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理科会诊制度
病理科医师遇有疑难病例应争取在科内或同行间进行会诊。会诊方式以采取计算机远程会诊、邮寄切片会诊及读片会诊等,切片和(或)蜡块,由请求会诊的病理科提供。会诊意见应记录或附贴于该例病理检查申请单后,一并归档。如会诊意见与原诊断不一致,由原诊断病理科医师决定是否更改或补发病理诊断报告。应病人要求或 经病人同意的会诊,其全部费用由病人负担。
对疑难病例,或病理诊断与临床诊断有分歧时,应争取与临床科室进行学术交流。
《病理科会诊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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