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龙完小2014学年度上期
控烟工作规章制度
总原则:
在校园内,任何时间、任何地点、任何人严禁吸烟。 具体规章制度:
一、违反学校控烟规章制度的教职工,不能获得校级以上的表彰。
二、教职工在校内吸烟,第一次罚款50元,并在周前会上通报,第二次罚款100元,并在教师大会上做书面检查。认识不深刻,态度不好的,拒不悔改者,取消当年的评优评先资格。
三、学生在校内吸烟,请家长到校对学生进行教育,扣学生纪律分1分。发现1次,该班不能评选优秀班级,扣除班主任期末绩效奖金每次10元。
四、学校各部门、办公室、宿舍寝室严禁摆放烟灰缸等烟具,若有人员违反规定吸烟者,应接受相应的教育与处理。
五、对来访人员,每一位教职工都有责任和义务,劝阻其在学校吸烟,制止不文明行为。对来访人员,听之任之,不加劝阻,致使其在禁烟区吸烟,相关人员将受到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将受到处罚。
六、学校任何地方不得出现烟头,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一旦发现,严厉追究相关部门的责任。
七、学校控烟工作各部门,必须认真履行职责,在控烟工作中,严禁弄虚作假、玩忽职守。学校将控烟工作各工作人员的履职情况作为每期期末评优评先的参考标准之一。
《控烟工作规章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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