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售房屋补充协议
甲方:赵萍、赵闻琦
乙方:赵慧、赵子栋
中介方:上海佳歆房地产咨询有限公司
根据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有好、互利的基础上签订本协议。
经双方协商同意出售余姚路321弄30号704室房屋,出售价格是人民币
¥2100000元整(大写:贰佰壹拾万元整)税费自理,此价格双方同意。
甲方赵萍、赵闻琦出售该房可拿到房款人民币¥1050000元整(大写:壹佰
零伍万元整),在交易过户中产生交易手续费人民币¥177.5元整有甲方支付。(备
注:甲方承诺该房是满五年且是家庭里唯一一套住房)
乙方赵慧、赵子栋出售该房屋可拿到房款人民币¥1050000元整(大写:壹
佰零伍万元整),在交易过户中产生的个人所得税及中介费由乙方承担。(备注:
中介费人民币¥21000元整。)
本协议一式三份,双方签字后生效,甲乙双方及中介各执壹份。每份具有同等效
力。
备注:甲乙双方承诺此房不是继承的;如交易过户中产生其它费用与甲乙双方无
甲方:乙方:
身份证:身份证:
日期:日期:
(本人已确认以上条款)
中介方经纪人签字:
(公章复印无效)上海佳歆房地产咨询有限公司
《出售房屋补充协议.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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