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承包合同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经双方协商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合同并承诺严格履约:
一、甲方将宁 AT0164号车(车架号,发动机号,车型 富康 )手续齐全,在银川市内营运的出租车承包给乙方,车况及车辆的附属物由双方检查并清点后办理交接。
二、承包时间自二OO年月日至二OO年月日止,每日租金元。
三、乙方在承包前必须向甲方一次性交纳包车风险保证金
四、乙方应爱护车辆,保持车辆卫生清洁,按保养手册要求保养车辆,到指定的地点更换机油、更换配件,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只负责正常磨损下的发动机大修,其它修车费用一律由乙方支付。因乙方不按时保养或因缺机油、缺水等人为因素造成车辆损坏,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承包期内如发生交通事故,乙方应在第一时间通知甲方,且乙方必须首先垫付交通事故造成的费用,后由保险公司赔付由乙方领取。如所发生的交通事故属保险公司拒赔的,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与甲方无关。因修车或交通事故等原因造成不能正常营运,租金由乙方承担并按时间向甲方交纳。乙方发生交通事故给甲方车辆造成损失,造成车辆加速折旧,修
理费在3000-5000元,按20%赔偿,修理费在5000元以上的按20%赔偿(修理费按修理厂或保险公司定价为依据)。车辆修理由甲方指定修理厂修理,乙方不得擅自选择修理厂。在承包期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车转租或随意交给他人驾驶,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车辆,如发生交通事故等,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保险公司的赔偿作为损失费归甲方所有,修车期间租金不减免。
五、乙方在营运中必须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及出租汽车管理条例,必须取得资格证后方可驾车。如发生交通违章、违反出租汽车管理条例、被乘客投诉等行为所造成的损失及罚款一律由乙方承担。
六、在承包期间,如甲方承包车辆发生买卖,可提前终止合同。如车辆不发生买卖,甲方应按每天50元工资赔付给乙方。
七、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其它未尽事宜,车辆在承包期间如发生交易可提前终止合同。
甲方:电话:
乙方:电话:
担保人:
证明人: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