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任合同
聘任单位:习水县润德煤磺矿厂(以下简称甲方) 受聘人:(以下简称乙方)
一、乙方受甲方聘请,经甲乙双方协商,乙方自愿担任习水县润德煤磺矿厂职务,时间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聘期壹年(试用期三个月,三个月内双方有相互选择对方的权力),若需续聘,甲乙双方在聘期届满前三十日内重新签订续聘合同。
二、甲方权利
1、有权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及本企业管理规章制度管理乙方,并促使乙方学好用好相关法律法规。
2、有权验证乙方的所在单位任职相关资质证件。
3、有权要求乙方加强自身的学习,精通专门业务,管理知识、提高综合管理水平。
4、有权给乙方处罚、辞退、或奖励。
5、有权督促乙方按期复训或送培训深造。
三、甲方义务
1、甲方每月向乙方支付工资元,保证每月10日前按时发放。
2、甲方在安全生产经营效益较佳情况下,给予乙方一定安全生产业绩奖。
3、甲方给乙方提供住宿、就餐工作学习的条件。
4、甲方向乙方免费提供两套劳保用品。
四、乙方的权利
1、有权查阅、借阅甲方的与业务相关的文件及资料和书籍。
2、有权参加甲方有关安全生产、工程质量研讨会。
3、在任职期间有权处理职权范围内的违章违纪的人和事,甲方不得干预。
4、因甲方原因有权提出辞职,须提前15天写书面辞职报告,经批准后离矿。
5、每月有权休假五天,可累积休假,按此规定休假期间甲方不得扣乙方工资。
6、有权获得法律的援助。
五、乙方义务
1、为甲方安全生产的重大决策进行技术论证提供科学依据及合理化建议。
2、为甲方草拟、修改、审查有关安全生产、工程质量的规章制度、议案等要件。
3、参加甲方组织的有关安全生产、工程质量、产品质量等相关会议。
4、参加或组织处理企业各类事故的座谈、分析提出处理意见。
5、协助甲方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教育管理,并制定相关的管理制度。
六、乙方职责
1、在矿长的领导下,对全矿的机电、运输系统的安全工作负责,是全矿机电、运输安全工作的直接责任者。
2、认真贯彻“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和操作堆积及矿相关规章制度,切实保证机电运输系统安全运行。
3、协助矿长编制矿领导带班下井月(周)计划、安排。负责编制机电、运输系统的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负责组织落实实施。
4、生产矿长每月带班下井不能少于21次,必须与工人同上同下,严格执行交接班记录,做好带班下井资料汇总,交办公室归档备查。
5、定期组织分管系统的安全检查(包括井下、地面机械设施、设备、机电峒室、电源线路、运输轨道、室内外照明线路等),对查出的问题及时制定整改措施,并组织落实,梳理成文报矿长。
6、定期不定期的组织机电运输设备检修,并做好日常维护保养,保证设备完好。
7、具体负责组织制定机电、运输系统的规章制度,并抓好落实。
8、组织机电运输事故中设备的检修、抢修和恢复工作,对三级以上机电、运输事故,负责组织追查、座谈,按“四不放过”的原则处理,分清责任主、次,拟定赔偿标准报矿长审批予以处罚,并制定防范措施,督促落实。
9、经常不断的学生证现场机电、运输设备(尤其是瓦斯监控、风机、提升绞车、水泵、综保等五大件)运行情况。
10、具体负责制定机电、运输系统的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11、负责井下电气设备防爆及机电运输设备保护测试管理工作,把住煤矿企业机电、运输的咽喉。
七、其他事项
1、乙方在本企业工作期间文明礼貌、团结互助、尽职尽责,干好本职工作。
2、在生产经营活动中业主、员工精诚团结、共创安全、高质、高效的和谐企业。
3、甲乙双方在工作上相互配合、相互协调在思想上高度统一下展开工作,不得我行我素。
八、违约责任
1、合同期内如甲方未能履行责任,出现拖欠工资等行为,乙方有权提出终止合同,甲方要按合同要求足额支付乙方工资,乙方写出书面辞职报告,合同中止。
2、合同期内如乙方未能履行做好本职工作,甲方有权提出解除合同,结算工资后由乙方写出书面辞职报告,合同中止。
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双方各持一份,签字生效。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