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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学生志愿消防队章程

发布时间:2020-03-04 00:03:08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合肥工业大学学生志愿消防队章程

第一条 队伍名称:合肥工业大学学生志愿消防队简称“消防队”

第二条 队伍性质:合肥工业大学学生志愿消防队是在合肥工业大学翡翠湖校区保卫办和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团委领导和组织下,由合肥工业大学校内学生自愿参加的学生队伍 第三条 队伍宗旨:增强消防意识、构建和谐校园、共创平安生活

第四条 本队坚决拥护和支持校保卫办和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团委队队伍管理的各项决定及工作安排,并积极予以执行

第五条 学生志愿消防队基本任务

(1)积极组织开展消防知识教育活动,承办保卫办和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主办的相关活动 (2)与其它高校的相关组织广泛开展交流活动,相互学习、增进友谊、共同提高

(3)加强和完善本队的建设和管理,健全组织,有计划地扩大队伍,及时挖掘和培养消防知识宣传人才,促进协会发展壮大

(4)组织队员认真学习相关消防安全知识文件,提高消防安全意识 第六条 本队拥有自己独立的章程和组织机构

第七条 在机汽学院团委和保卫办的领导下积极开展工作,承办相关活动并邀请校内外知名人士或相关专家举办各类消防安全知识教育讲座,旨在增强同学消防安全意识,服务广大师生员工,共建和谐校园

第九条 不定期举行或积极参与校内外其他各种队伍社团间的交流活动,扩大队伍影响力,促进交流、共同发展

第十条 学生志愿消防队最高决策权力和管理权力归全体会员代表大会所有,下设领导机构和运行机构

第十一条 消防队的领导机构为常委会,运行机构为小队 第十二条 消防队常委会由队长、副队长、各部小队长组成 第十三条 常委会的职责

(1)负责消防队章程的制定、修改

(2)负责消防队内部管理和大型活动的组织及领导日常工作 (3)负责消防队与校外消防队的联谊与交流 (4)审核、通过消防队的工作计划、工作总结 (5)决定队员的吸收和除名

(6)决定队长及其他主要负责人的委任

(7)负责队伍经费管理,协调各小队关系,领导开展各项活动 (8)审查、监督各小队工作,审议学生志愿消防队发展的各项方案 (9)监督各小队的日常业务学习和训练 第十四条 常委会成员具备条件:

(1)思想积极上进,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2)精通本队工作,有一定组织能力 (3)学习上勤奋刻苦,成绩优良

(4)工作积极主动,团结同学,乐于助人,有奉献精神。 第十五条 常委会成员的权利和义务 (1) 服从保卫办、团委的领导

(2) 定期召开例会并制定本队伍的规章制度、活动计划 (3) 组织队内成员开展各项活动

(4) 根据协会规章制度管理、使用会费,吸收和处分队员 (5) 负责开展各项活动,并做好工作记录及活动总结 (6) 加强校内、外之间交流,扩大队伍影响,树立良好形象 第十六条 常委会成员的退出和除名

(1)学生毕业离校,自动退出学生志愿消防队

(2)根据本人自愿原则,经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即可退出消防队,取消常委会成员资格

(3)有严重影响消防队名誉行为,违反制度以及违法乱纪等破坏合肥工业大学名誉、触犯法律的常委会成员立即除名

(4)不服从组织安排,工作不积极主动的成员,经学生志愿消防队领导机构研究可予以开除

第十七条 常委会成员的职责

(1)队长是消防队最高负责人,全面负责队伍工作,对队伍及所有队员负责;学期开始制定工作计划,期末做出工作总结;举行大型活动,队长具有最终决定权,活动计划须经队长同意,由常委会表决通过方可执行;对各小队工作进行具体分工,协调各小队间的关系,促进各小队的协调合作

(2)副队长协助会长管理会内事务,对队长直接负责

(3)各队小队长对本小队工作进行具体安排,协助副队长做好内部工作,并向队长汇报工作情况,对队长直接负责

第十八条 常委会的产生、任期

(1)队长由全体会员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任期为一年,可连任,但连任期不能超过两届

(2)其他常委由队长提名,队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任期为一年,可连任,也可以是一个学期(特殊情况) 第十九条 常委会工作例会

常委会每月召开一次工作例会,常委会成员必须按时出席并参与组织的各项活动;长期不守章程制度者,常委会有权对其进行免职。消防队重要决议采取投票或举手表决,负责人必须出席会议,并实行三分之二绝对多数制;日常决议的表决,到会人数必须满应到会人数的三分之二,并实行二分之一的简单多数制。

第二十条 学生志愿消防队运行机构由三个小队组成。 具体职责:

(1) 人才库的建立、健全、应聘人员的管理以及队员档案的管理。 (2) 活动的策划、组织及后勤保障工作 。

(3) 负责本队伍所需物品的采购、活动经费支出的财务管理、日常值班的安排、协队员档案的管理。定期进行工作总结的整理、归档。

(4) 协助常委会做好大型活动中各部具体分工,监督各项工作的落实,及时向常委会反映各小队工作情况

(5)收集、发放、组织学习各类安全知识相关文件

(6)联络、邀请校内外知名人士,开展安全知识教育讲座 (7)负责协会活动的宣传工作,积极扩大协会的影响力 (8)负责策划、开展协会安全知识培训工作

(9)联络社会各赞助商,为协会活动开展筹集资金

第二十一条 消防队经费来源:保卫办和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团委提供的活动经费、队伍举行各类活动争取的社会赞助、其它合法收入

第二十二条 本队经费由常委会管理,并由常委会负责收支情况,并作好记录,定期向全体会员公示 第二十三条 本队经费用于队伍活动、队员活动开展及本队伍其他正常开支 队员管理

第二十四条 本队面向全校各院系(部)、专业招收队员,会员享有基本权利、履行基本义务 第二十五条 队员要求具有较高的素质和积极向上的精神面貌,服从队伍的领导和工作安排,申请成为队员的基本条件: (1) 自愿参加本队的活动 (2) 拥护本队的章程

(3) 有志愿加入队伍的意愿

第二十六条 队员须填写会员档案登记表,经队常委会考核、审批通过,办理入队手续,即取得队员资格,其程序:

(1) 提请申请,招新当场或者平时联系队长 (2) 队员登记档案并分发会员证 第二十七条 队员的权利和义务 (1)对队伍工作享有参与权 (2)享有选举权与被选举权

(3)对本队的工作提出批评、建议和实施监督的权利 (4)享有参加本队组织的各种面向队员的活动的权利

(5)热爱本队,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及本队的章程,积极参加本队组织的活动 (6)有执行本队决议,完成队内安排的工作,自觉维护队声誉的权利与义务 (7)队员应刻苦勤奋,认真学习安全知识并积极参加日常训练,增强安全意识 (8)其他相应权利和义务 第二十八条 队员管理制度

(1)队员以学生志愿消防队名义进行的一切活动必须经过常委会的批准 (2)对严重违反本章程的队员,撤消其队员资格 第二十九条 奖励

(1)对在安全知识教育活动中表现突出的队员给予奖励

(2)对每年度在队工作积极,有显著成绩的队员,给予“优秀队员”的荣誉称号,并予以表扬

(3)实行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奖励为主的奖励办法 第三十条 惩罚

(1)队员应维护消防队名誉,对损害消防队名誉的队员,给予严厉批评

(2)对不执行本队决议,违反本队章程的队员进行严肃批评教育;对屡劝不改的队员,严重者,则考虑退队除名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最终解释权属合肥工业大学学生志愿消防队常委会

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自通过之日起正式生效

合肥工业大学学生志愿消防队

2010年6月15日

大学学生志愿消防队

志愿消防队岗位职责

志愿消防队职责

志愿消防队试题

志愿消防队管理制度

志愿消防队各岗位职责

志愿消防队管理标准

志愿消防队管理规定

志愿消防队工作职责

志愿消防队组织管理制度

大学学生志愿消防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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