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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报关手续

发布时间:2020-03-03 12:32:28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首先需要备案,其准备资料:

1、申请人、收货人、发货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拟进口旧机电产品清单(名称、编码、数量、规格型号、产地、制造日期、制造商、新旧状态、价格、用途等)盖公章一式两份。

3、设备彩色照片。

4、进口旧机电产品备案申请书(电子版)

其次如所进设备需办理许可证,其所需资料:

1、申请表

2、申请报告(报告详细写明企业的基本情况、生产情况、进口设备的用途、生产制造日期、使用年限、现在状况,如生产日期较早必须作出特殊情况说明)

3、设备检测说明,必须出具国家检验机构或设备供应商提供的检测报告。

4、企业的营业执照、批准证书(外商投资企业须提供)

5、清单

6、设备彩色照片

7、工作联系单 进口旧机电产品备案自2007年1月1日起列入国家质检总局的行政许可,受理5个工作日,审批20个工作日,送达10个工作日。备案做好之后,将正本备案书寄于国外,开始准备装运前的预检验,凡列入国家质检总局2003年第40号公告第四条中的旧机电产品,均需实施装运前检验,在备案审批前,申请人必须保证货物在原使用地。在许可时签发《装运前检验备案书》,同事告知申请人实施装运前检验的海外机构及联系方式,申请人/发货人须与海外机构联系实施装运前检验。待检验完成,海外检验机构出具检验报告,发各相关直属局,由直属局签发《装运前检验证书》,申请人凭备案书、装运前检验报告、装运前检验证书办理报检通关手续。

总流程概括:准备进口资料--申请商检备--办理旧机电进口许可--安排中--安排驳船到当地码--在进口港,安排商检查--出通关--报关、审价、出税单、缴税--海关现场查验核--提货放--配送至厂家。

二手设备进口核心关键词:

是否超过8年-------超过8年的设备要提供设备状况说明 是否有产地证证明------大部分海关不审价;

是否有原厂IVOICE或付汇证明-----这个对海关审价有帮助; 是否有设备外观及铭牌照片-----备案时需要;

是否有资格申请O证------如没有资格,需先中检OK后我司才能帮忙申请;

旧机电设备进口时候分为以下步骤分别办理: 1) 进口旧机电产品备案: 这个在进口旧机电设备的时候是第一步,也是很重要的环节,如果这个办不下来,其它一切都无从谈起!旧机电备案是指进口旧机电产品的收货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自合同或者协议生效之日起,在进口旧机电产品到货90日前,向国家质检总局或者进口旧机电产品的收货人所在地直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申请货物登记备案,并办理有关手续的活动。 进口旧机电产品备案许可工作由国家质检总局管理,国家质检总局检验监管司机电处、各直属检验检疫局检验监管处或机电业务主管部门负责实施。

对需国家质检总局备案的进口旧机电产品的备案许可由各直属检验检疫局负责受理申请、初审和上报工作;由国家质检总局负责审核、备案证明文件签发工作。

J.

外商投资企业投资项下进口旧机电产品,需提供项目批复、投资设备清单(明确为旧设备)的复印件。

一、进口旧机电设备申请资料包括: 1)进口旧机电产品备案申请书

2)申请人、收货人、发货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装运前预检验申请书

4)拟进口旧机电产品清单(按标准格式填写,一式两份,要求以电脑打制。) 5)进口旧机电产品描述(按网上标准格式填写)

6)其它材料(8年前制造的旧机电产品原则上均需提供产品彩色图片/照片;制造年限久的设备如在发运前已经维修整理,申请人可提供相关记录与证明);进口二手大型成套设备、流水线需提供设备配置图、工艺流程图等资料.(这个十分重要,没有这些资料,大型设备的备案就无法通过!!)。

7)进口用于销售、租赁或者维修等用途且国家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进口质量许可管理以及有其他规定要求的旧机电产品的,备案申请人申请备案时必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 8)合同或协议

9)进口旧机电产品拟备案工作联系单(需办理机电证时提供) 以上资料中,1-5项为必须提供,6-9项必要时提供。

2、申请人提交的进口旧机电产品清单应符合如下要求:

(1)清单一式两份,必须打印,除核销栏不填外,其余栏目均需填写齐全,不得涂改。 (2)数量、金额栏要总计,合同金额如以其它币种结算必须同时以美圆计。 (3)为防止证书频繁更改,申请人填写的HS(4)设备状态栏的填写要求为:

编码事先应经海关相关部门确认;

(一)已经使用,仍具备基本功能和一定使用价值的机电产品;

(二)未经使用但存放时间过长,超过质量保证期的机电产品;

(三)未经使用但存放时间过长,部件产生明显有形损耗的机电产品;

(四)新旧部件混装的机电产品;

(五)二手成套设备。以上五项中选择一项。 (5)用途一栏填写要求为:

(一)企业自用

(二)直接销售用

(三)维修后销售。以上三项中选择一项

3、申请人备案前已签订合同的,须同时提交合同,合同必须有买卖双方的签字或公章;提交备案申请时尚未签定合同的,在省局最后取证时提交;

4、资料中有涉及外文资料的,申请人在提供原件复印件的同时,应提交中文翻译件,并加盖申请人印章;

5、初审发现备案旧机电产品清单中夹带“不予备案的进口旧机电产品目录”中产品的,各分支检验检疫局可直接作出不予备案结论,并告知申请人;

备案准予行政许可决定有效期原则上为半年。逾期可延长一次,延长期限为半年。在有效期内需对备案准予行政许可决定延期的,申请人应当填写《进口旧机电产品备案许可变更申请表》,并持原准予行政许可决定向原备案受理机构申请延期。

2) 装运前预检验检疫:是指进口旧机电产品在启运港装运之前,由检验检疫机构或者经国家质检总局认可的装运前预检验机构依据我国国家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对旧机电产品的安全、卫生、环境保护项目所进行初步价。 目前我国在世界各地设立了9个有我国检验检疫总局授权许可开展旧机电检验的海外公司,它们分别在:中国香港,日本,荷兰,美国,加拿大,不来梅,马赛,伦敦,西班牙。 装运前预检验的内容包括:

(一)检验进口旧机电产品是否与国家审批项目相符。按照现行的入境验证规定验证有关产品是否符合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进口质量许可管理以及其他规定的要求。

(二)核查进口旧机电产品的品名、规格、型号、数量、产地、制造日期、新旧状况、价格等货物的实体状况是否与合同或者协议相符。

(三)安全、卫生、环境保护等项目检验:

1.检查货物外表安全标识和警告标记;

2.检查货物在静止状态下防护装置安全性,电器部件和机械部件的安全性;

3.检查货物在运行状态下的安全性、可靠性和稳定性;

4.检验货物的卫生、环境保护等项目。

3)旧机电产品自动进口许可证:按HS编码先确认所进口旧机电产品是否属于自动许可证管理范围,有些旧设备不需要办理此证也可以进口的。在确定需要办理此证后再向市机电办提交有关材料(营业执照、(批准证书)、法人代码证书的复印件、单位介绍信、办理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单位介绍信代理人还需提供申请人的委托授权书,交机电办审核、盖章)在市机电办初审通过后,由省机电办审核后下发许可证。

自动进口许可证需要延期或者变更均应在有效期内办理,并在原发证机构重新办理。

自动进口许可证有效期为6个月。实行“非一批一证”的自动进口许可证需要延期或者变更,核减原证已报关数量后,按剩余数量发放新证。

4) 口旧机电产品到货检验 : 自2003年8月1日起,进口旧机电产品运抵口岸后,进口旧机电产品的收货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持国家质检总局或者直属检验检疫局出具的《进口旧机电产品免装运前预检验证明书》(正本)或者《进口旧机电产品装运前预检验备案书》和《旧机电产品装运前预检验证书》(正本)以及其他必要单证办理进口报检手续。旧机电产品进口前需取得外经贸部门签发的证明文件的,报检时应当同时提供允许进口的证明文件。

有进口旧机电产品货物使用地检验检疫机构负责对进口旧机电产品实施到货检验,进口旧机电产品到货后的检验项目包括:开箱检验,安全、卫生、环境保护项目等检验。

(一)开箱检验:

1.检验进口旧机电产品是否与国家审批项目相符。按现行的入境验证规定验证有关产品是否符合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进口质量许可管理以及其他规定的要求;

2.检验进口旧机电产品的外观和包装状况是否存在外观缺陷、残损等;

3.核查货物的品名、规格、型号、数量、产地、制造日期、新旧状况、价格等货物的实体状况是否与合同或者协议相符。

(二)按照我国有关机电产品电气安全和机械安全的强制性标准进行的安全项目检验:

1.检查货物外表安全标识和警告标记;

2.检查货物在静止状态下防护装置安全性,电器部件和机械部件的安全性;

3.检验货物在运行状态下的安全性、可靠性和稳定性。

(三)环境保护项目检验按照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国家技术规范强制性要求实施检验,对货物进行辐射检测,检查有无漏水、漏油、附着或者夹带污物、泥土、超标准排烟及噪音超标准等。

(四)对装运前预检验发现的不符合项目采取技术和整改措施的有效性进行的验证。

(五)其他项目的检验可依照同类机电产品检验的有关规定执行。

经检验合格后的旧设备,方可安装使用。对进口旧机电产品安全、卫生、环境保护等项目不符合国家技术规范强制性要求的,检验检疫机构不允许进口外并责令收货人退货或者销毁。 对于从香港进口或经香港转运至深圳地区旧机电产品的收货人或其代理人,须到深圳局机电处办理备案申请,并凭《进口旧机电产品装运前预检验备案书》及香港中检公司的《旧机电产品入境前预检验报告》以及其他必要单证申请报检。

注意: 外商投资进口旧设备在管理上的规定

1)外商投资总额以内作为投资进口的新旧机电产品,免于办理自动进口许可证,但旧机电必须办理.2)外商投资总额以内作为投资进口的旧机电产品,免于办理装船前预检验备案,但旧机电必须办理.3)外商投资进口旧机电的法定检验与产品价值鉴定合并进行

有了以上这些进口所需要的批文与证明,要进口的旧设备基本上没有什么问题了。只不过说的很简单,但在实际办理过程中,是很麻烦的!!! 并且货物进口后,检验检疫局还要现场开箱检验,如果这个时候,货物某些方面还不符合国家对旧机电产品进口的要求,对判为不合格的进口旧机电产品,由检验检疫机构出具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书,并责令收货人退货、销毁或者有相关单位予以没收。所以说,旧机电产品进口是可以的,但一定要熟悉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进口流程后再进口! 以免造成手续不全或缺少相关的批文而不能进口清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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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管理制度(出口配送型)含入库报关手续

设备报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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