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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类辅助生殖技术

发布时间:2020-03-02 20:39:41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人类辅助生殖技术

辅助生殖技术是指运用医学技术和方法对配子、合子、胚胎进行人工操作,以达到受孕目的的技术

1.1人工授精(Artificial insemination, AI)是指用人工的技术和方法将精子注入女性体内,在输卵管受精并受孕的一种生殖方法。主要用于丈夫不育问题,取代自然生殖的性交阶段。

供精人工授精(artificial insemination with donor\'emen,AID) 宫腔内人工授精,它包括丈夫精子人工授精( AIH)和供精人工授精2种 1.2常规体外受精-胚胎移植(IVF-ET):我国民间俗称“试管婴儿”。

从人体取出配子(卵子和精子)使之在体外受精后形成胚胎,然后将其移植至子宫腔内,使母体获得妊娠的技术。

1.3卵胞浆内单精子显微注射ICSI是利用显微操作技术将单个精子直接注入卵母细胞浆内使之受精、然后将胚胎移植至子宫腔内,以达到妊娠的技术。 1.4冷冻技术在生殖领域中,冷冻技术应用厂泛,包括:精子冻存、睾丸组织冻存、胚胎和囊胚冻存、成熟卵子冻存、未成熟卵及卵巢组织冻存等。

1.5 植入前胚胎遗传学诊断(Preimplantation Genetic Diagnosis, PGD),在我国又被称为第三代试管婴儿,指在工VF-ET的胚胎移植前,取胚胎的遗传物质进行分析,诊断是否有异常,筛选健康胚胎移植,防止遗传病传递的方法。 1.6 卵子赠送技术

《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规范》

人类辅助生殖技术(Aisted Reproductive Technology,ART)包括人工授精(Artificial Insemination ,AI)和体外受精-胚胎移植(In Vitro Fertilization and Embryo Transfer ,IVF-ET)及其衍生技术两大类。

一、人工授精技术规范

人工授精根据精子来源分为丈夫精液人工授精(Artificial Insemination by Husband Semen, AIH)和供精人工授精(Artificial Insemination by Donor Semen ,AID)。根据授精部位分为阴道内人工授精( Intravaginal Insemination, IVI)、宫颈内人工授精(Intracervical Insemination, ICI)宫腔内人工授精(Intrauterine Insemination,IUI)和输卵管内人工授精(Intrambal Insemination,ITI)等。 (二)管理

l、实施授精前,不育夫妇必须签定《知情同意书》。 (三)适应症与禁忌症

1、适应症

(1)丈夫精液人工授精:

①男性因少精、弱精、液化异常不育。性功能障碍、生殖器畸形等②女性因宫颈粘液分泌异常、生殖道畸形及心理因素导致性交不能等不育。③免疫性不育。 ④原因不明的不育。

(2)供精人工授精

①无精子症、严重的少精症、弱精症和畸精症。②输精管绝育术后期望生育而复通术失败者及射精障碍等。③男方和/或家族有不宜生育的严重遗传性疾病。④母儿血型不合不能得到存活新生儿。⑤原因不明的不育。

2、禁忌症

(1)女方因输卵管因素造成的精子和卵子结合障碍。(2)女方患有生殖泌尿系统急性感染或性传播疾病。(3)女方患有遗传病、严重躯体疾病、精神心理障碍。(4)有先天缺陷婴儿出生史并证实为女方因素所致。(5)女方接触致畸量的射线、毒物、药品并处于作用期。(6)女方具有酗酒、吸毒等不良嗜好。

二、体外受精/胚胎移植及其衍生技术规范

体外受精/胚胎移植及其衍生技术目前主要包括体外受精/胚胎移植、配子/合子输卵管内移植或官腔内移植、卵胞浆内单精子注射(Intracytoplasmic Sperm Injection, ICSI)、植入前胚胎遗传学诊断(Preimplantation Genetic Diagnosis ,PGD)、卵子赠送、胚胎赠送等。

(三)适应症与禁忌症

1、适应症

(1) 体外受精—胚胎移植(IVF—ET)适应症

①女方因输卵管因素造成精子与卵子遇合困难。②排卵障碍。③子宫内膜异位症。④男方少、弱精子症。⑤不明原因不育。⑥女性免疫性不孕。

(2)卵胞浆内单精子注射(ICSI)适应症

①严重的少、弱、畸精于症。②梗阻性无精子症。③生精功能障碍。④男性免疫性不育。⑤体外受精—胚胎移植(IVF-ET)受精失败。⑥精子无顶体或顶体功能异常。

(3) 植入前胚胎遗传学诊断(PGD)适应症

凡是能够被诊断的遗传性疾病都可以适用于植入前胚胎遗传学诊断(PGD)。主要用于X连锁遗传病、单基因相关遗传病、染色体病及可能生育以上患儿的高风险人群等。

(4)接受卵子赠送

①丧失产生卵子的能力。②女方是严重的遗传性疾病基因携带者或患者。③具有明显的影响卵子数量和质量的因素。

(5)接受胚胎赠送

①夫妻双方同时丧失产生配子的能力。②夫妻双方有严重的遗传性疾病或携带导致遗传性疾病的基因,不能产生功能正常的配子。③不能获得发育潜能正常的胚胎。

2、禁忌症

(1)提供配子的任何一方患生殖、泌尿系统急性感染和性传播疾病或具有酗酒、吸毒等等不良嗜好。

(2)提供配子的任何一方接触致畸量的射线、毒物、药品并处于作用期。 (3)接受胚胎赠送/卵子赠送的夫妇女方患生殖、泌尿系统急性感染和性传播疾病,或具有酗酒、吸毒等不良嗜好。

(4)女方子宫不具备妊娠功能或严重躯体疾病不能承受妊娠。

三、技术实施人员行为准则

1、必须严格遵守知情、自愿的原则,与夫妇双方签定知情同意书,尊重病人的隐私权。

7、禁止实施代孕技术。 《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

第三条 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应用应当在医疗机构中进行,以医疗为目的,并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伦理原则和有关法律规定。禁止以任何形式买卖配子、合子、胚胎。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不得实施任何形式的代孕技术。

第十四条 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应当遵循知情同意原则,并签署知情同意书。涉及伦理问题的,应当提交医学伦理委员会讨论。 《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和人类精子库伦理原则》

(二)知情同意的原则

(四)社会公益原则

1.医务人员必须严格贯彻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不得对不符合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法规和条例规定的夫妇和单身妇女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

辅助生殖技术监管体系

目前,我国尚未设立辅助生殖技术单项法,依据2001年原卫生部颁布的《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辅助生殖技术的监管体系主要包括以下5个部分。①监管主体:国家卫计委主管全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应用的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辅助生殖技术的日常监督管理。②监管客体:正规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医疗机构及人员、非法辅助生殖技术机构及人员、非法中介机构及人员。③适用法律及规章;④医疗机构内部伦理监督组织:生殖伦理委员会。⑤群众监督:患者群体、社会群众、大众媒体等监定会督。

查验患者夫妇的结婚证,身份证,未生育证明三证的真实有效性,落实互盲原则做好患者随访等工作, 生殖伦理常见问题 1.1患者隐私权的保护问题

医生掌握患者的情况后,在对于治疗不孕没有根本影响的情况下,医护人员需要为患者保护其隐私,维护其家庭的稳定!而当面对公共利益与患者的隐私发生冲突时,在进行利益考量时,在保护患者个人利益的前提下,应该支持患者的个人利益适度让渡于公共利益,以保证更多数人的利益! 作为生殖中心的工作人员,常常处于而对问题的第一线,其更应当熟知。对患者的信息、生育史等保密,不可私下讨论患者隐私;患者病历由病案室专人保管,严格规范借阅制度,绝不遗失。 1.2身份识别信息管理系统不完善

严格核对制度,保证国家政策的正确落实。在目前现有条件的情况下,建立严格的核对制度,按照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和《人类辅助生殖技术伦理原则》严格审核患者三证。在建立病历档案前就告知患者在建档、取卵、移植的每一步都必须携带双方三证的原始证件与护士核对。对于准生证及未生育证明护士应该打电话与当地的计生部门进行核实,尽可能确保其真实性。如有疑问,停止正在进行的ART,尽最大可能杜绝在不知情情况下违反国家法规。 1.3知情告知后仍然出现多胎妊娠与减胎的伦理冲突

多胎妊娠是指一次妊娠宫内同时有两个或两个以上胎儿。在自然受孕的人群中,多胎妊娠的发生率约为1%,而在辅助生殖技术中多胎妊娠的发生率可以达到20 %。多胎妊娠会对母婴安全造成较大威胁,其发生流产、早产、产后出血等多种产科并发症的几率明显升高,且易发生胎儿宫内生长迟缓,出生低体重儿等不良情况。因此,多胎妊娠并不能体现有利于患者保护后代及保证社会公益性等辅助生殖伦理原则。 1.4冷冻胚胎处理的伦理问题 “精子银行”引发的伦理危机

精子银行无节制的使用使近亲婚配的不伦概率的提升。

对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应用中所引发的伦理问题的探讨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传统家庭关系的改变。传统家庭关系强调的是血缘关系,由于人们传统的生育方式的改变使得传统的家庭关系也随之发生了改变。

“婚姻是一男一女为了共同的利益而自愿终身结合、互为伴侣、彼此提供性的满足和经济上的帮助以及生男生女的契约。”人类辅助生殖技术中的供卵和供精使神圣的生殖行为变成了“配种”。在传统的家庭关系中,生儿育女是在夫妻关系中进行的,而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异源性配子的使用及精子库的建立,使得生儿育女可以在夫妻关系外存在,使传统的家庭模式发生改变。

第二,精子和卵子的商业化。目前的精子库和卵子库普遍都存在捐献者过少、有可能使受精和受卵过于单一等的问题,我国有部分学者曾建议应当使精子和卵子可以商品化,从而可以大大增加精子和卵子的供给量。但更多的人认为其商品化会带来一系列的伦理道德问题。但是目前在美国,提供精子的人获得报酬己经成为常规。

第三,代孕的存在。

受精卵及胚胎地位的问题

首先,人类胚胎的道德地位如何,它们是人吗? 其次,人的胚胎是否应该成为研究的材料? 最后,剩余胚胎如何处理问题。

1.传统婚姻与自然生育的分离

千百年来,生儿育女就是传统婚姻家庭幸福和谐的重要标志。但是,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出现阻断了传统婚姻与自然生育子女之间的关系,部分地取代了生殖过程,改变了生育途径,给婚姻家庭关系带来了一些不利影响。

不需要男女发生性关系。一个男人或一个女人自己“生出”一个孩子己经成为现实,使传统的家庭结构与家庭关系受到严重破坏。人类辅助生殖方式使生殖过程中婚姻与性爱发生分离,而传统观念认为爱情、婚姻、生育是密不可分的,首先,传统婚姻与自然生育的分离冲击了家庭的双亲教育模式。其次,传统婚姻与自然生育的分离动摇了生育的爱情基础。生活中往往会出现某些不孕夫妇在应用辅助生殖技术获得孩子后开始心想:这个孩子和我有没有血缘关系?然后就是剪不断理还乱的家庭纠纷、医疗纠纷和社会纠纷。辅助生殖技术造成传统婚姻与自然生育的分离,使家庭伦理和血缘关系变得难以梳理,给人们的家庭生活带来了困惑,并且辅助生殖技术冲击着传统的家庭模式,会给家庭的稳定和孩子的身心健康带来威胁。

2.亲子关系

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应用使传统的亲子关系被打破。首先,从家庭伦理角度看,使用辅助生殖技术所出生的孩子经常会表现出强烈的好奇心,想要知道自己根系何方。而且总是千方百计地去寻找自己的生身父母,这似乎是千百年来维系血统关系的一种传统习俗。其次,从社会伦理角度看,借助辅助生殖技术出生的孩子会遭受来自社会的嘲讽,带来心理上的伤害。特别是采用辅助生殖技术的妇女大多属于育龄的或高龄的不孕不育妇女,由于年龄的原因那些处于妊娠期的妇女存在的不确定因素也很多,会影响到孩子的健康成长

3.对传统家庭模式的冲击 (三)对社会伦理秩序的挑战

辅助生殖技术的不恰当运用,正挑战着社会的正常伦理秩序。血亲婚配问题、生育技术的商业化问题、性别比例失调问题以及医源性多胞胎的危害

单身女性采用辅助生殖技术问题

单身女性采用辅助生殖技术相应地带来了一系列的社会伦理问题。 首先,单身女性自身是否有建立家庭的权利。单身女性不可能通过自然的方式生育,如果她们要求用人工辅助生殖技术生育后代,那可以说是一种主张建立家庭的权利。但她们这样建立的家庭是正常的吗?这样的家庭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吗? 其次,单身女性采用辅助生殖技术带来的主要问题就是对后代造成的影响。因为人工生育实行“双盲制”,单身女性将独自一人承担对子女的抚养任务,这就意味着该孩子将永远不可能享受到父母双方进行的“双系抚养”,单身母亲的经济能力、文化水平、道德品质对孩子健全人格的培养必定产生重大影响。在孩子知情后,如何避免因社会歧视给孩子心灵带来创伤也是不可回避的问题。假如单亲妈妈出现了意外死亡,那这个孩子是否应该履行赡养其生理父亲的义务?即使孩子可以没有赡养作为“供体”的生父的义务,但孩子有享受父爱、接受父爱教育的权利,有权知道父亲是谁,这一问题如何解决?在缺乏父爱的家庭里长大,对孩子是否公平?这些问题若处理不当,那么相关的知情权、继承权、赡养权争端,就将在若干年后出现。作为利用辅助生殖技术出生的孩子,他们将怎么面对周围的流言和歧视?这样的环境会对他们的成长造成怎样的影响?有谁来保护他们的权利?如果他们的妈妈再婚或有了亲密男友,他们将面临什么样的心理压力?一个生长在没有父爱的单亲家庭里会给后代带来心理上的阴影和人格上的缺陷,不利于后代的健康成长,所有这些伦理问题都是值得我们深思熟虑的。

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是否破坏了家庭和睦

根据世界卫生组织统计,世界目前不育症己占育龄夫妇10%-15%,并且仍有上升趋势。他们承受着来自社会、家庭和个人心理、生活、工作多方面的压力,己成为一种心身疾病

科学技术是一把双刃剑,在给人类带来福音的同时也有可能给人类带来灾难。当然,人类辅助生殖技术也同样如此,它的进步给人类带来了很多福社,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解决了很多不孕不育患者的烦恼,为无数家庭带来了欢乐。然而,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进步也给人类造成了严重的伤害,一系列潜在的风险让我们深感恐慌:性别比例失衡、近亲婚配、人造多胞胎增多等等都使人类的尊严和生命本质受到威胁,同时也是对人类自然生殖方式和传统伦理的重大挑战。

站在科技哲学位置上进行细致思考后发现,在人类社会发展的各个阶段,每一项新技术的发明和应用都伴随着积极和消极两个方面的价值考量。而从事相关领域的工作者,势必要清楚的认识到,自己从事工作的真正目的,是为善还是从恶。

原则

第一,有利于患者的原则。在实施辅助生殖技术的过程中,应当本着对患者健康负责的原则,从患者的利益出发,当最终确定此项技术是对患者最有利且伤害最小的选择时,再考虑同患者共同制定可行的和有准对性的技术方案,对于不孕不育家庭,人工辅助生殖技术不是必须的唯一选择,对十要求实施辅助生殖技术的夫妇,要严格掌握适应症,反对从医院和个人的经济利益出发对可以治疗的不孕不育夫妇实施人工辅助生殖技术。在辅助生殖技术的治疗过程中及以后,都要尊重患者的隐私权,对供者、患者及所生子女间要严格执行保密、互盲的纪律以维护各方的权益,维护家庭和社会稳定。

第二,知情同意的原则。实施这项技术的医务人员需要告知接受辅助生殖技术的夫妇相关知情同意书的内容。同样,捐精者和捐卵者也需获取书面知情同意书。如果患者需要进行自精冷冻保存者,也应在签署知情同意书后,方可实施自精冷冻保存。于此同时,我国原卫生部明令要求各精子库不得违规私自采集、保存和使用未签署知情同意书者的精液。

第三,保护后代的原则。后代的身心健康是实施辅助生殖技术的关键所在。所以,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机构的医务人员要反复告知保护后代、有利十后代的伦理原则,如果有证据表明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夫妇会对后代产生不利的影响,那么医务人员有责任、有义务停止该项技术的实施。以实现子代利益最大化作为实施辅助生殖技术的出发点和归宿点,对患者无故提出实施辅助生殖技术的要求给予必要的干预或者限制,这有这样做才会保障后代的合法权益。

第四,社会公益原则。个人利益和社会利益是一致的,这在社会主义社会中更加明确。但是,个人利益在某些时候会与社会利益发生冲突,这时就必须贯彻社会公益原则。在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时必须遵守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医疗工作人员未经允许不得对单身妇女实施辅助生殖技术,不得违规实施代孕技术等。

第五,保密互盲原则。为保护供精者和接受者及所出生后代的权益,他们之间应该保持互盲。人类精子库的医务人员有义务为供者和受者及其后代保密,并且人类精子库应建立严格的保密制度并确保实施。受者夫妇以及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机构的医疗工作人员均无权查阅供精者的信息资料,供精者无权查阅受者及其后代的一切身份信息资料。

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浅谈

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

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工作

卫生部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及

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准入申请报告

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推荐)

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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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助生殖技术

人类辅助生殖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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