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贫困学生资助申请表
1、本申请表由申请资助人负责填报,并保证所有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2、本申报表的递交并不表明肯定获得资助;
3、对申报资料中出现的虚假、伪造或隐瞒等行为,一经发现,深圳市教育发展基金会将不予资助;如已获资助,将依法追
索其所获得的全部资助款。
申请人签名:日期:年月日
学校意见
学校(盖章)日期:年月日奖励资助部意见
日期:年月日
基金会意见
领导批复
日期:年月日
提供材料明细:
1.深圳市贫困学生资助申请表(本表);
2.《深圳市居民最低生活保证金领取证》复印件,加盖学校公章;
3.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4.交通银行存折复印件:
5.本年度考取各类全日制高校的“低保家庭学生”,另需提供高校录取通知书复印件、缴费单。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临时资助申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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