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医科大学
广东省“211工程”三期重点学科建设项目
建设实施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我校广东省“211工程”三期重点学科建设项目的管理,提高投资效益,确保建设目标的实现,以“211工程”国家部际协调办公室发布的《“211工程”建设实施管理办法》为指导,根据《广东省高校“211工程”建设实施管理办法》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南方医科大学广东省“211工程”三期重点学科建设项目(以下简称:“省211工程”)是指经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立项的5个项目,分别是:用于疾病诊断的生物新技术研究、疑难病症中西医结合诊疗方案优化及新制剂研发、重大疾病的分子基础及药物筛选、器官衰竭的防治研究、应对核化生恐怖的医学防护技术研究。其主要建设目标是:通过重点建设,使我校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管理水平和办学效益等方面获得显著提高,成为国家和广东省培养高层次人才,解决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重大问题的基地,力争到将我校建成国内一流、国际上有影响的多科性研究教学型医科大学,为科教兴国、科教兴粤做出更大贡献。
第三条 我校“省211工程”建设内容包括重点学科、创新人才培养和师资队伍建设及与学科建设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其中,重点学科建设是核心,创新人才培养和师资队伍建设及与学科建
《南方医科大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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