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控烟禁烟规章制度
为进一步夯实“办人民满意的教育”的办学理念,促进《省教育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学校控烟工作的通知》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的贯彻落实,努力建设和谐幸福校园,特制定学校控烟规章制度如下:
一、学校的教室、实验室、图书馆、会议室、教师办公室、食堂等公共场所禁止吸烟。
二、校园内实行24小时全日制禁烟,任何人(包括外来人员)都不得在校园内吸烟。
三、校园内重点部位设置醒目的禁烟警示标志;并张贴“吸烟有害健康”、“禁止吸烟”等警句。
四、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办公室主任负责本室人员的禁烟工作。
五、外来人员的禁烟工作,由负责接待的有关部门负责,进行逐级管理,责任到人。
六、控烟情况作为师生员工评先评优、评比文明办公室的条件之一。
桃园镇中心小学
2012.09
《学校控烟规章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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