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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黄镇老龄工作汇报

发布时间:2020-03-04 00:21:49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前黄镇老龄工作汇报

一、基本情况

前黄镇系1999年泉港区行政区域重新划分时从原山腰镇分离出来成立的,地处泉港区中部,区域面积33.4平方公里,辖13个行政村、3所中学、6所小学、1家医院。2010年全镇工农业总产值23.6亿,财政总收入4600万元。2010年底,全镇总人口41352人。其中60岁以上老年人口约4181人,占总人口的10.11%。 60~64岁的万8.67人,65~79岁的11.65万人,80~99岁的3.42万人,百岁老人16人。

二、老龄工作情况

1、农村养老保障制度逐步建立。⑴ 五保制度得到较好的落实。随着我国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的推进,农村五保供养资金渠道随之调整。取消了农业税及附加后,供养经费又调整为主要从上级财政转移支付和地方各级财政预算中安排。截止2005年,全市符合五保供养条件的对象17108人,纳入供养范围的12657人,占应保对象的74%。年人均547.5元。⑵农村低保稳步推进。农村低保自2005年7月实施以来,全市共保障4.6万户8.6万人,占全市农业人口的4.5%,占农村贫困人口(人均年收入低于625元的23.4万人)的36.8%。其中保障贫困老人4.26万人,占贫困老年人口总数的85%。从2007年元月,按照将农民人均年纯收入低于865元的全部纳入贫困人口(其中:高于625元低于865元为低收入人口,低于625元为未解决温饱人口)范围,则

1 全市就有6.83万贫困老年人。⑶农村养老保险缓慢发展。我市农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累计59050人,占农村从业人口的13%,收取保费930万元,其中8645人领取了养老金。目前,除照常兑付养老金外,扩面工作已停止,其主要原因是:农民参保意识淡薄,手头经济紧张,财政补助难以落实,扩面工作举步维艰。

2、老年人合法权益得到基本保障。一是建立了老年维权网络组织。镇成立了老年维权领导小组,村老年协会设有老年维权组,负责老年维权工作,督促对侵犯老年人合法权益问题和案件的解决。二是加大了老年法的宣传力度。首先,通过农村和社区老年课堂向老年人宣讲老年法规政策,使老年人学会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其次,在新闻媒体上对老年侵权典型案例进行报道,以案说法,达到宣传教育的目的。再次,借老人节和元旦春节等重大传统节日,组织有关部门上街和下乡开展为老法律咨询活动,向广大老年人和社会各界宣传老年法规政策,普及老年法律知识。三是定期开展老年执法检查。每年市、县区老龄委组织相关部门深入基层社区和农村及机关、企事业单位,对老年法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指出,跟踪督办,限期解决。四是基层法院在审理涉老案件时,采取巡回法庭的做法,审理进村入户,起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对贫困老人诉讼费实行减免缓,对涉老案件特别是赡养纠纷案件,做到快立案、快审结、快执行。据统计,2003年以来,市、县(区)老龄办接待老年人来信来访549件,调解涉老纠纷363件。 2 各级法院(庭)受理涉老侵权案件162起,结案147起,结案率达91%。五是针对在赡养老人中面临的不同情况,对有赡养能力而不赡养老人的,由村委会和老年协会监督,必须签订赡养协议书;对拒不履行赡养义务的人和事通过批评教育,使其尽职尽责;对子女间发生赡养争议,导致赡养责任难落实的,通过签订赡养协议书明确各自责任。

3、老年福利服务设施建设步伐逐步加快。一是加快老年福利服务设施建设。2006年以来,全镇新兴建老年福利服务中心(站)项目42个,已正式投入使用,并为发展我市老年福利事业起到典型示范带动作用。新建农村敬老院13所,集中供养五保老人1394名。二是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日益丰富。目前,全镇共建立农村老年文体站(室)252个,成立了戏曲、秧歌、健身等形式多样的老年活动小组,坚持在节假日、婚丧嫁娶和劳动之余开展活动,使当地老年人的精神生活更加充实。三是发挥政府、集体、社区和家庭的作用,共同承担社会福利服务的职能,推动老年福利服务事业不断向前发展。

4、加大了农村老龄工作宣传力度。一是以开展创建活动为载体,广泛宣传基层、农村涌现的敬老好儿女、好婆媳和敬老模范村、乡镇以及老龄工作先进单位、先进老年人协会、先进个人的突出事迹,弘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营造尊老敬老的良好社会氛围。二是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增强宣传效果。把尊老敬老的具体事例编排成戏曲和文艺节目,深入基层、农村向群众演出,宣传老龄工作,寓教于乐, 3 起到了良好的效果。凤阳等村每年都要组织1—2次老年文艺、医疗、法规政策宣传活动,深受基层群众的欢迎和喜爱。

5、有关部门扎实开展扶贫助老活动。针对老年人的实际困难,民政、扶贫等部门根据实际情况,把符合条件的分别纳入农村低保和农村困难救助范围,并在政策上给予扶持等。对个别生活难以自理的鳏寡孤老,乡镇政府把他们接到敬老院进行集中供养或由自愿承担责任的村民代养,并签订代养协议书,确保他们的生活不发生问题。同时,落实了百岁寿星助养金和90岁以上高龄老人保健金,基本做到按时发放。老龄部门还为2.13万老人办理了优待证和寿星证,督促协调有关部门,积极落实老年人的各项优待政策。

6、老年人广泛参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随着经济、社会和文化事业的发展,农村老年人多层次、多领域、多行业、多途径参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继续为家庭和社会做出了贡献。一是社会公益型。维护社会治安,调解民事纠纷,宣传计划生育,开展移风易俗;二是自我服务型。老年人自我组织自我管理,自我教育,互助互济;三是开发型。开发山地资源,植树造林,承包山林,如丹凤县竹林关镇实施开发式助老扶贫,帮助贫困老年人种植板栗、核桃脱贫致富;四是庭院劳动型。以家庭为单位,发展庭院经济,如养猪、养鸡、养羊和食用菌等。

7、充分发挥村级老年协会作用。根据老龄工作的重点在基层的实际,把建立健全农村老年人协会作为推动基层老 4 龄工作的切入点,发挥老年协会“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作用,建立各项规章制度,对不规范的老年协会分期分批进行了整顿。截止目前,全市成立的1260个农村老年人协会,其中:一类老协达到62%,二类保持在30%,三类下降到8%。前黄村等村委会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中充分发挥村老年协会的积极作用,他们建立了“一会五站”。“一会”即志愿者协会,它是在农村党支部、村委会的领导下,以村民代表包括老干部、老党员、老模范、老教师、老复员军人等“五老”为主体、以党员为骨干的社会主义新农村村落建设志愿者协会。“五站”包括:文体活动联络站、卫生环境监督站、民间纠纷调解站、互助救助站、公益事业服务站等。随着老龄组织机构的不断建立和完善,初步形成了老龄工作齐抓共管、协手互动的社会化格局。

三、老龄工作体会

近年来,我们在农村老龄工作中做出了一定的成绩,也取得了一些经验,这主要是做到“六个坚持”。

1、坚持党政主导、社会参与、全民关怀的工作方针。农村老龄工作是党和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在强调党政的政策制定、财政投入、资源动员等主导作用的前提下,各级老龄委成员单位积极主动地履行职责、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各负其责、各执其事、密切配合、抓好落实是关键。由于老龄事业是一项社会事业,政府不可能完全包办,必须充分发挥企业、中介组织、家庭等社会各方面和老年人自身的作用,注意动员社会力量在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的广泛参与和 5 大力支持,只有形成党政主导、社会各方面共同参与的局面,老龄工作才有坚实的社会基础,老龄事业才能得到较快的发展。

2、坚持以老年人为本的老龄工作观。农村老龄工作的主要方面是直接为老年人提供多层次、全方位的保障、管理、服务等工作。因此,必须从老年人的实际需求出发,了解老年人的疾苦,关心他们的利益,统筹兼顾,为老年人办好事、办实事,让老年人充分享受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在物质和精神两个层面提高老年人的生活质量。商洛市山阳县城关镇西关村针对年轻人外出务工就业,老年人留守本村,空巢老人增多,老年人生活无人照料的新情况,积极探索农村社区为老服务的形式和途径,尝试创办村级托老所。由于托老所借助了社区服务中心的资源,使托老所、老年活动室、卫生室为一体,方便了老年人看病就医和多样化的活动,村级托老所受到老年人和子女的热烈欢迎,同时也有效解决了农村劳动力转移和城镇化进程中的农村老年人养老和生活照料等问题,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柞水县部分农村针对中青年外出打工,老年人从事农业劳作强度增大的情况,组织专业“促耕”队,为耕作劳务比较重或无力从事农业劳作的老年人家庭提供有偿播种、收割等一条龙服务。实践证明,这是一种比较有效的解决子女外出打工的老年人家庭耕作困难的好办法。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原因

1、农村贫困地区社会养老保障不健全。目前,农村社 6 会养老保障标准低,与老龄群众的生活需求差距较大。由于城镇化速度加快、建设征地增加,产生了大量的失地农民。失地农民的养老保障在不同地区存在着不同的解决办法。在城市和县城周围的农村,经济发展程度较高,传统土地耕作对于农民来讲已经不是主要的生活收入来源,相反村集体利用土地租赁、厂房租赁、村办企业、房地产开发等方式创收,然后集体分红的形式,增加了而不是减少了失地农民的收入和保障水平,这些失地农民,是一种顺应当地经济发展,充分利用土地征用致富的自然失地。相对这些地方,多数经济条件比较差的农村,采取行政强制的手段,对失地农民采取低水平、一次性补贴的方式,圈占农民用地,导致失地农民,尤其是老年农民在失去作为生活基本保障来源的土地后,又缺乏就业机会,基本生活出现困难,养老保障问题凸显。据统计,前黄镇的失地农民达3.5万人,其中导致基本生活困难纳入低保的约1万人,占全市低保对象总数的1/4。据调查,农村贫困老年人的年人均收入仅为536元,占农村居民年人均收入的33%,比我国1999年规定满足基本温饱的625元贫困线标准还要低89元。农村贫困老年人作为“弱势群体”中的“弱势”,迫切需要加强针对他们的社会救助力度。

2、农村老年人医疗保障问题突出。目前由于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尚处于探索完善阶段,农村老年人因病致贫、贫病交加现象严重,养老保障和医疗保障问题交织在一起,增加了解决问题的难度。农村发病的主要人群是老年人,很多老年人一病拖垮全家。在目前情况下,建立新型农村合作 7 医疗制度是解决老年人医疗问题的有效办法和途径,但是合作医疗制度的建立,受到地方经济发展水平和财政承受能力的制约,患病老龄人报销只能保大病住院的部分费用,不包括日常门诊费用,合作医疗的保障水平低下。

3、农村老年人劳作压力增大,家庭照料和老年服务业发展滞后。由于中青年劳动力多外出打工,留守本地从事农业生产的主要群体被戏称为“613899”部队,即儿童、妇女和老人。许多地方老年人不仅要承担耕作劳务,还要承担抚养照料孙子女的责任,这些老年人的日常生活和劳作压力繁重;随着农村地区高龄化速度加快,高龄老年人、抱病卧床的老年人和双代老年人家庭增加,老年人对家庭的生活照料护理需求也随之增加,但由于家庭小型化,代际分离、社会竞争和流动的加剧等原因,传统的家庭照料护理功能不断弱化,难以满足老年人需求。目前老年人托老所、敬老院、福利院等设施匮乏,托老服务、医疗保健服务、日常生活照料服务、老年人互助服务等社会化服务项目和形式仍然处于起步阶段,老年福利设施和服务业发展远滞后于老年人实际需求。

4、农村老年人权益经常受到侵害。农村老年侵权案例主要集中在赡养方面,但诉诸于司法程序的却很少。主要原因是由于农村老年人家庭亲情意识强,存在“家丑不可外扬”的心理,不愿意公开走司法程序;其次是由于农村老年人自我维权意识淡薄,没有认识到是对自身合法权益的侵犯。此外,维权专业机构的人员、经费,以及各涉老维权部门之间 8 的协调联动机制不够健全。

5、农村老年人参与文体活动率低。一是农村文体活动设施匮乏,活动缺乏组织引导。虽然各乡镇设立了农村文化站、部分农村有活动室,其中1/3的文化站配备有兼职文化专干。但由于基层老年人协会缺乏活动经费,很难有效组织老年人开展经常性的文化娱乐活动。二是缺乏适合老年人自身特点的文体活动项目。三是大部分农村老年人劳作压力大,无暇参加文体活动。

6、农村老年人协会发展举步维艰。农村老年人协会的运作有违一些农村工作实际,尤其是那些边远山区,一个村落方圆几公里,交通不便,很难组织老年人开展有效活动。农村老年人协会的法律地位没有确定。按照民政部《社团管理法》,老年人协会作为社团要进行注册登记、纳入社团管理,并要求有3万元的注册资金。但是大部分村老年人协会成立并未经过注册登记等程序。由于缺乏活动经费,相当一部分村老年人协会只是一块牌子,形同虚设。

五、做好老龄工作的几点设想

1、加快农村社会养老保障体制建设。建立健全农村社会养老保障制度,保障农村老年人,尤其是农村贫困老年人的基本生活权益,不仅是现实的迫切需要,而且从长远看也是一项“关乎子孙、惠及国运”的工作,在家庭养老功能日益弱化、农业市场化经营风险增大的情况下,解决未来农民养老问题,更多的要依靠健全的社会保障制度。因此,在继续巩固家庭养老的基础上,应逐步探索健全农村社会养老保 9 障体制。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应量力而行。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农村贫困老人救助工作。不具备实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但具备实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县区,应把贫困老年人优先纳入农村低保救助范围。农村低保的实施,同样要从区域经济不均衡这一基本事实出发,遵循因地制宜,分类实施的原则。地方财力不足,不具备推行低保制度的,应实行定期定量救济制度,扩大救助范围。应适当提高对贫困老年人的救助标准,体现出对贫困老年人作为特殊受救助对象的优待。对有劳动能力的低龄老年人,要积极扶持、帮助他们发展生产,增加收入,从而逐步脱贫,实现劳动自救。

2、妥善解决失地农民的养老保障问题。应提高对农民征地赔偿的标准,坚决制止对征地补偿费用的层层折扣行为,确保被征地农民以后的生活不受严重影响,保障其年老后的基本生活需要:①建立对劳动年龄以上人员的养老保险。根据当地土地补偿和安臵补助标准、当地的具体保障水平等因素综合确定缴费标准,适当提高集体补助和政府补贴的比例,一次性缴足保险费用,纳入当地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保障范围。②对劳动年龄阶段内未参加社保的人员,除了采取积极的就业促进政策外,应从当地征地安臵补偿费中提出一定比例的费用作为保费,将其纳入农保或城镇养老保险保障范围。

3、切实加强农村老年人的维权工作。农村同城市相比,由于社会保障制度不完善、受传统习俗的影响深厚,农村老年维权工作比城市问题多,难度大,是今后相当长一个时期 10 老年维权工作的重心所在。农村老年维权工作,应通过宣传教育、道德规范、舆论监督和法律惩戒相结合的原则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一是在农村大力开展创建评选表彰敬老模范单位和先进个人等活动。要通过开展“敬老模范县”、“敬老模范乡镇”、“敬老模范村”和“敬老好儿女、好媳妇”等创建活动,树立典型,弘扬敬老爱老的社会风尚,促进代际和谐。二是采取多种形式,开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及相关法规的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增强青少年和成年子女敬老养老助老的法律意识。三是充分发挥基层群众组织的调节、教育作用,不断完善《家庭赡养协议书》的签定、兑现和督促落实工作,妥善处理好家庭赡养纠纷,重点惩治不承担赡养义务,遗弃、虐待甚至残害老年人的违法现象,对情节严重的应加大法律干预力度。

4、建立健全农村基层老龄工作机构。要大力加强农村老年人协会建设。农村老年人协会通过近十年来工作发展的实践证明,老年人协会已经成为基层老龄工作的重要组织载体和抓手。要加快以新农村建设为契机,进一步加强村级老年人协会建设,明确老年人协会的法律地位,多渠道落实工作人员、活动经费、场地,使之成为开展基层老龄工作的重要力量。要加强农村老龄工作干部的业务培训,转变工作作风,不断提高干部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

5、建立和完善农村老年人的医疗保障制度。在新型合作医疗制度实施的过程中,上级应加大对贫困地区的财政补贴力度,不断提高合作医疗制度保障水平。本着“以收定支、11 略有结余”的原则,合理确定大病住院费用的报销比例。进一步加快农村卫生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形成农村规范竞争的医疗市场,降低医疗成本;国家和各级财政应加大对农村基层医疗机构的投入力度,建立长效机制、制定优惠政策,加快建立基础设施齐全的农村卫生服务网络和具有较高专业素质及稳定的农村卫生服务队伍,为农村老年人提供优质便捷的医疗卫生服务。

6、加快农村老年福利设施建设,扩大农村为老服务范围。应把农村为老服务设施建设和发展老年服务业纳入当地整体规划,统筹考虑,逐步推进。目前,贫困地区农村为老服务设施投入不足、基础差、数量少、标准低,管理不规范,运行成本高。因此,在地方财政投入有限的情况下,应努力改造现有为老服务设施,扩大服务规模,提高服务质量,充分挖掘现有为老服务设施的潜力。同时要结合实际制定优惠政策,调动全社会的积极性,采取国家、集体、企业、个人等多渠道筹措资金,多种所有制形式,共同投资开发老年服务设施和老年服务业,积极推动发展托老服务、医疗保健服务、日常生活照料服务、老年人互助服务等多种形式的社会化服务项目。

7、大力发展农村老年文体事业,不断丰富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各级人民政府应把老年教育事业纳入文化事业和全民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在政策上加强引导和鼓励,加大投入力度,创造适应老年人多元化需求、形式多样、不同层次的终生教育体系。切实加强老年人的思想政治工作,要在 12 老年人中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在政府对老年人教育、文体活动设施建设增加投入的基础上,应制定有利于社会力量投资、捐助老年教育、文化、体育活动设施建设的优惠政策。注意探索开展农村老年人文体事业的新思路、新方法,把开展老年人文体活动与农民生产、生活相结合,与增收致富相结合,与新农村建设相结合。

前黄镇小城镇工作汇报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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