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教学成果考核评比办法
为了增强我校教师的团结协作精神,提高竞争意识,鼓励工作积极性,并根据我校实行分层次教学的实际情况,同时和中考奖励方案接轨,现制定我校教学成果考核评比办法: 按分年级、分科不分班为原则,以期考成绩中年级各科的三率(平均分、及格率、优秀率)分别跟城区平均水平比,总数越接近或超过越多,成绩越好。这个科目相应的老师教学成果越好。
例:七年级期考数学年级成绩:均分46.5、及格率37%、优秀率6%,而城区58.
7、55.1%、
9.8%,则差距:(46.5+37+6)-(58.7+55.1+9.8)=-33.9、八年级期考物理成绩为均分47.
2、及格率33%、优秀率6%,而城区58.7、52.1.%、11%,则差距:(47.2+33+6)-(58.7+52.1+11)=-35.6,则七年级期考数学成绩比八年级期考物理成绩好,即相应的老师教学成果就可以排列出来。
前六名的科目的科任老师获一等奖,并按50分加人常规量化总分,接着下六名的科目的科任老师获二等奖,并按30分加人常规量化总分,最后其他科目的科任老师获三等奖,并按20分加人常规量化总分。(注:九年级最后一个学期不参评,不参加统考的科目取平均数)
《中学教学成果考核评比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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