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人范文网 范文大全

安全生产法培训稿

发布时间:2020-03-02 02:21:46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安全生产法培训稿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有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02年6月29日通过,自2002年11月1日期施行。

2、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有依法获得安全生产保障的权利

对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保障,关系到从业人员的生命安全。从业人员有获得安全生产保障的权利,时劳动者应享有基本的人权。按照安全生产法规定,从人人员享有的安全生产保障权利主要包括:

1、有关安全生产的知情权。包括获得安全生产教育和技能培训的权利,被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的权利。

2、有获得符合国家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的权利。

3、有对安全生产问题提出批评批评、建议的权利。从业人员有权对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存在问题提出建议、批评、检举、控告,生产单位不得因此作出对从业人员不利的处分。

4、有对违章指挥的拒绝权。从业人员对管理者作出的可能危及安全的违章指挥,有权拒绝执行,并不得因此受到对自己不利处分。

5、有采取紧急避险措施的权利。从业人员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紧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并不得因此受到对自己不利的处分。

6、在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有获得及时抢救和医疗救治并获得工伤保险赔付权利等。履行保障从业人员依法享有的获得安全生产保障权利的义务主体,是从业人员所在的生产经营单位。

3、从业人员在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

从业人员在享有获得安全生产保障权利的同时,也负有以自己的行为保证安全生产的义务。主要包括:

1、在作业过程中必须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不得违章作业;

2、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要的安全生产知识;

3、发现事故隐患应当及时向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主要负责人报告;

4、正确使用和佩戴劳动防护用品。

只有每个从业人员都认真履行自己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定义务,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才有扎实的基础,才能落到实处。

4、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权利

人的因素第一,人是最宝贵、最活跃的生产力。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是各项生产经营活动最直接的劳动者,是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权利和义务的承担者。

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基本权利

《安全生产法》第六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有依法获得安全生产保障的权利,并应当依法履行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这些基本安全生产权利,可以概括为五项:

1、享受工伤保险和伤亡求偿权

《安全生产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与从业人员订立的劳动合同,应当载明有关保障从业人员劳动安全、防止职业危害的事项,以及依法为从业人员办理工伤社会保险的事项。生产经营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与从业人员订立协议,免除或者减轻其对从业人员因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依法应当承担的责任。”

新安全生产法采访稿

新《安全生产法》培训试卷

新安全生产法培训方案

新安全生产法培训教案

新安全生产法培训总结

安全生产法

安全生产法

安全生产法

安全生产法

安全生产法

安全生产法培训稿
《安全生产法培训稿.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编辑。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点击下载本文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