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任合同
聘任单位:习水县润德煤磺矿厂(以下简称甲方) 受聘人:(以下简称乙方)
一、乙方受甲方聘请,经甲乙双方协商,乙方自愿担任习水县润德煤磺矿厂职务,时间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聘期壹年(试用期三个月,三个月内双方有相互选择对方的权力),若需续聘,甲乙双方在聘期届满前三十日内重新签订续聘合同。
二、甲方权利
1、有权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及本企业管理规章制度管理乙方,并促使乙方学好用好相关法律法规。
2、有权验证乙方的所在单位任职相关资质证件。
3、有权要求乙方加强自身的学习,精通专门业务,管理知识、提高综合管理水平。
4、有权给乙方处罚、辞退、或奖励。
5、有权督促乙方按期复训或送培训深造。
三、甲方义务
1、甲方每月向乙方支付工资元,保证每月10日前按时发放。
2、甲方在安全生产经营效益较佳情况下,给予乙方一定安全生产业绩奖。
3、甲方给乙方提供住宿、就餐工作学习的条件。
4、甲方向乙方免费提供两套劳保用品。
四、乙方的权利
1、有权查阅、借阅甲方的与业务相关的文件及资料和书籍。
2、有权参加甲方有关安全生产、工程质量研讨会。
3、在任职期间有权处理职权范围内的违章违纪的人和事,甲方不得干预。
4、因甲方原因有权提出辞职,须提前15天写书面辞职报告,经批准后离矿。
5、每月有权休假五天,可累积休假,按此规定休假期间甲方不得扣乙方工资。
6、有权获得法律的援助。
五、乙方义务
1、为甲方安全生产的重大决策进行技术论证提供科学依据及合理化建议。
2、为甲方草拟、修改、审查有关安全生产、工程质量的规章制度、议案等要件。
3、参加甲方组织的有关安全生产、工程质量、产品质量等相关会议。
4、参加或组织处理企业各类事故的座谈、分析提出处理意见。
5、协助甲方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教育管理,并制定相关的管理制度。
六、乙方职责
1、矿长是全矿安全生产的第一负责人,对全矿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
2、在企业法人的领导下,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建立安全保障体系。
3、负责组织制定本矿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建立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并督促落实,检查执行情况。负责编制矿领导带班下井计划、安排。(每月28日前报县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4、矿长每月带班次数不能少于15天,必须与工人同上同下。
5、健全安全管理机构,有权物色副矿长和三级班子管理人员,配齐、设置安全管理机构,落实管理人员下井跟班制度。
6、负责组织制定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安全教育和培训计划,并督促落实,检查执行情况。
7、保证本矿安全生产投入及其有效实施,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须的资金的预算。
8、负责每月主持召开安全生产办公会,安全活动分析会,听取安全工作汇报,总结部署安全工作,解决安全方面的重大问题。
9、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和事故隐患排查,对查出的事故隐患,负责制定、落实整改措施,掌握反馈信息。
10、发生事故时,负责组织指挥应急救援,按规定组织事故调查,制定防范措施,及时如实向有关部门汇报。
11、主动接受并积极配合上级来矿执行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并认
真整改所存在的问题。
12、决定安全生产工作方面的奖惩事项,全权管理矿区一切事务,一切工作对企业法人负责,当好企业团队的带头人。
七、其他事项
1、乙方在本企业工作期间文明礼貌、团结互助、尽职尽责,干好本职工作。
2、在生产经营活动中业主、员工精诚团结、共创安全、高质、高效的和谐企业。
3、甲乙双方在工作上相互配合、相互协调在思想上高度统一下展开工作,不得我行我素。
八、违约责任
1、合同期内如甲方未能履行责任,出现拖欠工资等行为,乙方有权提出终止合同,甲方要按合同要求足额支付乙方工资,乙方写出书面辞职报告,合同中止。
2、合同期内如乙方未能履行做好本职工作,甲方有权提出解除合同,结算工资后由乙方写出书面辞职报告,合同中止。
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双方各持一份,签字生效。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