附件1
绍兴市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及职责分工
一、领导小组成员及职责
组 长:马国灿
副组长:郑 杰 金红柱 王宏达
成 员:鲁百云、刘和法、应鑫德、邱晓毅、毛小明、阮伯金、徐来潮、凌秀凤、何炳福、董 华
领导小组职责:认真贯彻国家、省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和人类精子库(以下简称辅助生殖技术)管理的有关法规与政策、相关技术标准与规范等,并进行监督;审核绍兴市辅助生殖技术的发展规划;协调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开展辅助生殖技术管理集中整治等重大活动。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基妇处,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阮伯金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有关处室和单位职责分工
办公室:负责协调辅助生殖技术管理相关新闻宣传、信息公开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政治处:负责协调辅助生殖技术的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
计财处:配合做好辅助生殖技术的相关服务价格、药品价格、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结算等相关政策的研究工作;配合做好辅助生殖技术相关经费预算申请工作。 基妇处:组织实施国家辅助生殖技术管理的有关法规与政策、相关技术标准与规范;制定并实施绍兴市辅助生殖技术的发展规划;组织专家对辅助生殖技术机构的现场论证;组织开展辅助生殖技术专业技术人员考核和执业资格认定工作;负责辅助生殖技术实施监督管理、信息管理;负责辅助生殖技术相关项目的管理。
医政处:协助建立相关质量安全监管制度;协助监督指导医疗机构合法合规开展业务。
卫监食安处:负责查处未取得执业许可擅自开展辅助生殖技术的违法行为,查处违法案件。
监察室:负责协调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的卫生行政人员和医疗机构负责人按纪律法规追究责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构追究其刑事责任。
科教处:组织协调辅助生殖技术相关科研项目的实施及岗位人员的培训。
市妇幼保健院:为制定全市辅助生殖技术发展规划、管理规定提供技术支持;协助基妇处开展辅助生殖技术机构的现场论证、专业技术人员考核、执业资格认定、行政审批、信息收集和数据分析;定期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质量控制工作。
市卫生监督所:协助卫生局相关处室承担辅助生殖技术的卫生监督、培训与管理工作,负责查处未取得执业许可擅自开展辅助生殖技术的违法行为,查处违法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