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网版主申请及管理办法
(试行)
为了活跃海峡论坛,加快厦门网的发展,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版主的产生
海峡论坛版主的产生实行自愿的原则,在申请之前,申请人必须确信自己是否有足够的耐心和热情,一旦加入团队,是否能履行维护团队的义务,发扬团队精神。
1.版主申请条件
(1)等级在论坛游客以上,在线时间较长的热心网友;
(2)对所申请的版块有能力发表高质量的帖子(原创和转载均可);
(3)有高度责任心和适度的宽容心,有能力管理本版事务(如转、删、固顶帖,调停版友纠纷等);
(4)能严格遵守海峡论坛各种规则。
2.版主产生
(1)网友自荐:
A.达到申请条件后,向管理员自荐,并提交所申请版面、个人基本信息、对该版存在问题及缺陷的看法及改进、发展版面的计划与建议材料;(申请表格另附)
B.经管理员初步筛选后,接受为期一个月的考核,期间应在所申请版面多发表高质量的帖子,享有版主权限,主要考核管理版面的能力和频率等,试用期内,暂时不享受工资待遇。
C.管理考核通过后,正式成为该版版主,则享有版主所有正当权利。
(2)管理员、频道负责人举荐:
管理员和频道负责人在日常工作中可以发现并举荐人才做版主,不受版主申请条件第一条约束。
(3)频道负责人兼任:
被网站聘任的频道负责人可以兼任与频道相关的版主。
二、版主职责
1.内容管理
(1)转移:确保本版讨论主题的鲜明性,对于不符合本版主题但仍具阅读价值的帖子应当转移至相关主题论坛,没有相关主题论坛的则转至灌水专区,并短信通知。
(2)删帖:除广告帖、恶意攻击帖和黄色帖之外,删除时应当简要说明原
因并通知发帖人。一般情况下,只对恶意发帖及大批量重复发帖才予以扣分。
(3)加/解精:对于某方面比较精彩(比如角度、内容、思想性等)的帖子可以加精,一般不解精,除非发现该帖确实不够加精条件。不提倡版主对自己所发帖子加精。加精一定要短信通知。各版版主应当及时对本版好帖加精。对原创帖可以适当放宽标准。是否原创可以不做为加精的标准之一。
(4)固顶/解固(含导读):对于某方面特别精彩或易引起网友共鸣、关注的帖子可以固顶,对于不适合固顶的帖子或固顶时间已经超过一周或未超期但固顶已无意义的帖子,应当及时解固。固顶帖各版一般不得超过五条,导读不得超 1
过两行。版主对于本版特别精彩且认为可以总固顶的帖子应当及时向管理员推荐。
(5)公告管理:对本版块有特别说明、特别事项、发帖说明等公告内容,
可发帖并置顶于该版面,若需要在论坛首页发布,可与管理员联系。
(6)投诉/建议:有关本版投诉/建议之帖应当及时回复,对与本版无关的投诉帖不得跟帖回复,尤其是涉及到其他版主的投诉更不得回复,除非能让所有人认为你的回复属中立态度。
2.版友管理
(1)热情回复每一个新到本版的网友发帖,并可适当降低加精固顶的标准;
(2)编辑或删除涉及到人身攻击、侮辱性的帖子;
(3)对版友宽容大度,尽量不要用版主身份发表过激言语;
(4)以客观的态度看待并处理版友间的纷争,以理服人。
3.其他职责
(1)为保证安全性,版主ID的密码应当在8位以上并足够复杂。
(2)对于任何与本版有关但不能把握之事,应及时与管理员、频道负责人
或者网站相关负责人沟通;
(3)如因个人等原因3天以上不超过一周不能上网的版主,应及时向管理
员请假,以便临时安排人手;
(4)如果因个人原因需要离开本论坛15天以上,可以申请暂时辞职,回来
报到后继续担任原职。
三、版主福利
1.每月享有一定的通讯补贴,工作业绩显著者有更多的奖励和福利;
2.对于网站的福利,版主享有优先权。
四、版主卸职
以下情况之一,管理员可免去其版主职位。
1、任版主期间严重循私,造成恶劣影响的;
2、任版主期间未经请假而不打理版面,或一周之久未登录论坛,或打理版
面严重失误经提醒后仍未改正的;
3、带头挑起论坛内有明文规定不许之行为事端者,或带头对其他人进行人
身攻击,或其他严重影响论坛正常秩序或严重破坏论坛之行为;
4、违反本论坛其他规则,按要求予以撤职的。
五、其他事项
1.版主(含管理员、超级版主)因故离开论坛或不再担任相应职务时,不
得利用职权将其所发之所有已有回复之帖删除,只允许使用编辑功能将该帖之内容清空,否则从严处理;如果数量众多,可以向管理员申请使用“屏蔽”功能,屏蔽其所有发言。
2.版主(含管理员、超级版主)如有对其他版主、版面的投诉意见或建议,
一律通过建立的QQ群联系,管理员须在3日内予以答复,不得发至其他版面。
3.为论坛安全起见,严禁版主将账号私自外借给其他普通会员,否则免去
其版主职务。
4.严禁版主灌水专区以外发表灌水帖。
5.严禁将同一内容的主题同时发表在不同版块,除非为管理方面的事务类
公告帖。
6.任何纠纷,严禁非当事版主参与并发表有倾向性意见或有攻击性语言,
若要发表意见,必须从化解纠纷的角度出发。
7.严格遵守版主规则,对待其他版主严以律己,多些宽容;有意见,可以采取与相关管理员私下交流的方式提出,管理员收到后,必须对提出意见者保密并进行一定处理将意见转达给当事版主;
8.版主如果申请在本版搞活动,必须事先经过管理员同意,并可以向网站申请一定的活动奖励。
9、管理员有权对任何版面的帖子精心编辑、转移、删除、推荐,无需通知该版版主。
10、管理员必须对版主的上站次数、发帖数、帖子质量进行考核。
2006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