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吉市安办字„2006‟11号
关于印发吉安市中心城区2006年“安全生产月”
宣传咨询日活动方案的通知
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吉州区人民政府:
根据中共吉安市委宣传部、吉安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吉安市广播电视局、吉安市总工会、共青团吉安市委《关于开展200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吉市安监管字„2006‟30号)的精神,现将《吉安市中心城区2006年“安全生产月”宣传咨询日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积极参与,大力支持。
二○○六年五月十一日
吉安市中心城区2006年“安全生产月”
宣传咨询日活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和省、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搞好第五次全国“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根据中共吉安市委宣传部、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广播电视局、市总工会、共青团吉安市委《关于开展200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吉市安监管字„2006‟30号)精神,特制定吉安市中心城区6月11日“安全生产月”宣传咨询日活动方案。
一、主办单位
由市委宣传部、市安监局、市广电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和吉州区政府共同主办。
二、活动地点
文山商业步行街
三、活动时间
6月11日上午8:30-11:30
四、活动内容
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安全知识咨询;安全生产宣传版画展。
五、参加单位
市经贸委、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建设局、市交通局、市公路局、市地方海事局、市卫生局、市质监局、市教育局、市林业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局、市旅游局、市气象局、市国土资源
局、市工商局、市药品食品监督管理局、市市容监督管理局、市环保局、市中小企业局、市文化局、市消防支队、市交警支队、市供销社、市烟草局、吉安石油公司、吉安供电公司、吉安人民保险公司。
六、场景设计
1、彩虹门1个(标题:2006年“安全生产月”宣传咨询日活动)。
2、宣传咨询台30套;
3、移动式安全生产宣传廊;
4、氢气球4只(6月1日至11日设置在市政府大院内)。
七、职责分工
1、市委宣传部、市广电局负责组织井冈山报社、吉安电视台、吉安人民广播电台等新闻单位记者采访并做好宣传报道工作;现场广播宣传由吉安人民广播电台负责;
2、市公安局抽调若干名干警负责维护现场安全秩序;
3、市气象局负责1个彩虹门的设置工作;
4、市安监局负责具体牵头和活动落实工作,负责邀请市、区党委、政府、人大、政协领导视察宣传咨询日活动;区安监局负责宣传咨询台的桌椅和席位牌;
5、市气象局、市旅游局、市供电公司、市地方海事局分别负责1个氢气球的设置工作,并于6月1日安置在市政府办公大院内;
6、市市容监督管理局负责提供活动场所、音响器材、广播和用电保障;
7、每个参展单位制作安全生产宣传展板4块。展板规格:1.2×0.6米,每个展板背面须有2个可支撑的脚。展版内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事故案例、安全小知识、安全图片、安全书法等。同时,欢迎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制作展板,积极参与“安全生产月”宣传咨询日活动。
八、活动要求
1、参加6月11日宣传咨询日活动的各单位负责人和宣传咨询工作人员以及维护现场安全秩序的公安干警务必在上午8:00前到位;
2、各单位制作的展板、彩虹门务必于6月11日上午8:00前到位并安置好;
3、各单位的宣传咨询组由1名领导带队,2名工作人员组成,咨询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不得随意离开;
4、各单位必须准备400份以上的安全生产宣传资料;
5、宣传咨询日活动于上午11:30结束,结束后各单位自行撤离现场。
6、市、区安监局全体人员全部参加宣传咨询日活动。
主题词:安全生产月咨询方案通知
吉安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2006年5月1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