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水县人民政府土地收购储备发展中心
2009年工作总结
自2008年11月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同意成立县人民政府土地收购储备发展中心以来,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在局党组正确领导下,在相关股室、单位的鼎力支持下,克服了工作人员少、业务任务重,工作压力大的实际困难,积极进取,奋力拼搏,基本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取得了一定成绩。现将2009年年度工作情况和明年工作思路汇报如下:
一、开展工作情况
1、强化学习教育,大力提高干部队伍素质。收储中心把局机关每周五定为政治(业务)学习时间为契机,组织参加局机关开展的科学发展观大讨论活动,每位工作人员学习时间超过了50个小时,撰写学习心得8篇。在业务学习方面,除认真自行学习外,还参加了国土资源部组织的土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主挂人资格考试,并有4人获得主持人资格证书。
2、推进业务工作,努力保障房地产用地供应。我县自成立土地收购储备发展中心以来,严格依照《泸水县土地储备管理办法》规定,开展各项工作,上半年推出公开出让土地19宗,面积共 306.303亩,挂牌总价为:55052712.08 元,还积极参加怒江武警内卫支队建营房征地补偿费351万元。
3、建章立制,加强内部管理
县土地收购储备发展中心,内设有中心办公室、安置补偿科、收购储备科。办公室主要职责有:协助领导处理中心的日常事务;做好土地招标拍卖挂牌的具体性事务工作;做好中心财务的管理;安置补偿科主要负责调查核实被收购地块上的地面建筑和附着物的权属、数量、类型等情况,做好拆迁的前期准备工作,拟定安置补偿方案;收购储备科的职责:负责调查全县可储备土地资产信息和数量并建立项目库;编制全县土地储备年度计划和分期收购计划以及土地储备中涉及增量建设用地的征地报批工作。并依照《泸水县土地收购储备管理办法》,依法依规,加强内部的管理。
二、存在的问题
在这一年以来,在局党组及分管领导的正确领导下,各项工作逐步走入规范,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着一些不足。其表现在:①随着我县旧城改造的稳步推进,可供收购的城市土地越来越少;②拆迁用地的拆迁难度较大,尤其是对城市中已出让土地的收储更而且收储中运迁主体不明确易带来法律风险;③部分还存在有将房地产开发直接规划选址,计划立项给开发商的现象,造成土地收购储备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工作处于被动局面。
三、2010年工作计划
发挥土地收储机制的作用,争取开展土地收储工作,使中
心真正成为政府唯一的“土地储备库”,实现规划红线储备方式储备土地,积极探索多形式的储备方法。
1.积极主动和财政部门联系协调,争取土地出让金的10%的土地收购储备专项资金早日到位,以提高中心的融资能力和抗风险能力。
2.加大对中心集镇开发建设用地的管理,探索对中心集镇开发建设用地的新方式,新方法。
3.树立城市经营理念,加大对城市规划新增建设用地的收储,探索“明确职责,分别实施,统一收购,统一出让”新的城市建设用地收储管理模式。
4.积极配合县局土地耕地保护股完善经营性房地产用地的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机制。加强宣传工作,使收储机制深入民心,充分得各级领导和部门的理解支持。
5.尽快编全县土地收储年度计划和分期收储计划报告。
泸水县人民政府土地收购储备发展中心
二OO九年十二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