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创业实践协会负责人选举依据
社团是大学生的课外精神家园,是同学们培养兴趣爱好、学习专业知识、提高综合素质的一个优质平台,是我们大学生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社团负责人作为社团的领导者和管理者,也是社团和社团联的沟通人,在社团的推进发展,管理指导中起着重要作用,为全面促进社团发展,在本社团负责人换届之际,特制订本社团负责人选举依据
第一条社团负责人需具备的品质
1、负责人能积极配合社联工作对于对口负责人传达的信息能及时作出反映。
2、积极主动投入到工作中,有强烈的责任感,思想积极向上,工作态度认真,有创新精神。
3、能及时发现社团问题并解决,使社团能向更好的方向发展。
第二条社团负责人需在社团内能起模范带头作用
1、工作态度端正,能和会员积极交流,认真听取会员所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2、社团活动能稳定有序的进行,并起到一定的成效。
3、社团负责人应当每学期至少召开三次社团成员大会,并将大会形成的决议备案。
4、积极组织社团成员定期在一起进行交流。
5、社团会员的权利和义务能正常履行和享用。
6、在每学期结束,积极作好上学期活动总结;每学期开始,社团负责人能对本学期的活动做个很好的规划。
7、社团的财务按时公开,禁止利用职能之便从中谋取利益。
8、积极发现社团现有的不足,并于社联和社团成员共同解决困难,及时对社员进行培训,并备案。
9、能积极与其他社团进行交流活动,促进社团与社团之间的关系。
第三条社团负责人应对社团由衷热爱
1、社团负责人应该对本社团有着由衷的热爱。
2、社团负责人应具备极强的团队精神和发展理念。
3、社团负责人应具有极强的组织领导能力和宏观调控能力。
第四条学生社团负责人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在学院管理规章制度范围内活动,接受院团委和学生社团联合会的统一领导,积极配合院团委和学生社团联合会的相关工作。
2、学习成绩良好以上,德、智、体全面发展,在同学中有较高影响力。
3、有适应社团工作需要的兴趣、爱好和专长,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愿意为社团、为同学服务,工作积极,认真负责。
4、以身作则,严以律己,在同学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5、有吃苦耐劳,艰苦奋斗的精神。
6、谦虚谨慎,密切联系社员。
第五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担任或连任社团主要负责人
1、加入本社团不足一学期。
2、在校期间曾经受到校纪校规处分者。
3、曾因违反有关规定被撤职或社团被宣布解散或注销,应当承担主要责任的社团负责人。
4、学习成绩出现补考或重修现象。
5、在职期间,由于其个人作风或其他问题,社团成员一致要求其革职并由学生社团联合会查明情况属实者。
6、出现其他严重违反社团管理条例或所在社团章程规定情况,不宜担任社团负责人的有关事项。
附:社团负责人的选举须由所有社团成员以大会形式在社联有关管理规定指导下公平公正选举产生
大学生创业实践协会
2011学年 负责人韩枭
2012.03.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