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丧葬办理程序

发布时间:2020-03-03 06:01:37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丧葬办理程序

1、死亡证明

亲人去世后,死者家属必须取得死亡证明。按照市政府颁布的保定市殡葬管理细则中第九条规定要求:正常死亡者的遗体火化,需持死者居(村)民委员会和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非正常死亡者的遗体火化,需持市、县公安局出具的证明。(非正常死亡中,针对不同死因,按市公安、民政局“关于对非正常死亡尸体以及社会无主露尸管理和处理的通知”中相应规定办理)

2、联系丧事安排

(1) 打电话或派人前往殡仪馆联系火化事宜,登记死者姓名、性别、亡龄、死亡原因、死亡时间、遗体停放地点。

(2) 登记家属姓名、住址、与死者关系和联系电话。

(3) 预定相关服务项目、服务时间。

3、接运遗体

(1) 提供24小时服务,可以预定遗体接运(服务电话2124810),按约定的发车时间出车,家属持死亡证明在指定地点等候灵车接运遗体。

(2) 遗体运达殡仪馆后,如需存放,在遗体接迎处办理存尸手续。

4、告别活动

(1) 使用悼念大厅需要预先约定时间;使用小告别厅,可以

预先预定,也可随时安排。

(2) 告别前,完成对遗体的整理化妆、会标挽联的书写、会场布置、遗体摆放。

5、办理手续

(1) 告别活动结束,请丧属到业务室选购骨灰盒,有不同档次、多种样式的骨灰盒供丧主挑选。

(2) 向服务总台递交火化申请表及有关证明。

(3) 交纳费用。办理结算后,发给丧主收费收据、火化证明书和取灰证,以便亲属报销、注销户口和领取骨灰。

6、遗体火化

(1) 服务总台将已经办理完毕火化通知单发到火化值班室,由工作人员到停尸间核对死者姓名、性别、年龄后领取尸体。

(2) 确认领尸无误后将可以火化的尸体推往火化间,按顺序进行单具焚化。

(3) 当日办理了火化手续的遗体,当日全部火化完毕。如有当时取灰者,请在办理手续时说明,以便于照顾安排。

7、骨灰安置

(1) 丧主凭取灰证到火化值班室取灰处领取骨灰,取灰处自尸体火化之日起免费保管5天。

(2) 按选定安置方式,携带骨灰和火化证明到骨灰堂和公墓办理骨灰寄存、壁葬、墓葬或树葬手续并领取骨灰寄存证或安置证,选购祭奠用品或纪念用品,此后,家属持此证到骨灰

堂或公墓祭扫。

(3) 实行骨灰撒海的在服务台办理预约登记。

丧葬办理程序

办理程序

办理申领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办理丧葬补贴申请需要手续

居住证办理程序

采矿权办理程序

办理施工许可证程序

办理《残疾证》程序

残疾证办理程序

邀请函办理程序

丧葬办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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