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 换 货 制 度
1、最终消费者距购买本企业产品之日起30天内,产品未开封的,可以凭售货凭证到购买产品的服务网点处办理退换货手续。服务网点应在消费者提出退换货要求后的7日内,符合上述要求的按照售货凭证价款退换货。
2、直销员自购货之日起30日内,产品未开封可再次出售的,可以凭售货凭证到服务网点办理退换货手续。换货应遵照等价原则。服务网点在直销员提出换货或退货要求之日起7日内,按照发票或者售货凭证标明的价格办理换货或退货。
3、最终消费者和直销员在购买产品30日后要求退货的,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如已过结算日,需扣除已获取的报酬。
4、服务网点无法履行新时代公司规定职能时,由新时代公司负责指定服务网点代为履行其职责。
5、最终消费者和直销员不得恶意通过退换货制度谋取任何不正当利益。
6、产品距保持期6个月内不予退换,否则由上级领导负责。
《退换货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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