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人范文网 范文大全

县民政局半年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2020-03-02 10:40:41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县民政局半年工作总结

(一)全面保障民政对象权益

1.城乡低保。今年3月,在全县开展了城乡低保清理核查工作,共清退城乡低保3895名,同时,新增城乡低保3952名,截止6月,全县共有城市低保15249名、农村低保41152名,累计发放城市低保金1646万元、农村低保金1975万元。

2.农村五保。我县现有农村五保户5736户,共计5774人,其中分散供养3118人,集中供养2656人,集中供养率达46%,中心敬老院和乡镇敬老院床位供养率分别达到99%和95%;我县从2013年1月开始提高五保对象供养标准,分散供养由150元/人·月提高到270元/人·月、集中供养由180元/人·月提高到450元/人·月,1-6月,共发放分散供养505.1万元、集中供养金717.1万元。实施逸仙敬老院二期工程,现已完成招投标工作。

3.医疗救助。进一步规范完善了医疗救助工作机制,扩大救助范围,探索实施医前、医中、医后救助,1-6月,累计实施城市医疗救助17718人次、其中资助参保15249人次,累计救助支出281万元、其中资助参保支出45万元;累计实施农村医疗救助51102人次、其中资助参合47095人次,累计救助支出683万元、其中资助参合支出282万元;精神病患者专项医疗救助逐步推进,将XX市民康医院、达职业附属医院、达州红十字医院设定为定点医疗救助单位,签订细化协议,按照参合参保机构报销后,实行限额内的支付,保障患者得到全额救助,按照患者餐标为病人全额救助,截止6月,累计救助2013人次,现有295名患者在院治疗。

4.高龄补贴。全面贯彻落实《XX市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关于提高百岁老人高龄补贴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将我县百岁老人高龄补贴提高为每人每月300元,完善了90岁-99岁老人高龄补贴制度,1-6月,全县共发放高龄补贴518人31.8万元。 (二)完善防灾减灾救灾措施

1.春荒资金规范发放。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民政厅关于下达2013年冬春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的通知(川财社〔2013〕9号)精神,按照规定时段和专项资金使用原则,突出工作重点,不搞平均分配;经请示县政府,会商县财政,于3月底将省级下拨我县137万元春荒资金全额及时发放到各乡镇,用于解决灾民的生活困难。

2.储备救灾物资。按照年初制定的工作计划,县政府投入救灾资金50万元,我局通过评估全县需要,集中采购了棉被2000床、毛毯200床、衣服2000套及储备了方便面、矿泉水、毛巾等生活必需品,用于应对灾害发生后的日常生活所需。 (三)全面落实优抚安置政策

1.发放各类优抚对象补助。2013年1-6月,发放伤残抚恤金185.9万元、在乡老复员军人生活补助165.8万元、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生活补助249.3万元、参战人员生活补助43.8万元、伤残民工生活补助6.3万元,60岁农村籍退役士兵生活补助116.8万元。 2.妥善安置退役士兵。完成落实了4名2011年转业士官的工作安置,在2013年4月全部落实到工作岗位;完成了2012年冬退役士兵和转业士官的接收报到工作,全县共接收退役士兵和转业士官209人,其中城镇退役义务兵23人、农村退役义务兵94人、复员士官87人、转业士官5人;完成了2011年退役士兵地方一次性经济补助的发放和2012年退役士兵一次性地方经济补助的申报,经县委、县政府研究批准同意发放2012年退役士兵一次性地方经济补助569.38万元,在2013年6月底前发放。

3.全面抓好双拥工作。以市级双拥先进县的高标准要求,努力抓好双拥工作。利用国防教育基地开展宣传,把国防教育纳入全民教育体系,列入宣传、教育、文化、广电、民政等部门的工作日程,依托爱国主义、国防教育基地,使农村群众和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受教育面分别达到90%和98%;积极开展军民共建和各种慰问活动,2013年元旦、春节等节日期间,走访慰问各类优抚对象182余人次,为送去5.6万余元慰问金和慰问品,为驻军部队送去了3万元慰问金和慰问品。

(四)顺利开展政权区划工作

1.社区建设。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和国务院《行政区划管理规定》的要求,按照新建社区的标准、要求对新宁、普安等乡镇新建及调整社区进行了规划,并制定了规划方案报政府审定。 2.落实村干部基本报酬。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增加村(社区)干部基本报酬、办公经费补助标准及党员教育培训经费的通知》(川办发〔2012〕60号)和《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增加村(社区)干部基本报酬、办公经费补助标准及党员教育培训经费的通知》(达市府办〔2012〕99号)精神,经县委组织部、县纪委、政府办、财政局、民政局等部门研究,结合我县实际,出台文件进行落实。 (五)规范管理社会行政事务

1.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严格按照《救助管理机构基本规范》和《流浪乞讨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基本规范》的要求,对入站、出站人员建立档案;对需入院治病的人员送入定点医疗机构救治,并安排专人看护,无一起危重病人因未及时救治救助死亡的事件。1-6月,共接待求助人员286人次,其中男性259人次,女性27人次;省外受助人员107人,省内救助179人;从年龄结构区分:青壮年250人、老年(60岁以上)23人、少年儿童13人。

2.婚姻登记。婚姻登记处坚持以“依法行政、为民服务”为宗旨,以创建文明窗口为载体,以优质文明服务为目标,将严格执法与优质服务相结合,严格规范地执行《婚姻法》和《婚姻登记条例》,半年来各方面工作取得了优异的成绩。截至6月18日婚姻登记处共办理结婚登记3311对,离婚登记465对,办件合格率为100%。

3.殡葬管理。积极推行惠民殡葬政策,对凡符合免费条件的群众实行免费安葬,具有XX县户籍的城乡居民均可免费享受基本殡葬服务;在春节、清明节期间,殡葬管理服务所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完善预案,着力抓好群众祭祀活动,无一例安全事故发生,实现了“文明祭祀、平安清明”;1-6月,共火化尸体158具,悼念活动52起,公墓安葬43座。 4.民间组织管理。上半年,共成立社会组织10个,其中社会团体1各、民办非企业9个,完成了全县民间组织年检工作,年检率达到90%;督促各民间组织建立健全了党的基层组织,按照县委的部署,积极与组织部门联系、与业务主管单位一起,在民间组织中建立健全了党的基层组织。

(六)稳步推进福利慈善捐赠

1.孤儿保障。根据四川省民政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提高我省孤儿基本生活最低生活养育标准的通知(川民发〔2013〕61号)精神,我县从2013年3月开始提高了孤儿基本生活费,1—6月共计发放孤儿生活费456454元;同时对孤儿实行“应保尽保”、“应退尽退”的动态管理,今年上半年共取消超龄孤儿10人,新增艾滋病孤儿2人,目前我县有集中供养孤儿2人,散养孤儿109人,真正落实了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制度;根据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孤儿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达市府发〔2012〕12〕号)精神,通过积极协调,部门配合,目前,市县两级儿童福利指导中心的成立工作正在有序推进。

2.慈善捐赠。4月20日,四川省XX县发生7.0级严重地震灾害后,县委、县政府于4月22日启动了“帮助灾区群众渡过难关、重建家园”捐款活动,截止6月底,共接收来自全县各界人士的爱心捐款206余万元。

3.慈善助学。县慈善办于6月启动了慈善助学工作,与开江中学、县职业中学衔接,调查摸排高三年级品学兼优的贫困学生,通过调查,全县有100余名家庭贫困的品学兼优学生,待高考分数及录取分数线下来后全面实施。

(七)不断增强机关自身建设

1.全面贯彻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相关规定。为认真贯彻执行《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及县委、县政府《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十三项规定》等相关文件要求,2月4日,县民政局召开民政系统全体干部职工大会,集中学习了中央政治局八项规定、习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以及县委、县政府《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规定》。会后,结合民政工作实际,制定民政系统从以下五方面共16条具体规定,通过近半年的规范管理,车辆管理坚持做到了“三严三派”、接待管理坚持做到了“三严三定”、公物管理坚持做到了“两严三清”、财务管理坚持做到了“四严三审”、事务管理坚持做到了“六严三要”。 2.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活动。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在全县开展“严纪律、转作风、惠民生、促发展”主题实践活动总体部署,根据开江委发〔2013〕4号文件精神,组织召开了动员大会,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属办公室,制定了《县民政局开展“严纪律、转作风、惠民生、促发展”实践活动实施方案》;并按照县纪委“六廉”的要求,制作悬挂了廉语60余条、廉画60余幅、宣传标语20余条、宣传展板20余块,印发了城乡低保、优抚安置、救灾救济等民生政策宣传单25000份。

县民政局工作总结

县民政局工作总结

县民政局工作总结

县民政局工作总结

县民政局工作总结

县民政局工作总结

县民政局

人事工作总结县民政局

县民政局人事工作总结

县民政局纪检组工作总结

县民政局半年工作总结
《县民政局半年工作总结.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编辑。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点击下载本文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