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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职责及薪酬管理办法(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0-04-19 02:53:26 来源:岗位职责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岗位职责及薪酬待遇

岗位职责及薪酬待遇

1.综合管理部

(1)工作职责:负责协调处理公司内外部公共关系,协调公司各部门运作,确保政令畅通;负责协助领导协调行政、党务、工会等日常事务;负责企业标准化建设工作,制定、修订公司的管理规章制度,负责公司日常公文的起草;负责日常的考勤和卫生检查工作,并有权处理违规现象;负责在职职工和退休职工工资和生活补贴的发放;负责成本核算工作;负责办公用品的采购;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2)定员:现岗位3人,定员3人,即部长1 人,成本核算员1 人,办事员1 人。

(3)岗位工资:部长1800元,成本核算员1400元,办事员1400元。

2.经营运输部

(1)工作职责:负责订单的接收与审核;负责订单审核后的生产任务的下达;负责订单的执行进度的跟踪与反馈;负责货物运输的安排、协调、结算工作;负责对运输货物的跟踪,并对运输过程中发生的问题进行处理;负责开展客户满意度调查与分析,并对客户提出的意见进行调查和处理;负责检查和处理越区销售问题;负责相关报表的统计工作;负责票据的开具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2)定员:现岗位12人,定员5人,即部长1人,计划员1人,结算员3人。

(3)岗位工资:部长1800元,计划员1400元,结算员1400元。

3.农化服务部

(1)工作职责:负责产品的售后服务工作;负责收集肥料行业发展信息,对业务人员、经销商、用肥大户进行农化服务培训,组织农化宣传及科技讲座;负责技术资料和宣传资料的编制;负责编织袋的设计和订制;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2)定员:现岗位2人,定员2人,即部长1人,农化服务员1人。

(3)岗位工资:部长1800元,农化服务员1400元。

4.采供部

(1)工作职责:负责公司原材料、备品备件的采购工作;负责入库前的验收和办理入库手续;负责根据库存实时信息,及时与相关职能部门沟通,保证原材料的库存供给;负责公司供方的调查、选择和资料收集;负责跟踪供方的业绩,参与供方的评价工作;负责采购订单的编制、传发与跟踪落实;代表公司负责与供方初步洽谈采购合同;负责供方评价结果的整理与合格供方名录的编制;负责编制库存报表和采购计划;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2)定员:现岗位3人,定员2人,即部长1人,采购员1人。

(3)岗位工资:经理1800元,采购员1400元。

5.成品部

(1)工作职责:负责原材料与成品的入库、保存、盘存与发货工作,做到账物相符;负责站台的现场管理工作,确保库区物品摆放整齐,地面卫生保持整洁;负责每星期一次的仓库盘点工作;负责仓库的安全检查工作,处理仓库的突发性事件;负责根据公司的生产销售能力,确定原材料及产品的库存方案计划;负责编制站台日报表;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2)定员:现岗位17人,定员11人,即部长1 人,班长2人,原料库管理员3人,发货员4人,统计员1人。

(3)岗位工资:部长2000元,班长1600元,原料库管理员1500元,发货员1500元,统计员1200元。

推荐第2篇:岗位职责及薪酬待遇

第一部分:设计师的职责及薪酬

一、设计师的职责

设计师跟随项目实行定人定岗制,包括施工前期现场的考察、测量、技术(图纸、资料)交底;施工期间的技术指导、设计变更、验收文件的编制;施工后期的图纸、文件、照片归类、移交。 设计师从业务员(或公司)手中接收项目(填写“项目现场勘查记录”)后,自始至终负责整个项目的设计图纸、设备选型、方案报价、技术支持以及设计文件、使用说明书的整理编制;

二、设计师的薪金待遇

设计师的薪金待遇包括岗位工资、绩效工资、年底奖金和津贴;

1、岗位工资为设计师岗位的固定工资;按照公司规定每月发放;

2、绩效工资包括工龄工资、设计费用、考勤奖;

2.1、工龄工资指在公司工作满一年后,才可以领取;工龄工资=工作年限(XX年)×月工龄工资(XX元),工龄工资与岗位工资每月一起发放。

2.2、设计费用是设计师根据每个项目的总造价提取一定的费用(XX%),设计师对该项目的设计自始至终负主要责任;设计费用在项目竣工验收完毕签字后,当月才可以领取;若项目中设计出现大的失误或错误,设计师应承担这部分费用,相应的费用从设计费中扣除;

2.3、考勤奖按照公司规定每月出勤率达到100%的可以领取全勤奖(XX元),缺勤按照公司规定直接从岗位工资中扣除,上述款项与岗位工资每月一起发放或扣除。

3、年终奖:根据公司的经营效益、岗位绩效综合和突出成绩考核,一般为公司年总营业额×(xx‰),年底一次性发放。

4、津贴包括加班津贴、出差津贴、工作津贴、节日津贴、贡献奖、业务提成 4.1、加班津贴指按照公司规定正常出勤外的加班、值班时间,加班时间按照正常工作时间计算,加班费用按照正常工作日日工资结算,与岗位工资每月一起发放。

4.2、出差津贴指外出公事,出差期间的住宿、餐饮、交通、通信以及购买公司用需品的费用,按照公司报销规定,实行实报实销。

4.3、工作津贴指临时性的代理其他人负责,代理期间的薪酬,公司按照工作情况,发放一定的现金补助(XX元~XX元),与岗位工资当月一起发放。

4.4、节日津贴指国家规定法定假日,公司给予员工的货币或实物福利,当时发放。4.

5、贡献奖指员工通过自身努力,提出合理化的建议或研究出好的产品、施工工艺,被公司采纳或使用,公司给予一定的奖励(XX元~XX元),当时发放。

4.6、业务提成:设计师在本岗位工作外,与某些客户商谈项目,达成合同协议;设计师可以按照公司的规定提取项目总造价的一定提成(xx%),但项目的工程款也必须由其负责收回;

业务提成的费用在项目工程款收回90%时,公司当月支付业务提成的50%;工程尾款收回100%时,公司当月支付业务提成的剩余50%。

第二部分:施工负责人的职责及薪酬

一、施工负责人的职责

施工负责人跟随项目实行定人定岗制,包括施工前期现场的考察、测量、施工合作队伍的建立、与甲方等相关单位的协调、施工方案的编制、施工管理制度的编制、施工标牌的制作;施工期间,对施工队或施工人工的技术交底,施工质量、进度、人员、材料、成本的统筹管理控制,施工现场的安全、文明管理,各施工单位的配合、关系协调,组织施工隐蔽验收、竣工验收,临时保管好验收记录单、施工文件、设备资料说明书以及施工影像、照片,做好成品保护措施、进行工程结算、移交竣工资料。

施工负责人从业务员(或公司)手中接收到项目“施工合同”后,组织考察现场开始一直到项目竣工验收签字、资料移交,全权负责某项目的全面施工。

二、施工负责人的薪资待遇

施工负责人的薪金待遇包括岗位工资、绩效工资、年底奖金和津贴;

1、岗位工资为施工负责人岗位的固定工资;按照公司规定每月发放;

2、绩效工资包括工龄工资、项目管理费、突出贡献奖;

2.1、工龄工资指在公司工作满一年后,才可以领取;工龄工资=工作年限(XX年)×月工龄工资(XX元),工龄工资与岗位工资每月一起发放。

2.2、项目管理费指项目负责人从负责的项目从造价中提取的一定的费用(XX%),项目负责人从考察现场到项目竣工验收自始至终全权负责(人员、材料、设备以及质量、安全、文明、进度、成本等管理控制)。管理费在该项目竣工验收完毕签字后,与岗位工资一起当月发放。如果项目负责人在施工过程中出现管理失职、不到位,造成公司成本上的较大损失(超过预算价的XX‰),公司从其管理费中扣除一定比例(XX%)的罚款。

2.3、突出贡献奖指项目负责人在项目上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细化管理,节约了成本,给公司创造了更多的利润;超出预算的利润,公司按一定的比例(XX%)分给项目负责人;突出贡献奖在工程结算完毕后,与岗位工资一起当月发放。

3、年终奖:根据公司的经营效益、岗位绩效综合和项目管理成绩考核,一般为公司年项目总造价×(xx‰),年底一次性发放。

4、津贴包括出差津贴、工作津贴、节日津贴、贡献奖、业务提成

4.1、出差津贴指外出公事,出差期间的住宿、餐饮、交通、通信以及购买公司用需品的费用,按照公司报销规定,实行实报实销。

4.2、工作津贴指临时性的代理其他人负责的薪酬、参与某个项目的具体施工的施工费以及夜间施工、法定节日工作的补贴,公司按照工作情况,发放一定的现金补助(XX元~XX元),与岗位工资当月一起发放。

4.3、节日津贴指国家规定法定节假日,公司给予员工的货币或实物福利,当时发放。4.

4、贡献奖指员工通过自身努力,提出合理化的建议或研究出好的产品、施工工艺,被公司采纳或使用,公司给予一定的奖励(XX元~XX元),当时发放。

4.5、业务提成:项目负责人在保证本岗位工作外,与某些客户商谈项目,达成合同协议;可以按照公司的规定提取项目总造价的一定提成(xx%),但项目的工程款也由其负责收回;

业务提成的费用在项目工程款收回90%时,公司当月支付业务提成的50%;工程尾款收回100%时,公司当月支付业务提成的剩余50%。

第三部分:售后人员的职责及薪酬

一、售后人员的职责

售后人员负责公司所有竣工项目的后期质保、维护工作。公司行政人员提供客户信息,提交给售后人员,售后人员与客户预约上门时间;售后人员在维保结束后,必须详细填写“维修记录”,并及时反馈给行政人员。上门服务费按照公司的规定收取,售后人员衣着整洁,不得坦胸露背,言语文明、举止有礼;注意事项或使用说明,必须向客户交代清楚或告知正确操作使用流程,不得擅自挪用客户物品,注意对其物品的保护。

二、售后人员的薪资待遇

售后人员的薪金待遇包括岗位工资、浮动工资、年底奖金和津贴;

1、岗位工资指售后服务岗位的固定工资;按照公司规定每月发放。

2、浮动工资包括工龄工资、售后服务费、突出表现奖。

2.1、工龄工资指在公司工作满一年后,才可以领取;工龄工资=工作年限(XX年)×月工龄工资(XX元),工龄工资与岗位工资每月一起发放。

2.2、售后服务费指售后人员在服务每一位客户时,提取一定的费用(XX元~XX元);同一客户同一问题重复解决不再重复计费;每一客户的“维修记录”是售后人员提取该费用的依据,没有“维修记录”或无详细填写“维修记录”,不给予费用提取。该费用与岗位工资一起当月发放。

2.3、突出表现奖指售后人员服务客户后,得到客户的好评,并致电公司或公司领导,公司会给予该售后人员一次性现金奖励(XX元),以资鼓励。反之,售后人员服务差、态度差,给客户造成坏的影响,客户告诉到公司或公司领导,公司则给予该售后人员经济处罚(XX元),罚款从售后服务费中扣除;情节严重者,直接扣除一定数额的岗位工资(XX元)。奖金(或罚款)与岗位工资同时发放(或扣除)。

3、年终奖:根据公司的经营效益、岗位绩效综合和售后服务考核,一般为公司年项目总造价×(xx‰),年底一次性发放。

4、津贴包括出差津贴、工作津贴、节日津贴、贡献奖、业务提成。

4.1、出差津贴指外出公事,出差期间的住宿、餐饮、交通、通信以及购买公司用需品的费用,按照公司报销规定,实行实报实销。

4.2、工作津贴指临时性的协助其他人售后的薪酬、参与某个项目的具体施工的施工费以及夜间、法定节日上门服务的补贴,公司按照工作情况,发放一定的现金补助(XX元~XX元),与岗位工资当月一起发放。4.

3、节日津贴指国家规定法定节假日,公司给予员工的货币或实物福利,当时发放。4.4、贡献奖指员工通过自身努力,提出合理化的建议或研究出好的产品、售后用品,被公司采纳或使用,公司给予一定的奖励(XX元~XX元),当时发放。

4.5、业务提成:售后人员人在完成本岗位工作外,与某些客户商谈项目或额外增值服务,达成合同协议;可以按照公司的规定提取项目总造价的一定提成(xx%),或额外增值服务的价值的一定提成(xx‰),但项目或产品的款项也由其负责收回;

业务提成的费用在项目工程款收回90%时,公司当月支付业务提成的50%;工程尾款收回100%时,公司当月支付业务提成的剩余50%;若是增值服务(或产品),在款项全部收回后,公司支付其提成(100%),与岗位工资一起当月发放。

第四部分:行政人员的职责及薪酬

一、行政人员的职责

行政人员负责公司日常办公文件、资料、电话、采购的整理,登记员工的考勤、记录公司会议摘要、维持办公环境、接待外来人员,同时负责公司的网络推广、企业微博管理、公司合作网络商城的后台维护、公司人员的招聘、客户信息的管理、维修记录的登记(保存)、客户电话回访等

二、行政人员的薪金待遇

行政人员的薪金待遇包括岗位工资、绩效工资、年底奖金和津贴;

1、岗位工资指行政岗位的固定工资;按照公司规定每月发放;

2、绩效工资包括工龄工资、考勤奖;

2.1、工龄工资指在公司工作满一年后,才可以领取;工龄工资=工作年限(XX年)×月工龄工资(XX元),工龄工资与岗位工资每月一起发放。

2.2、考勤奖按照公司规定每月出勤率达到100%的可以领取全勤奖(XX元),缺勤按照公司规定直接从岗位工资中扣除,上述款项与岗位工资每月一起发放或扣除。

3、年终奖:根据公司的经营效益、岗位绩效综合和突出成绩考核,一般为公司年总营业额×(xx‰),年底一次性发放。

4、津贴包括加班津贴、出差津贴、工作津贴、节日津贴、贡献奖、业务提成 4.1、加班津贴指按照公司规定正常出勤外的加班、值班时间,加班时间按照正常工作时间计算,加班费用按照正常工作日日工资结算,与岗位工资每月一起发放。

4.2、出差津贴指外出公事,出差期间的住宿、餐饮、交通、通信以及购买公司用需品的费用,按照公司报销规定,实行实报实销。

4.3、工作津贴指临时性的代理其他人负责,代理期间的薪酬,公司按照工作情况,发放一定的现金补助(XX元~XX元),与岗位工资当月一起发放。

4.4、节日津贴指国家规定法定假日,公司给予员工的货币或实物福利,当时发放。4.

5、贡献奖指员工通过自身努力,提出合理化的建议或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公司规划等,被公司采纳或使用,公司给予一定的奖励(XX元~XX元),当时发放。

4.6、业务提成:行政人员在本岗位工作外,通过网络与某些客户商谈,达成合同协议;或者提供了一些有价值的客户信息,通过公司其他人员的努力,达成合同协议;行政人员可可以提取一定的报酬(xx元~XX元),但此部分薪酬在工程款支付90%后,与岗位工资一起当月发放。

推荐第3篇:薪酬及福利待遇管理办法

薪酬及福利待遇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效率,加强员工薪酬管理,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有关规定,按照“按劳分配、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分配原则,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员工薪酬及福利待遇坚持以岗位职责为依据、工作绩效为尺度的考核择优晋级的原则。

第三条公司采取密薪制,任何员工不得相互探听薪金。

第二章薪酬福利结构

第四条薪酬福利体系包括工资、补贴、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和其他福利待遇。

第五条员工月度工资由两部分构成,固定工资和浮动工资。固定工资指每月固定发放的工资数额,浮动工资指绩效工资部分,绩效工资与员工工作业绩及工作表现挂钩,每季度根据考核成绩进行测算后发放。

第六条公司以票据报销形式下发交通补贴,具体标准如下:

第七条公司为员工提供午餐补助每月350元/月,以工资形式按月发放。

第三章 工资 1

第八条固定工资部分根据公司薪酬职级表,结合岗位类别和岗位所承担的责任、风险的大小以及该岗位员工工作资历、工作能力等确定,按岗取酬,岗变薪变。

第九条浮动工资部分即绩效工资与固定工资比例原则上职位越高,浮动比例越大,职位越低浮动比例越小。

第四章绩效工资

第十条绩效工资计算公式:

月度绩效工资=月度绩效工资基数*考核系数*季度内参加考核的工作日/(21*3)

(一)月度绩效工资基数依岗位不同而确定。

(二)考核挂钩系数根据季度目标考核成绩确定,详见下表:

第十一条其他情况的绩效工资分配

(一)季度考核期内出现一个月以上的休假,不享受当季度的绩效工资。

(三)员工转正后,参加考核的工作日不满10日,不享受当季度绩效工资。第十二条绩效工资于季度按月预发,根据考核成绩于次季度调整。

第十三条员工试用期间内不享受绩效工资。

第十四条离职人员当月不享受绩效工资,尚未考核的月份,绩效工资按上季度月绩效工资的80%发放。

第十五条为了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加大激励力度,根据公司全年利润完成情况,由总经理决定年终分红形式及分配金额,用于奖励骨干员工。

第五章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第十六条根据国家及北京市有关规定,公司为员工办理各项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项目如下:

(一)养老保险;

(二)失业保险;

(三)医疗保险;

(四)工伤保险;

(五)生育保险;

(六)住房公积金。

第七章 其它福利待遇

第十七条公司每年根据经营效益情况,提取一定比例资金作为员工福利经费,力求为员工提供优厚的福利待遇,尽力满足员工需求。

第十八条公司为员工提供每年一次的健康体检。

第十九条公司为员工在元旦、春节、“五一”劳动节、“十一”国庆节发放节日补贴各1000元,在当月工资中合并计税。妇女节、六一儿童节、中秋节、元宵节、端午节等节日各发放300元购物卡或代金券。

第二十条公司为员工提供各种福利休假,具体办法见《考勤及休假管理办法》。

第八章 工资制度

第二十一条工资发放

(一)工资发放包括试用期工资、离职工资、正式员工工资、劳务费用的发放。

(二)工资于每月10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提前至前一个工作日)打入工资卡,采取下发薪形式。

(三)新入职员工入职当月未出满勤或员工因个人原因离职,当月未出满勤,月工资按实际出勤天数计算。

(四)离职员工工资在办理完全部离职手续后于当月或次月10日打入工资卡。第二十二条工资计算

(一)日工资=月工资/21.75(天)。月工资指固定工资部分。

(二)实发工资=应发工资-代扣各项保险、公积金 -个人所得税-考勤扣款。

(三)月薪计算周期为公历每月1日起至当月30/31日止。

第二十三条下列规定的各项金额,须按月从员工当月工资中扣除:

(一)养老保险个人负担部分;

(二)失业保险个人负担部分;

(三)医疗保险个人负担部分;

(四)住房公积金个人负担部分;

(五)代扣个人所得税;

(六)公司为其垫付并与其有协议的各项费用。

第二十四条工资支付

(一)公司以人民币作为员工工资支付货币,采用银行卡,委托银行代发工资。

(二)公司支付员工工资的同时,向员工提供其个人薪金单,员工可到人力资源部领取。公司及员工对薪金数额应予以保密。

第二十五条工资调整

(一)公司将根据经济效益、支付能力及社会物价涨跌情况等,对员工薪金进行调整。

(二)员工职务/岗位变动后,次月按调整的岗位核定工资标准。

(三)公司将根据员工工作态度、工作业绩及对公司的贡献,经各部门综合评价,由公司领导决定随时进行调整。

第九章罚则

第二十六条公司实行密薪制,任何员工不得互相探听或泄露薪金标准。员工之间应相互监督,并有义务向人力资源部检举揭发。互相探听或泄露薪金行为,视为严重违纪,一经发现,立即与当事人双方解除劳动关系。

第九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本办法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推荐第4篇:薪酬管理办法

阳煤人字„2013‟169号

阳泉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印发《阳煤集团2013年 薪酬管理办法》的通知

集团公司所属各单位:

《阳煤集团2013年薪酬管理办法》已于二O一三年一月十八日经集团公司第十三届一次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现将该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阳泉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13年2月5日

-1- 阳煤集团2013年薪酬管理办法

为适应经济形势的变化,建立以提高效益为中心,提高生产效率为主线,注重安全考核的集团公司薪酬分配体系,充分发挥薪酬分配的激励与导向作用,最大限度地调动广大职工的积极性,促进各项经营指标的完成,特制定本办法。

一、薪酬管理原则

(一)坚持薪酬与效益同步增减的原则,进一步完善工资总量与利润挂钩的基数增长制。

(二)坚持薪酬与效率挂钩的原则,建立按效率反算定员,按定员确定工资基数,增人不增资、减人不减资的考核机制。

(三)坚持工资分配与安全挂钩考核的原则,继续推行安全结构工资制。

(四)坚持科级以上管理人员的工资增长幅度低于职工、工资降低幅度高于职工的原则,逐步扭转收入分配差距扩大趋势。

(五)坚持管理人员不得挤占职工工资总额的原则,实行管理人员工资总量包干制。

二、工资总额管理

集团公司继续坚持并进一步完善基数增长制,合理确定各单位的工资总额基数,单位工资总额与利润、安全挂钩考核。化工产业管理局负责所属各单位的工资总额管理,在所属化工单位试行工资总额预算管理,参照山西省国资委发布的工资总额预算管 -2- 理办法,由化工局根据各化工企业经济效益情况向集团公司申报预算工资总额,在不超预算的范围内自主分配工资。

(一)工资基数

集团公司根据各单位产量或销售收入(不含贸易收入)指标和效率计划确定定员人数,按定员人数与各单位上年实际人均工资计算各单位的工资基数。

(二)超额利润提取工资

集团公司考核办按照经济政策对各单位进行考核,财务部根据考核结果调整各单位的收入,人力资源部只根据各单位利润指标完成情况计算超额利润提取工资。

1、盈利单位按超额利润额的50%提取工资。

2、亏损单位按减亏额的40%提取工资。

3、完不成利润指标的用工资抵补。

(三)安全奖励工资

根据集团公司安全一号文件确定的安全激励政策,月度安全奖励考核后向各单位结算;因安全事故考核的工资,用来奖励安全状况好的单位。

三、工资水平管理

(一)集团公司参照山西省2013年工资增长指导线,并结合实际经营情况,确定集团公司的工资增长指导线实施方案,并建立工资水平与各单位效益和效率挂钩的考核机制,合理拉开效益好与差、效率高与低单位之间的工资水平差距。

-3-

1、利润、效率都完成指标的单位,工资总额指标有结余,工资增幅可按集团公司工资增长指导线实施方案的上限确定。

2、利润完成指标但效率未完成指标的单位,工资总额指标有结余,工资增幅可按不超集团公司工资增长指导线实施方案确定的基准线执行。

(二)经营层薪酬水平

1、月度工资标准

各单位经营层管理人员月度只支付集团公司规定的预付薪酬标准,不得领取各项奖励及其它工资性收入,但执行集团公司对经营层个人的考核扣款,年终根据年薪考核情况兑现,2013年各单位正职月度预付工资标准为:

300万吨以上煤炭生产矿井15000元,300万吨以下及基建技改煤矿12000元,非煤单位10000元。

各单位副职预付标准按正职的75%确定。

2、年薪标准

经营层管理人员按集团公司年薪制办法核定年薪标准,经营性减盈增亏单位的经营层管理人员按最低标准计发薪酬。

(二)中层管理人员薪酬水平

集团公司严格按照核定的各单位科级机构、科级职数以及科级人员工资水平控制二级单位副总和科级人员的工资总额,实行工资总额全年包干使用不得突破。

1、煤炭生产矿副总师年薪按不高于本单位正职年薪的45% -4- 控制,地面单位副总师按不高于本单位正职的55%控制。

2、煤炭生产矿生产井区正科按全矿在岗职工人均工资的3.6倍控制,地面生产车间正科按2.5倍控制,地面服务单位和机关科室正科按2.3倍控制。

3、地面单位生产车间正科按本单位全部在岗职工人均工资的2.6倍控制,后勤服务单位和机关科室正科按2.3倍控制。职工人数超过2000人的单位,在上述控制倍数的基础上增加0.2倍,对职工人数不足500人的单位,在上述控制倍数的基础上降低0.1倍。

(三)一般管理人员薪酬水平

集团公司严格按照各单位一般管理人员编制人数,参照上年度各单位一般管理人员工资水平,核定各单位一般管理人员的工资基数,随本单位职工工资水平增幅核增核减工资,工资总额包干使用不得突破,一般管理人员的工资水平按本单位全部职工平均工资水平的1-1.2倍控制。

(四)工资分配继续向井下艰苦岗位人员倾斜,井下队长、书记年收入按不超过全队平均工资2.2倍执行。井下一线、井下辅助、有一定技能和较繁重地面岗位与简单轻体力岗位的工资比例关系的指导意见为3.1:2.5:1.5:1。

四、工资分配形式

随着集团公司快速扩张,各单位要根据不同行业特点、不同所有制形式,采用符合本单位实际的分配形式,充分调动各类人

-5- 员的积极性。

(一)计件工资制。加强定额基础管理,完善原始记录,逐步扩大计件面。对工作有量可计的岗位全部实行计件工资制,按完成的工作数量和质量以及计件单价计发工资。

(二)岗位绩效工资制。对管理、技术人员以及工作不易计量的操作人员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根据个人综合素质、工作经验、工作能力确定岗位系数,按工作业绩确定绩效工资。

(三)销售提成制。加强市场预测和分析,参考本行业通用的提成奖励办法,根据市场需求制定销售提成办法。对销售人员实行基本工资加销售提成制,销售提成与销售量、销售额以及回款率挂钩考核。

(四)科技重奖制。技术人员在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的基础上,有科技发明、科技创新或技术转化成果时,按发明创新或转化带来的经济效益的一定比例进行重奖。

(五)协议工资制。对核心技术人才、关键技术工人以及其他各类短缺人才(包括外部引进和内部调剂)试行协议工资制,经过双方协商并报集团公司批准备案后,按协议支付工资。

(六)岗位包干工资制。对一些工作量一定、易考核的岗位可以实行岗位包干工资制,在科学合理的定员定额标准基础上实行工资包干,鼓励减少用人提高劳动效率,实现企业效益和职工收入共同提高。

(七)课时工资制。对集团公司、二级单位职工培训教师实 -6- 行课时工资制,个人超额完成规定课时按折算的课时定额计发超额工资。同时,按受训人员取证情况、平时教学质量和授课情况进行考核。

(八)病人选医生工资制。医疗系统医护人员继续实行以岗位工资为基础的病人选医生工资制。医护人员按学历、经验等综合考评确定不同等级,并按等级确定岗位工资作为基础工资。按照病人可以自由选择医生的原则,对医护人员按照所承担的工作量、病人满意度计发绩效工资。

五、工资分配程序

集团公司对各单位工资总额和工资水平进行双重调控,各单位根据集团公司考核后的工资总额自主进行工资分配,通过“人力资源管理系统”薪酬分配模块,实现工资分配过程和结果相衔接的管控目的。

(一)计划审批

月度集团公司考核会后,各单位到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进行工资总额结算,按照结算的工资总额,申报月度工资发放计划,经集团公司批准后,按批准的额度进行分配。

(二)工资分配

各单位要依托集团公司开发的“人力资源管理系统”薪酬模块进行工资核算,在规定的截止日期之前完成工资台账的编制,由系统生成报送银行的个人开支明细,工资全部由银行代发。各单位所有薪酬分配数据必须进入系统薪酬分配模块,全程接受集

-7- 团公司监控和职工个人查询、监督。

(三)现金审批

各单位必须在财务公司开设资金帐户,人力资源部根据计算机系统内的工资数据,自动生成并打印各单位的“阳煤集团工资现金审批表”,加盖“薪酬管理专用章”后报财务公司。财务公司根据“阳煤集团工资现金审批表”上的金额进行工资现金的拨付,同时由财务公司协调各银行,工资现金支票必须加盖“薪酬管理专用章”后方可开资。

(四)报表管理

各单位要根据计算机系统数据进行报表编制,确保实际分配结果与系统数据一致、系统数据与工资报表一致、工资报表数据与财务报表一致,每月进行工资报表与财务报表对账工作,保证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

六、薪酬管理规定

(一)各单位薪酬分配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一是加班、带薪年休假工资、下井津贴、夜班津贴等必须按规定标准在工资台账中明确体现,不得以加分、加奖形式体现在计件工资或奖金内;二是必须严格执行最低工资标准有关规定,达不到法定出勤的不低于日最低工资标准,职工实领工资达不到最低工资标准时,除三险一金外,其它扣款当月不再扣除,以后月份再扣。集团公司将加大对各单位政策执行的监督检查力度,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损害职工合法权益的单位要进行通报批 -8- 评,并对人力资源分管领导和科长各处以1000元罚款。

(二)各单位要根据利润完成情况动态调整计件定额标准工资和岗薪起点工资;不得制定超过集团公司规定的津补贴项目和安全账户兑现标准;不得制定超过企业承受能力的各项经济激励政策和单项奖励;不得以各种抵押金名义进行奖励;不得以任何形式在“应付职工薪酬”科目外列支其他人工成本奖励;不得多头提取工资或重复提取工资性收入;严格执行工资分配程序,未经人力资源部门审核不得提取和发放任何奖励,违反规定的由纪检部门按违规违纪查处。

(三)各单位经营层的薪酬由集团公司核定,并进行单列管理,科级及一般管理人员工资总额实行包干使用。各单位经营层管理人员不得在集团公司批准的薪酬标准以外领取其他薪酬,不得参与分配集团公司因企业行为给予的各种经济政策奖励和单项奖励;科级及一般管理人员的工资不得突破包干工资总额。凡违反规定的要通报批评,双倍核减超发的工资总额,并考核领导人员年薪的5%。

(四)各单位要在坚持集团公司对单位按基数增长制不变,单位对职工以劳计酬的分配原则不变的前提下,实行“433”安全结构工资,并继续推行个人安全技能账户工资制度,严格按照集团公司安全一号文件规定执行有关安全结构工资规定和安全奖惩政策,充分发挥薪酬分配在安全工作中的激励约束作用。集团公司将每半年对所属各单位的安全结构工资、个人安全技能账

-9- 户进行一次检查评比,对排名前三名的单位给予奖励。

(五)各单位要强化单项奖的管理,集团公司对所属单位结算的单项奖励,除安全奖励及明确是对个人的先进表彰外,全部作为各单位工资来源的一部分统一和利润挂钩,在完成利润指标的前提下统筹考核发放,完不成利润指标的不发或核减工资基数后发放,集团公司机关任何部门不得干预;各单位原则上不得设立单项奖励,确需设立的,奖励方案要集体研究,严格履行审批手续,录入工资台账,纳入统计报表;集团公司将加大对各单位单项奖励的检查力度,规范单项奖管理。

(六)各单位要严格薪酬的决策和审核程序,凡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薪酬事项,必须经过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并报集团公司进行审核和备案,坚决杜绝随意决策,个人代替集体(组织)决策,要将薪酬制度和执行结果纳入企务公开的范围。各单位人力资源部门要继续配合纪检部门做好治理截留工资奖金的效能监察工作,坚决堵塞克扣、截留工资的管理漏洞。

(七)各单位要根据本办法,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薪酬分配办法,通过集体协商或经职工(代表)大会审议确定,并向本单位全体职工公布,报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后执行。

-10-

抄送:集团公司副总师以上领导,机关各部室。存档(2)

共印150份

阳煤集团办公室 2013年2月7日印发

推荐第5篇:薪酬管理办法

薪酬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有效利用薪酬杠杆,建立科学合理的薪酬体系,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使公司薪酬体系趋于规范化、系统化,实现吸纳人才、促进企业发展的目的,经公司董事会研究讨论,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根据员工工作岗位、业务技能、责任大小等综合因素确定不同的岗位基本工资标准。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业务模块所属员工薪酬管理,包括工资的计算、发放与考核。

第二章工资结构

第一条公司所属各部门员工的薪酬管理实行岗位基本工资与绩效考核相结合的分配办法。

第二条岗位基本工资根据员工在具体岗位所需具备的知识技能、资历、学历、解决问题的难易程度、承担的责任大小等内容确定的相对固定的工作报酬。

绩效工资是根据员工考勤表现、工作绩效及公司经营业绩确定的浮动的工资报酬。公司根据岗位特点、工作业绩表现等因素确定员工的绩效评估分值与权重,每月底按层级管理进行绩效考核并统计分值和对应的系数,核算出绩效工资。(考核细则详见《绩效考核方案》)

第三条具体的工资结构为:岗位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即考核工资)+工龄工资(即工龄补贴)+餐补(午餐补助)。其中岗位基本工资、工龄工资、餐补为固定工资部分,绩效工资为浮动工资部分。固定工资部分占工资总额的70 %,浮动工资部分占工资总额的30 %。

第四条员工绩效工资纳入当月绩效考核。年末累计当年的绩效考核结果,将与下一年度基本工资的升降浮动挂钩,作为新一年度工资升降考核的参考依据之一。

第五条员工工资扣除项目包括:个人所得税、缺勤、考核扣款、代扣社保费等其它费用。

第三章工资审批与考核

第一条员工自到公司上班之日起起薪至退职之日停薪,新到公司员工和离职员工均以当月实际出勤天数计发当月工资。如遇下旬20日以后报到的,即合并至次月20日计发工资。

第二条员工上岗前需进行一周的入职培训,培训期间按25元/天的标准发放生活补贴。培训结束后参加考试,考试合格者(60分,满分100分)进入实习期;不合格者延长培训时间,再次考试,仍不合格者,公司将不予录取,合格者从合格之日起进入实习期。

第二条试用期员工按本岗位基本工资的90%发放,试用期满后进行转正考试,考试合格者(80分,满分100分)按正常转正日期予以转正,不合格者延长试用期,再次考试仍不合格者,公司将不予录用。员工转正后按员工表现重新核定基本工资标准。

第三条员工在职如遇职务晋升、工作调动或降级降职的,自通知之日起,需重新核定执行新的工资标准等级。

第四条工资等级审批权限:

所有员工工资等级需经用人部门经理提议、公司行政人事部复议核实,报总经理或董事长审批后执行。

部门经理及以上人员工资等级由总经理或董事长核定审批后执行。

第五条公司根据企业经营状况经过集体协商,可以对员工工资标准进行适当调整。

第六条在当年受到警告以上处分者,次年的工资标准不得参与晋级。

第七条工资考核依据:

工资标准的核定将参考员工业绩表现、工作能力、工作态度、岗位特点等因素进行综合考核。

工龄工资为本企业内就职满一年以上的员工,每增加一年即发放30元/月的补贴。午餐补助根据各项目的情况确定不同的标准,按员工实际出勤情况核发餐补。物业公司按105元/月(全勤)执行。

第八条关于工资发放考核办法

(一)工资计算公式:

1、应发工资=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工龄工资+餐补

2、实发工资=应发工资-扣除项目(包括个税、考勤扣款、考核扣款等)

3、绩效工资=绩效工资基数总额×绩效考核系数(绩效考核系数另见《绩效考核实施方案》)

(二)加班工资的计发,参考公司绩效考核相关条款执行。

(三)迟到、早退考核,参考公司绩效考核相关条款执行。

(三)旷工一天,扣罚三天的日全额工资。当月旷工一日以上(含一日)者不享受当月的任何奖励。全年累计旷工三日以上者,不再享受年终奖金。

第九条绩效工资与绩效考核结果挂钩,试用期与待岗的员工不享受绩效工资。

第四章工资发放流程

第一条公司工资发放采用按月发放的方式,每月20日发放上月工资,支付周期为1个月,遇法定假日顺延。员工工资通过银行转款至员工个人银行账户。月平均工作日参考国家规定执行。

第二条员工工资花名册由项目经理造册、行政人事部复核,报总经理审批后,由财务部直接发放。

第三条员工应对本人工资负保密责任,不得公开谈论与工资有关的话题,否则视为违纪。

第四条离职员工须办理完所有离职手续后方可领取当月工资。

第五条离职员工的绩效工资发放:

①当月出勤不满10天(包括10天)离职的员工,当月无绩效奖金。

②当月出勤10天以上离职的员工按照实际出勤天数发放绩效工资。

③绩效工资的计算公式:

当月所得绩效工资=全额绩效工资×实际出勤天数/当月满勤天数×绩效系数(当月绩效得分的百分比)

第五章附则

第一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开始实施。

第二条本办法修订权归公司董事会,公司行政人事部负责解释。

推荐第6篇:薪酬管理办法

薪酬管理办法

总 则

第一条为促进XXXXX公司(以下简称XX公司)发展,落实管理职责,力求体现现代企业薪酬制度的按岗付酬、以岗定薪,按业绩和贡献付酬的原则,鼓励员工工作的自觉性和创造性,让每名员工都关心企业的发展和经济效益。同时适当考虑员工基本生活需要,考虑公司长远的人力成本控制和人力资源竞争能力,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公司员工的职级确定、薪酬计算、薪酬发放及调整,除有特殊规定的之外,均依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 公司实行“岗薪制”,依照员工所担任的工作职位,根据岗位职责要求,员工的经验、业绩来确立员工个人的薪酬。

第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全体员工。

薪酬结构

第五条 本公司员工的薪酬包括如下组成部分:岗位工资、基薪、绩效年薪

1、月收入:即按月发放的薪酬

月收入 = 岗位工资+基薪

岗位工资:公司实行统一薪酬系列,岗位工资依据员工承担的工作和聘任的岗位加以确定。公司全体员工的岗位分为9级,每个

级别又进一步分为10档(详见附件1)。

初次确定档位时依据任职者个人能力、任职时间和知识技能经验水平等最多可上下浮动2档,如遇档位已至该级极限,可参照上或下一个级别中相近点数确定。

基薪:一般确定为岗位工资的40%。

2、绩效年薪:根据企业效益和考核结果发放的奖金,每年度末发放。

员工薪酬级别的确定和调整

第七条 公司按照各尽所能、按贡献分配的原则,根据员工的岗位职责、技能水平、劳动绩效、劳动态度、工作年限等情况综合考虑核定员工的岗位薪酬级别和薪酬数额,并向为公司持续创造价值的员工倾斜,对员工所创造的业绩予以合理的回报。新聘员工在试用期间,薪酬按相应标准月收入(岗位工资+基薪)的80%发放;在见习期间,按相应标准月收入的85%发放。试用期或见习期绩效年薪暂无,待试用期或见习期满,经考评合格正式录用后,月收入全额发放。绩效年薪根据考评结果确定(可在正式录用后按月计算)。

第八条 员工职务或工作职责变化之后,其薪酬标准从次月起作相应的调整。根据年度考评结果,对业绩突出、贡献较大的员工,可以奖励性的晋升薪酬级别或薪酬档位;对于考评结果较差的员工,可视具体考评结果,降低相应的薪酬级别或薪酬档位。

第九条 根据总公司规定,公司总经理的基薪、岗位工资和绩效

年薪由总公司按相关规定下达并调整,公司总经理之外企业其他负责人的基薪、岗位工资和绩效年薪,由企业根据其任职岗位、承担责任、风险、贡献等方面确定,原则上核定为总经理的70%--90%。特殊情况,经董事会批准可以突破上述标准。

第十条 公司其他员工的基薪和岗位工资,每年凭借个人表现、公司整体效益、国内物价指数、同业平均水平的变化作相应的调整。

员工薪酬管理

第十一条 公司实行下发薪制度,基薪和岗位工资以现金形式于每月28日前发放到工资卡中。如遇到节假日,则在节假日的前一个工作日发放。

第十二条 下列各项须从月收入中直接扣除:

1、个人收入所得税;

2、各项社会保险中个人应缴部分;

3、企业年金个人应缴部分;

4、按照规定,其他应从工资中扣除的部分。

第十三条 休假期间的薪酬管理

1、婚假、丧假、计划生育假、探亲假、年休假期间、产护假的薪酬管理:

公司员工按规定休婚假、丧假、探亲假、年休假、产护假的,在

休假期间发给全部的月收入(岗位工资及基薪)。

2、产假期间的薪酬管理:公司员工按规定休产假的,如已参加生育保险,员工在休假期间的全部月收入(岗位工资+基薪)由公司先行垫付,绩效年薪视当年实际在岗工作时间发放。待产假结束后,员工按生育保险规定将领取的生育津贴返还给公司,多退少补(产假期间的薪酬和生育津贴不得重复领取)。

未参加生育保险的员工,产假期间的薪酬由公司按上述标准支付。第十四条 病假期间的薪酬管理

1、病假在医疗期内的薪酬管理

(1) 工因病休假,应凭基本医疗保险个人指定医院的病休证明。病假全年累计15个工作日以内的,不扣减工资(跨年度的连续病假除外)。

(2) 计病假或一次连续病假超过15个工作日且在国家规定的医疗期以内的,自超过之日起,每日扣发日工资的30%。绩效年薪按实际在岗工作时间发放。

日工资 = 月收入(岗位工资+基薪)/21.75

2、病假超过医疗期内的薪酬管理

职工因病休假超过国家规定的医疗期后仍不能到岗工作者,自医疗期满后停发正常薪酬,由公司发放补助金,其标准为:a)、司龄不满一年者发给本人基薪的10%;

b)、司龄满一年不满五年者发给本人基薪的20%;

c)、司龄满五年及以上者发给本人基薪的30%;

发给的救济费每月不足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按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执行。劳动合同期满仍不能到岗工作者,公司不再续签劳动合同,报送失业保险机构,领取失业保险金。

第十五条 事假工资管理

1、员工请事假,全年累计10个工作日以内不扣减薪酬。

全年累计事假超过10个工作日的,从第11个工作日起,每日扣发当日薪酬的60%,[日工资 = 月收入(岗位工资+基薪)/21.75]。

2、员工连续事假超过22个工作日的,从第23个工作日起按缺勤天数扣发薪酬及绩效年薪。

第十六条 旷工的薪酬管理

1、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旷工:

(1)上班晚到岗或提前下班30分钟至3小时的计旷工半日;

(2)上班晚到岗或提前下班超过3小时的计旷工1日;

(3)未经请假或假期期满未续假而不上班者计旷工;

(4)伪造出勤记录者计旷工。

2、旷工期间扣发全部工资(以日工资计算);

3、旷工15日或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日的按违反公司规定处理,立即解除劳动合同。

4、辞退、辞职和终止劳动合同人员的薪酬管理

1) 被公司辞退并解除劳动合同的公司员工,从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停发全部薪酬;

2)公司员工本人提出辞职,并与公司达成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从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停发全部薪酬。

3)公司员工终止劳动合同的,从合同终止之日起停发全部薪酬。第十七条 自费脱产学习和出国逾期不归人员的薪酬管理

公司员工申请自费脱产学习的,自离岗之日起停发全部薪酬。因公出国,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的公司员工,从逾期不归之日起停发全部薪酬。

第十八条 返聘人员薪酬的核定与管理。

1、本单位职工退休后返聘的,按照返聘的岗位确定岗位工资,年终奖励视具体情况而定;

2、从社会上返聘退休人员的报酬,按有关规定在返聘时与本人协商确定;

3、返聘人员的薪酬标准写入《返聘协议》,返聘人员因病、事休假的,按缺勤日数全额扣发返聘工资。

第十九条 其他

1、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本部全体员工。各子公司的工资方案由各公司根据当地工资水平和经营业绩确定,报子公司董事会批准后执行。

2、加班审批程序及加班工资标准参照《员工加班管理办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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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印发《中央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国资发分配[2004]227号

各中央企业:

建立有效的中央企业负责人激励与约束机制,完善中央企业业绩考核体系,是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一项重要内容。为规范中央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国资委制定了《中央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你们,请结合企业实际,认真执行,并及时反映实施中的有关情况和问题。

二〇〇四年六月二日

中央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切实履行出资人职责,建立有效的中央企业负责人(以下简称企业负责人)激励与约束机制,促进中央企业(以下简称企业)改革、发展和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根据《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企业负责人及企业其他负责人是根据《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列入中央和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资委)管理权限范围内的企业负责人。

第三条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遵循下列原则:

(一)坚持激励与约束相统一,薪酬与风险、责任相一致,与经营业绩挂

钩。

(二)坚持短期激励与长期激励相结合,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

(三)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维护出资人、企业负责人、职工等各方的合法权益。

(四)坚持薪酬制度改革与相关改革配套进行,推进企业负责人收入分配的市场化、货币化、规范化。

(五)坚持物质激励与精神激励相结合,提倡奉献精神。

第四条按照本办法进行薪酬管理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已制订中长期发展规划,生产经营稳定;企业负责人的工作责任、任务和目标明确。

(二)与国资委签订《中央企业负责经营业绩考核责任书》。

(三)按照国家有关部门关于深化国有企业内部人事、劳动、分配制度改革的要求,进行了劳动、人事、分配制度改革。

(四)能按时发放职工工资,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用,近三年企业工资管理无违规行为。

(五)内部基础管理规范,财务报表和成本核算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有关财务会计制度规定。

(六)已建立健全财务、审计、企业法律顾问和职工民主监督等内部监督和风险控制机制。

第二章薪酬构成及确定

第五条企业负责人薪酬由基薪、绩效薪金和中长期激励单元三部分构成。中长期激励办法另行制定。

第六条基薪是企业负责人年度的基本收入,主要根据企业经营规模、经

营管理难度、所承担的战略责任和所在地区企业平均工资、所在行业平均工资、本企业平均工资等因素综合确定。

第七条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基薪按《中央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另行制定),采用经审计并通过国资委审核确认的企业上年度财务决算数据计算。基薪每年核定一次。

第八条企业其他负责人的基薪,由企业根据其任职岗位、责任、风险确定,应采取民主测评等多种方式,合理拉开差距。

第九条因主辅分离、减员增效等因素,导致企业规模发生变化,相关规模系数在企业主要负责人当期的任期内不核减。

第十条绩效薪金与经营业绩考核结果挂钩,以基薪为基数,根据企业负责人的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级别及考核分数确定,具体规定按《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国资委令2号)执行。

第三章薪酬兑现

第十一条企业负责人基薪列入企业成本,按月支付。

第十二条企业负责人绩效薪金列入企业成本,根据考核结果,由企业一次性提取,分期兑现。其中,绩效薪金的60%在年度考核结束后当期兑现,其余40%延期兑现。

第十三条延期兑现收入与企业负责人任期资产经营考核结果挂钩,具体规定按《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国资委令第2号)执行。

第十四条企业负责人的住房公积金和各项社会保险费,应由个人承担的部分,由企业从其基薪中代扣代缴;应由企业承担的部分,由企业支付。

第十五条企业负责人的薪酬为税前收入,应依法交纳个人所得税。

第四章管理与监督

第十六条企业根据本办法及实施细则制定本企业负责人年度薪酬方案。

第十七条国资委对企业负责人年度薪酬方案进行审核,并对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年度薪酬方案予以批复。企业其他负责人的年度薪酬方案,由企业按照本办法确定后报国资委备案。

第十八条企业主要负责人在子企业兼职取酬的,需报国资委批准。具体办法另行规定。

第十九条按照本办法进行薪酬管理的企业应当逐步规范企业负责人职位消费,增加职位消费透明度,有条件的应逐步将职位消费货币化。

(一)对礼品费、招待费等公务消费,应当规范预算管理,加强财务监督、审核,接受职工的民主监督。

(二)对企业负责人住房,按照属地化原则,严格执行其住房所在地的房改政策。

(三)实行公务车改革的企业,可合理确定企业负责人交通费用补贴标准,其补贴暂在基薪和绩效薪金外单列,按月发放。

(四)采取包干制等方式支付通讯费的企业,通讯费暂在基薪和绩效薪金外单列,按月发放。

企业在报送负责人年度薪酬方案时,应当将企业负责人职位消费的相关材料报国资委。

第二十条因工作需要在一年内发生岗位变更的,按任职时段计算其当年薪酬。

第二十一条除国家另有规定及经国资委同意外,企业负责人不得在企业领取年度薪酬方案(已经国资委审核)所列收入以外的其他货币性收入。

第二十二条企业负责人的基薪和绩效薪金、符合国家规定和经国资委审

核同意的其他货币性收入,由企业按照企业负责人的具体收入与支出设置明细账目,单独核算。

企业负责人薪酬计入企业工资总额并在企业工资统计中单列。

第二十三条企业负责人薪酬方案及实施结果应由企业在适当范围内予以公布,接受民主监督。

第二十四条执行本办法的企业应根据劳动力市场价位和企业自身的情况,不断深化企业内部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严格控制人工成本,不得层层增加工资,不得超提、超发工资。

第二十五条国资委定期对企业负责人薪酬发放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对执行本办法过程中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企业和企业负责人,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理:

(一)对于超核定标准发放企业负责人收入的,责令企业收回超标准发放部分,并对企业、企业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给予通报批评。

(二)对在实行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过程中,超提、超发工资的,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给予通报批评并相应扣减其绩效薪金。

(三)对于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弄虚作假的,除依法处理外,相应扣减企业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的绩效薪金和延期兑现收入。

第二十六条对于发生重大决策失误或重大违纪事件,给企业造成不良影响或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相应扣减企业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的绩效薪金和延期兑现收入。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七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企业负责人薪酬,可根据人才市场价位,采取招聘和应聘双方协商的方式确定。

第二十八条国有控股及参股企业中国有股权代表可以参照本办法提出本

企业负责人薪酬调控意见,并按法定程序分别提交企业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决定。

第二十九条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和国有控股公司专职党委(党组)书记、副书记、常委(党组成员)、纪委书记(纪检组长)薪酬管理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十条国资委将建立企业负责人特别奖励制度,以奖励服从组织调任到特定企业任职,以及对企业和社会有特殊贡献的企业负责人。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第三十一条企业应当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抓紧建立规范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后,本办法规定的实施对象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调整。

第三十二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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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薪酬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公司经营与管理实施方案》要求,为不断强化企业内部激励和约束机制,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认真执行总公司基本工资制度和动态运行办法的基础上,结合工公司实际,进一步加强工资总额管理、岗位(技能)工资管理、效益工资管理、单项奖金管理及加班工资和夜班工资管理,逐步建立有效的薪酬管理办法,努力调动全公司各单位和职工的积极性,确保市场销售、科研开发、生产经营等各项任务的全面完成。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属各单位及在职职工。

第二章 工资总额管理

第四条 按照总公司下达的年工资总额计划,实行“工公司调控总量,分级分类管理”的管理体制。

第五条 根据工资总量增长随经济效益增长的要求,坚持工效挂钩、按劳取酬、按

劳分配的原则,加强工资总量宏观调控,依据工公司经营计划指标,下达工资奖金计 划。

第六条 工资总额计划中包括岗位(技能)工资、津补贴和效益工资三部分。岗位等级(技能)工资和津补贴严格按照现行工资制度执行,效益工资根据工公司的效益及各职能部门严格考核的情况下按时发放。

第七条 各单位工资总额按年初各单位在册职工人数测算。

第三章 岗位(技能)工资管理

第八条 管理和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实行岗位等级工资制,操作和服务岗位人员实行岗位技能工资制。

第九条 岗位(技能)工资要实行动态管理,对于岗位变动严格执行三类岗位变动审批程序,经劳资部门批准备案后,方可对岗位工资进行调整。

第十条 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

1、职工依法参加社会活动、休探亲假、婚丧假、疗养、带薪休假期间工资照发。

2、职工事假、旷工期间(不含工休日和法定假日)岗位(技)工资停发;全月 事假,当月无薪。

3、职工病假期间(不含工休日和法定假日)岗位(技)工资按以下标准计发, 工资性津贴照发,岗位性津补贴停发。

停工治疗在6个月以内的:

(1)、连续工龄不满5年的,按70%计发; (2)、连续工龄满5年不满10年的,按75%计发; (3)、连续工龄满10年不满15年的,按80%计发;

(4)、连续工龄满15年不满20年的,按85%计发; (5)、连续工龄满20年不满25年的,按90%计发; (6)、连续工龄满25年不满30年的,按95%计发; (7)、连续工龄满30年以上的,按100%计发。 停工治疗在6个月以上的:

(1)、连续工龄不满10年的,按65%计发; (2)、连续工龄满不满20年的,按70%计发; (3)、连续工龄满20年的,按75%计发。

4、加班工资以本人岗位(技)工资为基数计发。

5、职工经组织安排转岗培训及学习期间,岗位(技)工资及工资性津补贴照发, 岗位性津补贴停发。

6、职工待岗期间,岗位(技)工资按60%计发,工资性津补贴照发,岗位性津补贴停发。

7、职工试岗期间,岗位(技)工资按80%计发,各项津补贴照发。

8、职工被开除公司籍留公司察看期间,停发工资,执行生活费,标准为每人每月元,工公司经济效益不好,职工正常收入降低的,可相应下浮标准,但最低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9、职工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或被司法机关采取刑事强制措施限制人身自由期 间,工资停发。

10、职工被取保候审回单位工作期间,暂时停发工资,改发生活费。取保候审结束后仍在企业工作,单位给予开除公司籍留公司察看处分的,继续执行生活费;单位给予其他处分或不予处分的,从取保候审结束的次月起恢复工资待遇(岗位变动的,按原岗位工资标准进行变动),并按原岗位补发取保候审回企业工作期间的工资差额。

11、女职工休哺育延长假期间,岗位(技)工资按70%计发,工资性津补贴照 发,岗位性津补贴停发。

12、自费长学人员在长学期间,工资奖金停发,企业及个人所承担的费用全部由个人自理。企业承担部分由本人一次性交齐,逾期不交后果自负。工龄可连续计算,遇有工资调整,按调资文件执行,并进入本人档案。

第四章 效益工资管理

第十一条 在总公司下达的奖金总额计划中,分解成三部份:一是基础效益工资,二是浮动效益工资(生产奖金),三是年度效益工资(年终兑现奖)。

第十二条 根据职工收入与经济效益同步增长的要求,在总公司给我公司下达奖金总额中的一部分,列为基础效益工资。

第十三条 基础效益工资随工公司年度经济效益预测情况而定,但最多不超过年度效益工资总额的50%。苦脏累的生产一线单位根据年初生产计划可适当增加额度。

第十四条 基础效益工资每半年考核一次,达不到效益指标(含产值和成本)或费用控制指标的,从半年效益奖或年终兑现奖中扣除。

第十五条 基础效益工资按月度预支,按月度发放。

第十六条 根据各基层单位工作性质,通过要素测评,确定生产奖金分配系数, 使奖金分配向生产一线、市场开拓及科技含量高的岗位倾斜,拉开分配档次。

第十七条 根据年度生产规模变化及生产科研项目增减情况,确定定员。并在严格执行定员标准的前提下,年初按实有人数确定奖金总量。

第十八条 月度生产奖金分配按月度综合考核,实行月度发放。依据公司奖金考评委员会考核结果,测算月度奖金总量。

第十九条 年度生产经营指标发生变化,依据原对应比例进行追加或核减奖金总量。

第二十条 单位月度生产奖金计划根据不同工作性质,采取要素加权法进行测定。按1.0和1.8两类系数进行分配。

单位生产奖金系数为1.0的单位有 个:

单位生产奖金系数为1.8 的单位有 个: 公司机关月度生产奖金按全公司月度平均生产奖金测算。

第二十一条 职工个人月度生产奖金以所在单位的月度平均奖金为基数,按系数进行分配。为激励职工向苦、脏、累、险岗位流动,可适当拉开档次。系数的确定按技术含量、劳动强度及劳动条件等因素,由大队级单位领导班子研究,报劳资部门备案。

第五章 单项奖金管理

第二十三条 节能节水奖、安全奖、金牌队奖等奖项,按总公司下达指标执行;文明单位等奖项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 为进一步加大向核心技术人才和对工公司创效益有突出贡献人员分配倾斜力度,设立总经理奖励基金。分为优秀人才奖、科技创新奖、特殊贡献奖等奖项。

在市场开发、科研推广、生产加工、经营管理等各方面,对工公司提高经济效益做出突出贡献的职工,颁发优秀人才奖。奖励额在5000至50000元之间。

在科技研究、工艺设计、产品设计、改善劳动条件等方面有新思路、新方法、新举措,并取得重大成果或显著成绩的职工,颁发科技创新奖。奖励标准按公司科技管理办法确定。

在学科技术、系统工作等方面,有特殊技能或拔尖水平,或对维护工公司根本利益、

塑造良好企业形象、树立社会文明风气,并产生明显的社会影响和经济效益的职工,颁发特殊贡献奖。奖励额在1000至5000元之间。

第二十五条 此项奖励基金在效益工资总额之外,列入单列工资总额。一般一年进行一次。

第六章 加班工资管理

第二十六条 加班工资是对在法定休假日以及休息日进行工作的职工发放的劳动报酬。为了保护职工的身体健康, 正常情况下不得安排加班。由于工作需要,经生产、人事部门批准,与职工本人协商后可以安排加班,不允许未经审批擅自安排加班或加班后再补办审批手续的情况发生。

第二十七条 实行轮班工作制的职工,在法定休假节日、休息日轮班工作视为正常工作,其中法定休假节日按照加班处理。

第二十八条 职工在正常休息日加班后,用人单位应及时地给加班职工安排同等时间的补休,不发加班工资,由于工作需要,补休不了的加班按规定发放加班工资补偿;职工在法定节假日加班后,应按日工资的300%支付加班工资。

第七章 夜班津贴管理

第三十条 夜班津贴是指职工在下班后延长工作时间至23时后享受的工资性补贴。执行夜班津贴的岗位范围:公司值班调度、经警值班人员、巡逻人员、生活库值班人员、公寓值班人员、各单位每天正常值班人员及其他情况人员。出差人员由于发放差旅费补助,不享受夜班。

第三十一条 各单位要建立夜班津贴考核与审批制度。基层队(车间)生产人员的夜班,应由带班的班组长考勤,月末由所在单位车间主任(队长)审核签字;两级机关管理人员的夜班津贴,由大队主管领导或科室长审核签字,考勤与审批程序不完备的,不予支付夜班津贴。

第三十二条 公司根据各单位每月夜班的实际发生情况进行定额控制,超额部分由基层单位写出书面报告,经主管领导审批后予以支付。 第三十三条 各单位禁止将夜班津贴作为其他工作情况的考核,不允许用夜班津 贴顶替奖励。

第三十四条 第三十五条

第八章 附 则

本办法由劳资部负责起草并解释。 本办法自发行之日起执行。

推荐第9篇:薪酬管理办法

薪酬管理办法 第一节 总 则

第一条 按照**********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人事集中管理的管控模式,建立以岗位价值和绩效表现为导向的薪酬分配体系,激励员工认真履行职责,努力工作,促进企业效益的增长,实现公司战略发展目标,加强公司薪资管理,使其有章可循,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节 制定原则

第二条 坚持以能力为本、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同时依据员工所在岗位价值的高低及贡献度的大小确定薪酬分配。

第三条 薪酬水平的设计参照集团公司四级企业薪酬标准,并根据同行业人才市场薪酬水平的变化进行调整,保持企业薪酬水平具有较高的市场竞争力,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

第四条 通过绩效管理客观评价员工工作,员工的薪酬水平和公司的经济效益和个人工作业绩挂钩。

第五条 公司实行的薪酬形式有:年薪制、月薪制、日薪制、协议(包岗)工资制、计件工资制。

第六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在册固定员工、聘用合同员工、派遣岗位用工、退休返聘及临时员工等计时工种和工作岗位。不适用于实行计件工资制的员工。

第三节 工资构成

第七条 工资计算期间及工资支付日

工资计算期间自上月21日起至当月20日止,并于次月5日之前

支付工资。

第八条 工资的计算

一、中层干部、工程技术人员实行年薪制,管理人员实行月薪制,岗位工人及管理岗工人实行日薪制(个别特殊工种岗位可参照本单位多数岗位实行月薪制)。

二、实行年薪制、月薪制的员工,如当月出勤天数少于应出勤的标准天数(21.75天),工资按实际出勤天数计算。

三、当月出勤未满10天的不计算工资。转至下月一并计算。 第九条 工资构成:

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的工资收入构成分为基础工资、岗位职务工资、绩效工资以及津贴四个组成部分。岗位职务工资加绩效工资构成岗位标准薪资。

一、基础工资

基础工资是按月支付给员工的固定收入部分,是按大体维持职工基本生活费用而确定的。按岗位职务的高低及户口所在地的不同分为600元/月、500元/月、400元/月、320元/月、300元/月、120元/月6个档次。

二、岗位职务工资

岗位职务工资是体现员工所在岗位相对价值的固定部分收入,是职级工资构成的主体。岗位职务工资是根据岗位职务高低、责任轻重、工作难易程度和技术含量等确定的工资标准,员工工作能力和技术水平在此体现,是晋级工资制中体现按劳分配的重要内容。岗位职务工

资应根据员工的岗位等级有所区别,由公司根据考勤按月发放。

三、绩效工资

绩效工资为浮动部分,与公司的经营状况挂钩,根据公司经营指标完成情况和考核结果发放。绩效工资根据岗位的不同,按照岗位标准薪资的20%~60%计发。当月完成公司经营指标按照个人绩效考核结果次月发放。

四、津贴

1、津贴是指为了补偿职工特殊或额外的劳动消耗和因其他特殊原因支付给职工的津贴,主要有班组长津贴、夜班津贴、入井津贴等。

2、班长津贴标准按工作性质的不同设100元/月和200元/月两个档次。

3、夜班费的享受人群为三班倒的计时员工,其他人员不享受夜班费,标准为零点班5元/班,四点班3元/班。

4、入坑费为员工下井入坑津贴,标准为5元/日班。第十条 工资的日常管理

一、加班工资

1、法定节假日加班以岗位工资为计算依据。绩效工资、基础工资及各种津贴不参与计算。

计算方法为:

年薪、月薪员工节假日加班工资=岗位工资/21.75×300% 日薪员工节假日加班工资=岗位工资/30×300%

2、中层干部、工程技术人员因实行年薪制,不享受加班工资(法

定节假日加班除外)。

3、一般管理人员原则上不允许加班(法定节假日加班除外)。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加班,必须由部门填写加班审批单经主管副总审核后报主管薪酬副总经理批准。加班时间由部门负责安排补休,不能安排补休的按加班处理。

4、岗位工人非特殊情况不允许安排加班(法定节假日加班除外),如确需加班,须经所在单位负责人填写加班审批单经主管副总审核后,报主管薪酬副总经理批准。加班时间由单位负责人根据单位实际情况安排补休,如确因生产需要,不能安排补休的,按加班处理。

5、加班时间累计3小时按半个工作日处理,累计超过6小时按一个工作日处理。

6、加班工资:地表工作人员一律执行40元/ 日工标准,井下工作人员一律执行60元/日工标准。

二、脱产学习、实习工资

1、员工经公司批准脱产学习,学习期超过6个月,执行集团公司相关规定;如集团公司无规定,按怀来县最低工资标准每月发放生活费600元/月(含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部分)。

2、凡和集团公司签约到公司的实习学生,实习期间按600元/月发给实习生活补贴,不再享受公司的其它待遇。

三、休假工资

1、员工因病或非因工(公)负伤,治疗休息期间,根据本人在集团内企业的工作年限,给予1个月到24个月的医疗期,医疗期内 4

按工龄年限支付工资。

(1)在集团内企业工作年限3年以下为1个月;3年以上5年以下的为3个月;5年以上8年以下的为6个月;8年以上10年以下的为9个月;10年以上15年以下为12个月;15年以上20年以下的为18个月;20年以上的为24个月。

(2)治疗休息期间工资支付标准为:集团内企业连续工龄不满5年者为本人岗位工资标准的60%;满5年不满10年者为70%;满10年不满15年者为80%;满15年不满20年者为90%;满20年以上者为100%;但工资支付标准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

2、员工依法享受的带薪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产假、年假等)及单位放假执行如下规定:

(1)实行年薪及月薪制的员工,只发放基础工资和岗位工资; (2)实行日薪制的员工只发放基础工资。

3、员工因工伤产生的停工留薪期按工伤前所在岗位发放基础及岗位工资;计件员工及工资低于工伤缴费基数的员工按张家口地区前12个月工伤保险缴费基数标准发放工资。

4、员工事假期间不享受公司的任何工资待遇。

四、协议工资

实行计时工资的个别岗位可以执行协议工资制,协议工资标准必须低于相对应岗位的工资标准。

退休返聘人员工资一律执行协议(包岗)工资,返聘人员必须与公司签订聘用合同。

五、临时用工工资

各单位临时用工,工资执行日工资制度,不享受节日加班工资和各项津贴待遇。在按照工程造价计算工资期间,不再重复享受日工资标准。

井下因生产需要的临时用工,非在岗员工按60元/日工进行计算。

地面临时用工,非在岗员工按50元/日工进行计算。如双方临时约定必须报人力资源部备案经主管薪酬副总批准后,方可按约定标准办理。

六、试用期、见习期工资

1、新员工入职:普通计时工人试用期为1个月;一般管理人员试用期3个月;技术工人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工资执行所担任岗位工资及绩效工资的80%。

2、员工行政职务低职晋升高职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工资执行所担任岗位职务及绩效工资的80%。

3、全日制毕业学生(包括委培生)在一年见习期间(含六个月的试用期)根据学历及所学专业的不同按集团公司规定标准发放见习期(试用期)工资。

七、待岗工资

员工因公司原因待岗,按怀来县最低工资标准发放600元/月的待岗生活费(包括个人承担的社会保险)。

八、其他

专业不对口的专业技术人员、技术工人、管理人员等降档执行所

在岗位工资标准。

第十一条 扣款规定

下列规定的扣款,须从工资中直接扣除:

1、个人所得税。

2、各种社会保险费用个人承担部分。

3、请假扣款。

4、各项考核扣款。

5、其它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事项。

第四节 工资调整

第十二条 员工进入公司见习期或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工资调整按集团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员工工资随集团考核评定企业级别的调整而调整。 第十四条 本制度中除公司历史遗留的保留工资外,实行岗位变薪资对应变动。其它工资调整执行公司相关文件规定。

第十五条 本办法实施后,公司以前所有有关工资、津贴的规定全部作废,以本办法为准。未尽事宜按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推荐第10篇:薪酬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 则

1、为加强公司薪酬的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2、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正式聘用员工。

3、本办法所称薪酬,系指员工从公司获得的除福利外的所有货币性收入。

4、公司实行统一的薪酬制度,由总经理办公会确定定薪原则、薪酬管理办法及员工的薪酬标准。

5、公司实行岗位等级工资制,根据业务性质、岗位承担责任大小、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含量为标准,确定员工享受的工资等级并以此作为支付薪资的依据。员工薪酬水平随岗位及享受等级的变动而变动。

6、员工工资=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

7、下列项目从基本工资中直接扣除:

a) 个人所得税;

b) 养老保险中应由个人支付的部分;

c) 住房公积金中应由个人支付的部分;

d) 工会会费;

e) 其他依法或依公司规定应扣除的部分。

8、对本人薪酬产生疑义,可以向直接上司或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行使工资请求权,但自发生日起两个月内未行使时,则视为放弃。

第二章、工资

一、根据不同岗位序列核定岗位,确定岗位等级工资标准。

二、基本工资为薪酬中固定部分,按月发放。

三、在完成当年目标利润指标后,总经理办公会可按员工总数计提第13个月的工资(含绩效工资)总额,并根据各员工全年的工作表现及业绩考核发放。

四、岗位划分标准如下:

(一)行政管理类岗位,具体包括:

1、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

2、公司总经理助理、总师;

3、公司财务、办公室、办公室等行政管理部门的经理、主任;副经理、副主任;经理助理、行政主管、行政人员;

(二)业务类岗位,具体包括公司业务部门经理、副经理、经理助理、业务主管和业务员;

(三)技能类岗位,具体包括公司小车司机、打字员、水电工等技能岗位。

五、员工从较低级岗位调整到较高级岗位的,岗位等级工资按较高级岗位的最低档次执行;员工从较高级岗位调整到较低级岗位的,岗位等级工资按较低级岗位的最高档次执行。

六、员工因跨部门调整岗位、职务,须经办公室审核,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批。岗位工资的调整自职务或岗位调整之日的下月起执行。

七、员工试用期工资=基本工资+岗位工资×60%。

八、公司招聘员工的试用期以劳动合同为准。

第三章、基准外工资

1、员工因工作需要,在法定节日(含同时执行的假日)加班、值班的,经审批,公司计发加(值)班工资。

2、员工因工作需要,须延长工作时间的,经审批,公司计发加班工资。

3、部门业务主管(含主管)以上的员工不适用以上关于加(值)班的规定。

第四章、奖 金

1、公司总经理办公会根据公司年度考核目标,结合各部门任务实际完成情况及员工绩效和工作表现,负责制定年度奖金的发放标准;公司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

2、公司除完成考核目标外,对员工在其它方面取得重要荣誉或重大成就时,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批同意,可计发荣誉奖金。

3、员工试用期不发放奖金。

第五章、工资的计算及支付

1、工资计算期间为:正式员工的岗位基准工资计算期间为上月一号至月末。

2、工资支付的时间为:每月十五日支付;奖金在公司上年度财务决算及相关事项审议后一个月开始支付。

如遇支付工资日为休假日,则提前或顺延一个工作日发放。公司因不可抗力不得不延缓工资支付时,财务部应提前一日通知员工,并确定延缓支付的日期。

第六章、管理制度

1、办公室在公司总经理办公会领导下对公司薪酬工作行使管理职权,负责本管理办法的贯彻实施、检查与监督,对违反本管理办法的行为有处罚权。

2、办公室负责员工薪酬发放明细的核定;财务部负责具体薪酬发放事宜。

3、员工薪酬结构及水平属公司商业机密,办公室及财务部应切实做好保密工作。

第七章、附 则

本办法自2011年8月1日起实施,具体实施办法由公司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11篇:薪酬副经理岗位职责

1.公司绩效考核的政策性研究与调研分析。2.公司薪酬体系设计,落实工效挂钩。3.编制经营者年薪制方案,完善激励机制。4.编制绩效考核方案并组织实施。

第12篇:行政人事部岗位职责及薪酬制度

凤凰品牌管理集团岗位职责及薪酬待遇

部门设置—行政中心(以下岗位可以一人兼多职) 行政人事部经理: 岗位职责:

1.制定公司各项行政规章制度,保证各项工作规范化进行,并监督落实到位;

2.建立健全人事招聘、录用、考勤、离职管理等人事规章制度;3.落实公司员工社保及公积金问题;

4.落实每月优秀员工及每周及时奖励员工的情况,汇报至总经理;5.每月进行绩效考核,核算员工工资; 6.对新入职员工进行入职培训;

7.收集和了解各部门的工作状态,掌握全公司主要活动情况,;8.与律师事务所保持联系,熟悉与公司相关的法律条文,及时处理公司的法律问题;

9.协助总经理做好综合、协调各部门工作和处理日常事务;10.11.12.13.负责公司公章的保管、使用工作;

负责公司办公用品的采购及部分广告载体的采购; 对公司销售合同进行审核,确保公司的利益; 公司领导交代的其他事宜。

薪酬标准:

行政人事部经理薪酬标准:1700(基本工资)+1000(岗位工资)+800(绩效工资)+奖金(根据公司每月实际运营情况决定) 人事专员: 岗位职责:

1.负责公司全体员工的档案管理等;

2.负责付转正员工社保和公积金的具体缴纳工作;

3.对公司需要招纳的岗位,筛选合适的人员通知进行初试,并在结束后进行及时跟踪;

4.执行员工的入职、转正、调岗及离职相关手续;、5.负责公司销售合同的拟定事宜;

6.对已回的销售合同进行编号、归档并做好保管工作;7.对于公司出台的各项新制度做好上传下达的工作; 8.负责劳动合同、保密竞业协议等公司各项合同的签订工作; 9.领导交代的其他事宜。 薪酬标准:

人事专员薪酬标准:1200(基本工资)+800(岗位工资)+500(绩效工资)+奖金(根据公司每月实际运营情况决定) 行政专员: 岗位职责:

1.负责公司卫生区域的划分、监督及落实;2.办公室日常办公制度的维护、管理;

3.负责公司全体员工的日常考勤,并在每月10日前上班至部门经理;4.对公司的媒体资料进行及时的更新,并上传至群文件供销售部使用; 5.对公司易货产品进行保管,并做好出售的工作; 6.负责公司设计流程、上下刊流程流程的执行;

7.对公司的口袋助理、微信、QQ等通讯工具做好管理的工作;8.每周对公司的媒体控制情况进行统计,讲数据提供给销售人员; 9.每周对销售业绩进行统计分析; 10.领导交代的其他事宜。 薪酬标准:

行政专员薪酬标准:1200(基本工资)+800(岗位工资)+500(绩效工资)+奖金(根据公司每月实际运营情况决定)

第13篇:薪酬调整管理办法

薪酬调整管理办法(试行)

为了规范公司员工调薪误区,明确员工不做同行业岗位薪酬攀比,量化薪酬调整局限,提高保持公司员工贡献、能力、与薪酬挂钩;建立良性公司员工调薪通道,优化员工晋级、晋升、降级与推动企业的发展,特制定薪酬调整管理办法如下:

一、调薪的原则

1、调薪必须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

2、调薪必须坚持以岗位任职转正资格为准则;

3、依据岗位评估、人力评估双重综合界定

二、调薪的渠道

1、各部门、单位主管对下属员工的工作量化考核外,对符合调薪资格的员工,应积极给予调薪申请给予认可;

2、低于原有市场岗位工资标准,残差值差距较大者

三、调薪的资格

员工必须具备以下条件才具有调薪的资格:

1、公司员工调薪必须在公司入职工作一年以上;

2、员工任职时间工作努力,工作业绩优异,工作技能提高,工作责任感强,工作态度端正,符合超过现岗位任职要求者;

3、公司员工调薪,必须在近一年内的考核中成绩为较好者

四、调薪的依据

1、岗位价值:

岗位本身对公司的价值,一般体现在岗位价值评估的结果上;

2、绩效价值:员工在岗位上所创造的实际价值,一般可以通过绩效考核结果来确定;

3、个人价值:员工的能力、熟练程度和素质对工作的影响,一般可以体现在素质能力评估和技术等级评定上;

4、稀缺价值:员工的能力在市场上的稀缺程度(特定空缺人员)。

五、调薪的时间

1、调整范围:自入职起为公司工作满一年的员工。

2、调整时间:满一年的次月15天按双重评估界定。

3、调薪生效日期:满一年的签字生效为准。

六、调薪的标准

1、员工每年薪资调整机会1-2次、调整幅度:-10%到45% 依据工作表现与业绩,由主管负责人在授权范围内调整;有特殊贡献或超出此范围的,由公司高层授权,同意后方可以实施。

3、调薪方法:

1、岗位价值所体现的工资,基本工资、岗级工资,由人力资源部归口管理提报调整百分点报至总经理签批。

2、浮动工资总额参照公司营业总数并联量化同行,不在调整结构范围之内

3、个人价值由人力资源部进行员工分级定项,参照员工等级工资进行上下整,与个人岗位绩效关联量化同行。

1、本管理办法由人力资源部起草、修订,诠释亦然,拥有最终解释权。

2、本管理办法将以最新版本为准,修订或改动将走审批程序。

人力资源部

2017年4月17日

第14篇:后勤人员薪酬管理办法

后勤人员薪酬及奖金管理办法

1、为加强企业管理,最大限度地调动职工工作积极性,使其责、权、利相结合,在2011年底后勤人员工资基础上,每年10月份根据个人的表现月工资上浮0—8%。

2、以公司组织架构图为依据,公司以2012年元月工资为基础,对在岗人员薪酬统一管理。总经理6000元/月,分厂厂长按公司考核5000元—协议数/月,技术部长4500元/月,技术员3500元/月,办公室主任3500元/月,采购员2200元/月,人力资源管理员1500元/月,储运员2800元/月,统计员1800元/月,公司质检员3500元/月,公司质检资料员3000元/月,设备管理员2000元/月,理化员2200元/月,保安1300元/月,财务部长3000元/月,内帐会计2800元/月,外帐会计2800元/月,业务人员工资另行规定。新入职的人员工资参照相应岗位初级工资标准。

3、每年10月份根据本人工作情况,统一安排上调工资,上浮工资0—8%不同。具体按照个人的工作质量,出勤天数,有无重大工作失误,是否有违规现象、违规次数、对待工作的态度。

4、年终奖金的发放标准:分厂厂长按分厂年利润的2%发放奖金,分厂车间主任及管理人员按分厂年利润的3%发放奖金,财务按公司年利润的1%发放奖金,后勤人员按公司年利润的2%发放奖金,技术部按公司年利润的2%发放奖金。另外,根据工地费用及质量处罚、安全生产费用划分责任,依据责任大小进行相应扣罚。

5、此管理办法自2012年元月1日起开始实行。

第15篇:酒店薪酬管理办法

酒店薪酬管理办法.txt-//自私,让我们只看见自己却容不下别人。如果发短信给你喜欢的人,他不回,不要再发。看着你的相片,我就特冲动的想P成黑白挂墙上!有时,不是世界太虚伪,只是,我们太天真。薪酬管理

第一章 总则

为贯彻酒店经营管理思路,完善薪酬福利体系,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本办法中所指的“薪酬”包括工资与福利。其中“工资”是员工每月根据岗位标准、部门内部管理和员工行为准则、部门经营效益所得的劳动报酬的税前总额;“福利”是为充分调动员工积极性、解决员工后顾之忧所提供的除工资以外的相关待遇。

薪酬管理的基本原则是:以岗位要求制订工资标准,以工作绩效实行差别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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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工资结构

一、基本组成

员工的工资总额由以下部分组成:岗位工资、技能工资、质量奖、效益工资和相关补贴。岗位工资是根据酒店各岗位的标准与责任设置的一项固定工资;技能工资是根据各个员工的能力与贡献大小设置的一项激励性工资,体现员工的技能差别与提升程度;质量奖是根据员工的日常工作表现和行为准则所设置的一项绩效工资,与月度考核、日常奖惩挂钩;效益工资是根据酒店经营业绩和部门业绩所确定的工资,与大厦整体效益、部门业绩挂钩。

二、技能工资

技能工资体现各岗位员工的技术差别与熟练程度,与员工的加薪晋级挂钩,员工技能等级的评定将结合技术等级考核、比武大赛情况而确定,它着重体现员工的技能。具体见员工技能等级考核制度。

三、质量奖

根据员工岗位责任、内部管理状况、工作标准、月度工作业绩、综合表现等设置质量奖,它着重体现员工的工作态度与责任心,与月度绩效考核、日常奖惩挂钩。

部门经理以上人员每月开展一次管理评审;主管以下人员每月考核一次,外聘人员、试用期员工的考核办法按同等级的内聘人员的标准执行,实习生的考核标准按员工级标准执行。具体见绩效考核管理制度。

四、效益工资

根据整体经营效益和部门业绩设置效益工资,效益工资与各部门的经营管理责任书紧密挂钩。根据各部门的业务划分以及对经营指标的贡献大小,效益工资基数分一线和二线分层次、按级别设置(见附件),其分配办法是以总额的形式拨到各部门,由各部门根据员工的贡献大小来确定,具体如下:

1、确定月度效益工资应发总额

将编制内的所有人员的效益工资相加,其和为效益工资应发总额。

2、确定部门效益工资实发总额

根据经营指标考核办法,对应发总额作出相应的增减。部门缺编时,将缺编人员的工资总额拨发给部门;部门超编时,将超编人员的工资总额从应发总额中扣除。

为避免因主观原因造成计划的过度失控,合理协调各部门的效益工资总额,当部门业绩在因无法预料的客观情况和个人主观过度失控造成业绩变化过大时,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效益工资总额,具体由部门提出调整方案,经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3、部门内员工效益工资的分配

由各部门根据岗位责任和部门分工制定效益工资分配制度,经人力资源部、财务部审核,总经理审批后执行。

五、相关补贴

设以下两种补贴:

夜班津贴:凡在晚上值夜班,24:00以后下班、或第二天早6:00以后下班的员工(含季节工和实习生),享受每天2元的夜班津贴。

店龄补贴:以时间为单位,每满一年补贴10元。

第三章 工资确定与调整

根据不同岗位、工种、对个人能力的要求和发挥因素,实行等级工资制,各岗位的工资级别标准见工资等级表。

新员工入职前,根据工资等级表,用人部门与其共同商讨对转正工资

达成初步意向,其中试用发转正工资的80%,报人力资源部审核、相关领导审批。双方对转正工资所达成的初步意向不作为转正工资的依据,只作为参考。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用人部门应根据试用情况在给定的级别范围内确定其定级工资,如定级工资与转正工资所达成的初步意向一致,报人力资源部审核备案后执行,如因特殊情况确需突破给定工资范

围的,需事先报人力资源部审核,并经相关领导批准后方可执行。

根据奖优罚劣,贡献为主,效率优先的原则随时对员工工资进行调整,员工工资上浮或下调,原则上一年不超过三次,一次不超过两级。如因特殊情况确需超过范围的,需经总经理批准后执行。员工因职务变动或内部调动引起的工资调整,由用人部门填写《人事变动表》,并会同人力资源部提出工资级别调整建议,报相关领导审批。

第四章 工资结算

于每月10日前将上月税后的岗位工资和技能工资总额存入个人银行帐户,遇节假日顺延;效益工资和质量奖以现金的形式发放。员工可在三日内查询,如有疑问,请及时与人力资源部联系。

根据酒店的行业性质,实行轮休制,员工可在季度内跨月调休,但不能跨季度调休,各部门必须根据经营管理情况作好每月排班表并认真审核,季度内可调休的,一律调休。如经部门经理审核确因工作需要不能调休的,以加班工资的形式支付加班工资。人力资源部每月审核、检查部门加班汇总情况,于季度末累计计算本季度加班费,于下季度第一个月随工资一次性发放,特殊情况除外。

员工迟到早退的扣款办法按《奖惩细则》执行。

员工缺勤按以下方式计算:

假种:法定假年休假产假计划生育假慰唁假病假旷工

旷工1天=事假3天,以此类推。一月连续或累计旷工3天(含)以上,视为员工个人自动解除劳动关系,大厦不支付任何费用。

离职结算:离职工资自批准员工离职之日起开始冻结,待员工办好工作交接和离职手续后方可发放。离职的员工需在规定日期内办理离店清退的手续,逾期未办理且未事先声明原因者,一律按旷工处理,如因未办理离店清退手续造成经济损失的,由员工本人承担,从工资中扣除。凡被开除的员工,除接受相关罚款等处分外,只结算其岗位工资和技能工资,不发放质量奖、效益工资及其他奖项。

第五章 福利

为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方便员工的工作和生活,解除员工的后顾之忧,设置以下福利:社会保险、全员劳动合同、全员免费午餐、带薪年假及其他假期、员工宿舍、生日贺礼、免费工服、提供保护用品等福利政策,具体见相关的管理制度。

除特殊说明外,本管理办法不适用季节工、试用期员工、兼职、实习和外聘员工。

薪酬体系体现了大厦的经营发展思路,是大厦企业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酒店发展

壮大,薪酬体系也将不断调整,日趋完善。

本管理办法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如有相关规定中与本管理办法相冲突的,按本管理办法执行。

附件:工资等级表、部门经理以上人员月度管理评审制度、

员工月度绩效考核制度、员工技能等级表

本办法自签发之日起试行

第16篇:公司员工薪酬管理办法

公司员工薪酬分配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障公司与员工的合法权益,正确处理好公司和员工之间的利益关系,鼓励员工积极工作,促进员工提高效率,建立员工收入与市场水平相适应的薪酬分配体系,充分体现“贡献公司效益、实现自我价值”理念,遵照国家有关劳动人事管理政策,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按照以下原则制定:

1、参考社会物价水平,依照岗位轻重、责任大小、难易程度等确定薪酬水平的原则;

2、按劳分配、按绩取酬的原则;

3、全面评价员工价值、实施有效激励的原则;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固定员工。公司固定员工分为以下几类:

1、高层管理人员:总经理、副总经理;

2、中层管理人员:部门经理、分公司经理、项目经理;

3、专业技术人员:预(决)算员、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资料员、会计、出纳、人力资源等;

4、行政管理人员:文员、行政事务等;

5、后勤服务人员:驾驶员、厨师、勤杂工、保洁员等从事后勤服务工作的员工。

第二章 薪酬体系

第四条 公司实行固定工资加年终考核奖的薪酬体系,固定工资分为年薪制和月薪制两种。

第五条 年薪制

1、年薪制对象:公司聘任的高层管理人员(总经理层),公司引进的高级专业技术人员、业务人员和特殊岗位人员。

2、薪资标准:公司高层管理人员的年薪标准由上级主管部门(或董事会)确定;公司引进的高级专业技术人员、业务人员和特殊岗位人员的年薪标准由总经理根据岗位责任、业绩、能力等综合因素确定。

享受年薪制的员工,其年薪资标准的20%作为绩效工资,根据年度考核情况,与年终考核奖一同发放,其余80%按月平均发放。

薪资标准一般每年确定一次。

第六条 月薪制

1、月薪制对象:除享受年薪制以外的,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固定员工。

2、薪资标准:按照“因事设岗、因岗定薪”的原则,根据岗位性质、责任大小、难易程度等,按照九级制确定各岗位的薪资等级。一人担任多个岗位的,按照所任岗位就高确定其薪资等级。各类岗位薪资等级标准如下表:

单位:元

第七条 年终考核奖

公司高层管理人员的年终考核奖由上级主管部门(或董事会)经考核确定,考核办法另行制定。

其他人员的年终考核奖由总经理层根据《绩效考核办法》确定。

第三章辅助薪资

第八条 为了更好的完善公司薪酬体系,规范员工收入口径,作为公司薪酬体系的补充,实行持证补贴、职称补贴、年资津贴、休假补贴、过节福利、加班工资等辅助薪资形式。

1、持证补贴:员工持有公司所需的各类证书,公司给予相应的证书补贴,补贴标准为:一级建造师、造价工程师300元/月,二级建造师200元/月,其他上岗证书100元/月;一人持有多本证书的,按照最高标准享受1次补贴,不重复享受补贴。

2、职称补贴:按照专业技术职称,给予员工相应补贴,补贴标准为:高级职称500元/月,中级职称300元/月。

3、年资津贴:员工在公司工作每满一年,给予相应的年资津贴,标准为:员工50元/月,中层以上人员100元/月;年资津贴不超过500元/月,超过者按500元/月计算。

4、休假补贴:为鼓励员工积极性,公司实行休假补贴,补贴标准为:中层以上人员和年度工作考核为优秀的人员6000元/年,其他员工4000元/年,休假补贴可用员工休假所发生费用的票据予以报销。

5、过节福利:过节福利由公司统一发放,标准为:元旦500元、春节1000元、五一节500元、国庆节500元、中秋节500元。

6、加班工资:加班工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加班必须由总经理层审批。

第九条 新进员工薪资形式和标准。

1、公司新进应届大学毕业生(含往届毕业生但无实际工作经历者)实行见习期制度,见习期为1年,见习期员工薪资按以下标准发放:硕士研究生4200元/月、本科毕业生3500元/月、大专毕业生2500元/月,不再享受除此之外其它薪资待遇。见习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执行所任岗位正常薪金待遇。

2、公司新进其他员工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员工薪酬按固定工资的80%发放,不享受除此之外的其他薪资。试用期满经

考核合格者,按照所任岗位正常享受薪金待遇。

第四章薪资的发放

第十条 固定工资按月发放,发放时间为每月10日;年终考核奖于次年1月底以前一次性发放;持证补贴、职称补贴、年资津贴和加班工资与当月固定工资一并造单发放。

第十一条 新进员工于报到之日起计薪,15日后报到者,当月薪资并入次月薪资一同发放。

第十二条 各类薪资均以工资卡形式发放,不得以现金形式支付。

第五章 固定工资的确定与调整

第十三条 固定工资的确定

1、年薪制标准的确定每年由上级主管部门(或董事会)每年批准确定一次。

2、月薪制工资等级按照以下原则确定:

中层管理人员工资等级确定原则:

初定原则:

初任项目经理或担任项目经理不满一年的确定为一级;

初任部门副经理、分公司副经理或任职不满一年的确定为二级; 初任部门经理、分公司经理或任职不满一年的确定为四级;

担任本岗位3年以上的可相应上浮一级,担任本岗位5年以上的可相应上浮二级。

引进中层以上管理人员,根据其业绩和所能胜任的岗位,双方协商其初定其等级。

其它原则:

部门副职和项目经理最高不超过三级;施工现场岗位可在其确定的等级基础上乘以1.2的调整系数;长期在外从事经营工作的岗位可在其确定

的等级基础上乘以1.1的调整系数。

专业技术人员和行政管理人员工资等级确定原则

初定原则:

新进员工试用期、见习期满后初定为一级;

公司工作满两年者初定为二级,满三年者初定为三级;

工龄满10年且公司工作满两年的,初定为四级,其中一项不满足者,向下浮动一级;

专业技术人员持有中级以上职称证书者,在相应等级上向上浮动一级。

其它原则:

行政管理人员最高不超过六级,内业类专业技术人员最高不超过八级;

施工现场岗位可在其确定的等级基础上乘以1.1的调整系数;长期在外从事经营工作的岗位可在其确定的等级基础上乘以1.05的调整系数。

第十四条 固定工资的调整

1、固定工资的正常调整

员工提升为高层管理人员是,改为年薪制;员工提升为中层管理人员是,固定工资等级调整为与原工资等级相近的较高一级标准,中层管理人员降职留用(或因正常工作调整不担任项目经理)时,调整到与其工资等级相近的较低一级标准。

员工年度考核为合格者,原则上每两年提高一级工资标准;年度考核为优秀员工者,于考核次月提升一级工资标准;年度考核为不合格者,于考核次月降低一级工资标准,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者,公司予以辞退。

2、待岗期间的工资调整

工地现场施工管理人员,因公司原因造成临时性待岗,按以下原则处理:

待岗三个月以内者,按照原工资标准发放,不执行野外作业调整系数,

期间不享受年终考核奖;

待岗半年以内者,降低一级工资标准发放,不执行野外作业调整系数,期间不享受年终考核奖;

待岗一年以内者,降至本类最低一级工资标准发放,不执行野外作业调整系数,期间不享受年终考核奖;

待岗超过一年者,享受最低一级工资标准,除此之外,不再享受其它任何薪酬和福利待遇。

因个人原因造成待岗,按以下原则处理:

待岗三个月以内者,降低一级工资标准发放,不执行野外作业调整系数,期间不享受年终考核奖;

待岗半年以内者,降至本类最低一级工资标准发放,不执行野外作业调整系数,期间不享受年终考核奖;

待岗一年以内者,享受最低一级工资标准,除此之外,不再享受其它任何薪酬和福利待遇。

待岗超过一年者,按照最低一级工资标准的60%发放,除此之外,不再享受其它任何薪酬和福利待遇。

待岗超过一年者,公司发给其持证补贴和职称补贴,除此之外,不再享受其它任何薪酬和福利待遇。

3、员工待岗期间,实行弹性工作时间制。

第六章附则

第十五条 本办法解释权归公司。

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2012年7月1日起执行。

第17篇:集团公司薪酬管理办法

***集团公司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建立健全基础规范、制度科学、关系合理、激励充分、约束严明的薪酬分配体系,充分发挥薪酬的保障和激励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员工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集团公司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薪酬管理基本原则

(一)激励性原则。制定以岗位价值为导向的分配办法,充分体现效率、效益优先。

(二)公平性原则。建立完善合理的价值评价体系,通过对员工的绩效评价决定员工的收入。

(三)经济性原则。遵循人工成本的增长幅度应低于企业经济效益的增长幅度,保持员工工资的合理增幅。

第三条 薪酬分配的依据

薪酬分配的主要依据为:岗位价值、劳动效率和绩效结果。 第四条 薪酬的预算及分析机制

薪酬水平应与公司经济效益及劳动效率等因素相适应,并充分考虑物价水平及市场薪资水平等因素。年度薪酬水平通过《工资专项集体合同》确定。

公司根据生产经营目标,制定年度薪酬总额预算,并报经总经理会议审定,实施总量管控。 公司定期进行薪酬分析,以加强对薪酬执行情况的过程控制,并通过分析查找问题,提出措施,持续完善公司薪酬分配体系。

第二章 薪酬分配

第五条 薪酬分配管控

(一)公司实行一级工资分配与二级工资分配相结合的薪酬管控模式。一级工资分配单位实行以宽带薪酬为主的岗位绩效工资制;二级工资分配单位自行制定合理有效的工资分配制度。

(二)人力资源部负责薪酬管理制度和工资分配办法的制定及修订完善;负责工资总额的预算,工资的审批和支付,以及对整个工资管理过程的监控和指导;负责员工工资的调整、核算、汇总和统计分析。

(三)各单位负责按照公司薪酬管理制度和工资分配办法执行员工的薪酬分配;负责向人力资源部提供员工工资分配的相关数据;负责本单位工资总额的管控。

(四)实行二级分配的单位根据公司薪酬管理制度及工资分配办法,在公司人力资源部门的指导下,结合本单位实际,在规范的制度框架内实施分配。月度工资分配允许节余挂账管理,可用于以丰补歉。

第六条 薪酬分配模式

岗位绩效工资:以岗位价值确定岗位的工资标准,以绩效评价核发员工工资。

计件工资:按照岗位和月度产品工时完成情况核发员工工资。

销售提成工资:根据月度产品销量或收入核发员工工资。 协议工资: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时确定的工资标准,根据工作业绩核发员工工资。

年薪制:以年度为结算周期,根据生产经营目标和所承担的责任、风险确定经营者工资收入,按照年度最终实现经营业绩核发。

第七条 薪酬分配结构

公司的工资分配结构,根据岗位性质和工作方式进行不同的组合。主要项目包括:岗位工资、绩效工资、销售提成、年功工资、技能津贴、科技带头人津贴、特殊岗位津贴、研发贡献奖、年终奖励和各种嘉奖等。

(一)岗位绩效工资分配结构

员工工资=固定岗薪+绩效工资+个人附加工资+其他 式中: 1.固定岗薪

固定岗薪=个人岗薪基数×固定比例

个人岗薪基数:根据《公司薪酬级档管理办法》确定的岗位级档上对应的工资标准。

固定比例:根据职系设臵40% 的比例。 固定岗薪每月根据实际出勤情况核放。 2.绩效工资

- 34免项目或经济处罚。

第十二条 病假、事假、工伤假、年休假、探亲假等假别工资核发标准,员工迟到、早退、旷工等违反工作纪律时的扣罚标准,按《公司假别管理办法》、《公司员工探亲待遇暂行规定》、《公司劳动纪律管理办法》及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公司在册员工死亡,其当月工资全额发放,次月止薪。 第十三条 公司各单位应按规定代扣个人所得税、住房公积金及各项社会保险费用等。凡属员工工资性收入均须列入工资发放表(册),工资委托银行发放,存入员工本人的个人账户。

第十四条 各单位要建立健全与工资分配相关的原始记录、台帐及专业报表,按要求准时填报各种报表,并对报表的真实性负责。各单位对工资凭证、工资计算依据及考核资料应妥善保存,以备查阅。

第四章 审批发放

第十五条 工资发放程序

(一)人力资源部门根据单位经营责任指标考评结果和员工绩效评价结果,于28日前完成工资的核算,30日前财务部完成工资的发放(如遇节假日提前)。

(二)各二级分配单位应于每月25日前到人力资源部门审批工资,并于每月28日前完成工资请领的审核工作,确保每月30日前工资划入员工个人银行账户(如遇节假日提前)。

(三)人力资源部门每月5日前将上月工资执行情况向集团公司人力资源总经理进行汇报。

第五章 其他规定

第十六条 各单位应严格执行国家、市政府及上级单位的有关政策法规,严格执行公司关于工资管理的有关规定,杜绝工资发放中的违纪违规行为,确保工资分配中的公平与公正,保障员工的权益。

第十七条 各单位应严格遵守分配纪律,审批的工资总额应全额用于支付员工工资,并清晰的表现在员工的工资发放册上。分配中不允许有下列行为:

1.在工资核算相关数据中弄虚作假;

2.以各种名义要求员工从发放的工资中上缴工资;3.中层领导人员参与所在单位内部分配; 4.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定行为;

单位分配中若存在以上行为,一经查实,公司可解除当事人劳动合同。

第十八条 公司人力资源部有权对各单位工资分配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及指导。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九条 公司各单位实施的工资分配办法不得与本管理制度冲突,并须经本单位职代会讨论通过。

第二十条 本管理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 7 -

第18篇:薪酬管理办法(优秀)

梁平禧悦假日酒店员工薪酬管理办法

公司的薪酬是根据市场的变化与公司的经营方针相结合而拟定的,对外具有竞争性,对内具有相对的公平性。

员工薪酬由薪金和福利两部份组成。

1、薪金

1.1薪金包括基本工资、岗位补贴、工龄补贴、绩效考核补贴和加班补贴、奖金等,薪金=基本工资+岗位补贴+工龄补贴+绩效考核补贴+加班补贴+奖金。

基本工资根据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制定,公司所有的基本工资为同一水平。 岗位补贴采取等级工资的形式,岗内分级,每岗分为A、B、C、D四个级别,A级为同岗最高级别,主要根据员工的资深度、工作表现、业务水平、工龄长短等因素来确定,适用于公司所有在册员工。新聘员工原则上定为D级,特殊情况经总经理批准后,可适当调整。岗位补贴标准经董事会批准执行,各级岗位补贴标准见岗位薪酬表格。

工龄补贴按照员工在企业的工作年数给予发放,鼓励员工长期、稳定地为企业工作,工龄补贴在入职后开始计算,满一年后次月开始享受,按20元/年标准递增,10年为上限,最高不超过200元。员工辞职后又复职,原工龄取消,按照新入职时间重新计算工龄。

绩效考核补贴按照岗位及级别的不同而制定,在有一定的经营数据基础以后,将按照数据拟定具体的绩效考核方案,对此部分补贴进行考核(此部分补贴考核只针对主管级以上管理人员)。

加班补贴分为公休加班和其它加班,公休加班是指员工按照相关规定,每周40个小时工作时间(每月8天公休假),因酒店经营需要将公休假调整为4天/月,相差的时间按照相关制度计算加班补贴。其它加班指其它临时性的加班(包括每月员工应休的4天公休假加班、法定节假日加班)。

奖金指其它的如年终奖、季度奖以及其它的表扬奖励等。

1.2薪金计算期为当月1日至当月末,并于次月10日前支付,如遇节假日提前。由公司财务部以储蓄卡或现金地方式支付给员工。

1.3薪金按日计算收入方法:日工资=月基本工资/21.75。

1.4薪金为含税薪金,根据国家税法,由公司统一按个人所得税标准代扣代缴,从薪金扣除的项目有:个人所得税、社会保险费中应由个人承担的部份、其

它违规的扣款、宿舍费用等。

1.5离职员工办理离职手续完毕后,其薪资款项将于次月一次性发到个人储蓄卡上。

1.6员工对薪金产生疑问时,可向人力资源部咨询,自发生之日起三个月内未行使的,则视为弃权。

1.7员工试用期内工资按照(基本工资+绩效考核补贴+岗位补贴+加班补贴)*0.85计算。

1.8符合以下规定的员工薪酬,按日计算:入职不超过一个月者;辞职或辞退/劝退者。

1.9保密制度:公司员工之薪金实行保密制度,严禁互相打听及对外传播。

1.10对员工的赔款、违规处理的扣款等,在当月工资中扣除,每月扣除的金额不宜超过其月工资总额的30%。

2、福利

1)法定节日:

元旦(一月一日)1天

农历新年(大年三

十、正月

一、二)3天

清明节1天

国际劳动节(五月一日)1天

端午节(农历五月初五)1天

中秋节(农历八月十五日)1天

国庆节(十月

一、

二、三日)3天

若国家调整,公司将做相应的调整。

2)无薪事假和病假

⑴员工事假全年不能超过15天,病假医疗期全年不能超过30天。事假,病假请假天数与年终奖挂钩,如超过规定天数,扣除年终奖50%。

⑵事假的最少申请单位为半天,部门有一天(含)审批的权限,并报人力资源部,超过一天的必须由人力资源部汇签或公司领导审批;

⑶员工请病假必须提前一天持有效病假证明(县,市或以上医院发给的休息或住院证明) 填写假期申请表,如提前请假有困难应在上班后三日内补交病假证明。

⑷员工在事假期间无工资(所有基本工资、岗位补贴、绩效考核、奖励、提成等)。

⑸员工病假期间只发放基本工资的80%,无其它补贴、奖励、年终奖金等。

3)婚假

符合国家法定年龄结婚的员工,男22岁 ,女:20岁,3天婚假;男25岁或以上,女:23岁或以上,5天婚假;婚假工资按全额工资计发,并给予新婚贺礼(单间房券一张,限本人婚假期间享用),需提前将结婚证交人力资源部审核(限头婚)。

4)产假:

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已婚女性员工可享受产假。产假为90个工作日,难产多加10天,每胎多生育一名婴儿,产假增加15天。产假期间享受国家生育保险政策福利相关规定。申请产假需持“准生证”到人力资源部办理。

5)慰唁假:

员工直系亲属(指父母,配偶或子女,配偶父母)死亡时料理丧事给予三天慰唁假。慰唁假工资按全额工资计发,并给予员工慰问。此假申请必须持“死亡证明”复印件到人力资源部办理。

注:以上各种假期含休息日,不含法定节假日。

6)社会保险:

执行当地社会保险局和劳动局相关文件的规定。

7)生日祝福:

由人力资源部送上生日贺卡及鲜花一束。

8)冬夏津贴:

公司转正员工可享受冬夏津贴,发放时间为1月、2月、7月、8月、9月、12月随工资发放,发放的标准根据具体的实际情况而定。

9)节日:

三八妇女节:女员工可休息半天(遇假日不补)。

10)员工因伤、病住院探望。

公司对住院的员工进行组织慰问。

11)员工用餐:

根据各部门的营业时间而定。原则上经营部门、一线后勤员工(工程、保全)

享受在工作日提供的两顿工作餐,后勤部门(行政、人事、财务)提供一顿工作餐。如员工需要加班可提供额外工作餐,需填写《加班用餐申请表》由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

12)带薪年假:

⑴ 工龄的定义:特指连续工龄,即员工连续在公司工作的时间,即入职之日起。

⑵年休假期限:工龄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工龄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工龄已满20年以上的,年休假15天。

⑶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享受当年年假:

A、员工当年内请事假累计15天以上;

B、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员工,当年内请病假累计30天以上的(含30天)。

C、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员工,当年内请病假累计60天以上的(含60天)。

D、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当年内请病假累计90天以上的(含90天)。 ⑷公司充许员工用年休假冲抵病事假。

⑸员工可在1个年度内对年休假进行集中休假及分段休假安排,具体休假安排由公司及员工视工作情况综合协调而定。

⑹因工作原因未于当年休假的员工,可于次年进行补休(最多可跨一个年度补休)。

第19篇:酒店薪酬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为贯彻酒店经营管理思路,完善薪酬福利体系,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本办法中所指的“薪酬”包括工资与福利。其中“工资”是员工每月根据岗位标准、部门内部管理和员工行为准则、部门经营效益所得的劳动报酬的税前总额;“福利”是为充分调动员工积极性、解决员工后顾之忧所提供的除工资以外的相关待遇。薪酬管理的基本原则是:以岗位

要求制订工资标准,以工作绩效实行差别管理。

第二章工资结构

一、基本组成

员工的工资总额由以下部分组成:岗位工资、技能工资、质量奖、效益工资和相关补贴。岗位工资是根据酒店各岗位的标准与责任设置的一项固定工资;技能工资是根据各个员工的能力与贡献大小设置的一项激励性工资,体现员工的技能差别与提升程度;质量奖是根据员工的日常工作表现和行为准则所设置的一项绩效工资,与月度考核、日常奖惩挂钩;效益工资是根据酒店经营业绩和部门业绩所确定的工资,与大厦整体效益、部门业绩挂钩。

二、技能工资

技能工资体现各岗位员工的技术差别与熟练程度,与员工的加薪晋级挂钩,员工技能等级的评定将结合技术等级考核、比武大赛情况而确定,它着重体现员工的技能。具体见员工技能等级考核制度。

三、质量奖

根据员工岗位责任、内部管理状况、工作标准、月度工作业绩、综合表现等设置质量奖,它着重体现员工的工作态度与责任心,与月度绩效考核、日常奖惩挂钩。

部门经理以上人员每月开展一次管理评审;主管以下人员每月考核一次,外聘人员、试用期员工的考核办法按同等级的内聘人员的标准执行,实习生的考核标准按员工级标准执行。具体见绩效考核管理制度。

四、效益工资

根据整体经营效益和部门业绩设置效益工资,效益工资与各部门的经营管理责任书紧密挂钩。根据各部门的业务划分以及对经营指标的贡献大小,效益工资基数分一线和二线分层次、按级别设置(见附件),其分配办法是以总额的形式拨到各部门,由各部门根据员工的贡献大小来确定,具体如下:

1、确定月度效益工资应发总额

将编制内的所有人员的效益工资相加,其和为效益工资应发总额。

2、确定部门效益工资实发总额

根据经营指标考核办法,对应发总额作出相应的增减。部门缺编时,将缺编人员的工资总额拨发给部门;部门超编时,将超编人员的工资总额从应发总额中扣除。

为避免因主观原因造成计划的过度失控,合理协调各部门的效益工资总额,当部门业绩在因无法预料的客观情况和个人主观过度失控造成业绩变化过大时,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效益工资总额,具体由部门提出调整方案,经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3、部门内员工效益工资的分配

由各部门根据岗位责任和部门分工制定效益工资分配制度,经人力资源部、财务部审核,总经理审批后执行。

五、相关补贴

设以下两种补贴:

夜班津贴:凡在晚上值夜班,24:00以后下班、或第二天早6:00以后下班的员工(含季节工和实习生),享受每天2元的夜班津贴。

店龄补贴:以时间为单位,每满一年补贴10元。

第三章工资确定与调整

根据不同岗位、工种、对个人能力的要求和发挥因素,实行等级工资制,各岗位的工资级别标准见工资等级表。

新员工入职前,根据工资等级表,用人部门与其共同商讨对转正工资

达成初步意向,其中试用发转正工资的80,报人力资源部审核、相关领导审批。双方对转正工资所达成的初步意向不作为转正工资的依据,只作为参考。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用人部门应根据试用情况在给定的级别范围内确定其定级工资,如定级工资与转正工资所达成的初步意向一致,报人力资源部审核备案后执行,如因特殊情况确需突破给定工资范围的,需事先报人力资源部审核,并经相关领导批准后方可执行。

根据奖优罚劣,贡献为主,效率优先的原则随时对员工工资进行调整,员工工资上浮或下调,原则上一年不超过三次,一次不超过两级。如因特殊情况确需超过范围的,需经总经理批准后执行。员工因职务变动或内部调动引起的工资调整,由用人部门填写《人事变动表》,并会同人力资源部提出工资级别调整建议,报相关领导审批。

第四章工资结算

于每月10日前将上月税后的岗位工资和技能工资总额存入个人银行帐户,遇节假日顺延;效益工资和质量奖以现金的形式发放。员工可在三日内查询,如有疑问,请及时与人力资源部联系。

根据酒店的行业性质,实行轮休制,员工可在季度内跨月调休,但不能跨季度调休,各部门必须根据经营管理情况作好每月排班表并认真审核,季度内可调休的,一律调休。如经部门经理审核确因工作需要不能调休的,以加班工资的形式支付加班工资。人力资源部每月审核、检查部门加班汇总情况,于季度末累计计算本季度加班费,于下季度第一个月随工资一次性发放,特殊情况除外。

员工迟到早退的扣款

第20篇:酒店薪酬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为贯彻酒店经营管理思路,完善薪酬福利体系,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本办法中所指的“薪酬”包括工资与福利。其中“工资”是员工每月根据岗位标准、部门内部管理和员工行为准则、部门经营效益所得的劳动报酬的税前总额;“福利”是为充分调动员工积极性、解决员工后顾之忧所提供的除工资以外的相关待遇。

薪酬管理的基本原则是:以岗位要求制订工资标准,以工作绩效实行差别管理。

第二章 工资结构

一、基本组成

员工的工资总额由以下部分组成:岗位工资、技能工资、质量奖、效益工资和相关补贴。岗位工资是根据酒店各岗位的标准与责任设置的一项固定工资;技能工资是根据各个员工的能力与贡献大小设置的一项激励性工资,体现员工的技能差别与提升程度;质量奖是根据员工的日常工作表现和行为准则所设置的一项绩效工资,与月度考核、日常奖惩挂钩;效益工资是根据酒店经营业绩和部门业绩所确定的工资,与大厦整体效益、部门业绩挂钩。

二、技能工资

技能工资体现各岗位员工的技术差别与熟练程度,与员工的加薪晋级挂钩,员工技能等级的评定将结合技术等级考核、比武大赛情况而确定,它着重体现员工的技能。具体见员工技能等级考核制度。

三、质量奖

根据员工岗位责任、内部管理状况、工作标准、月度工作业绩、综合表现等设置质量奖,它着重体现员工的工作态度与责任心,与月度绩效考核、日常奖惩挂钩。

部门经理以上人员每月开展一次管理评审;主管以下人员每月考核一次,外聘人员、试用期员工的考核办法按同等级的内聘人员的标准执行,实习生的考核标准按员工级标准执行。具体见绩效考核管理制度。

四、效益工资

根据整体经营效益和部门业绩设置效益工资,效益工资与各部门的经营管理责任书紧密挂钩。根据各部门的业务划分以及对经营指标的贡献大小,效益工资基数分一线和二线分层次、按级别设置(见附件),其分配办法是以总额的形式拨到各部门,由各部门根据员工的贡献大小来确定,具体如下:

1、确定月度效益工资应发总额

将编制内的所有人员的效益工资相加,其和为效益工资应发总额。

2、确定部门效益工资实发总额

根据经营指标考核办法,对应发总额作出相应的增减。部门缺编时,将缺编人员的工资总额拨发给部门;部门超编时,将超编人员的工资总额从应发总额中扣除。

为避免因主观原因造成计划的过度失控,合理协调各部门的效益工资总额,当部门业绩在因无法预料的客观情况和个人主观过度失控造成业绩变化过大时,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效益工资总额,具体由部门提出调整方案,经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3、部门内员工效益工资的分配

由各部门根据岗位责任和部门分工制定效益工资分配制度,经人力资源部、财务部审核,总经理审批后执行。

五、相关补贴

设以下两种补贴:

夜班津贴:凡在晚上值夜班,24:00以后下班、或第二天早6:00以后下班的员工(含季节工和实习生),享受每天2元的夜班津贴。

店龄补贴:以时间为单位,每满一年补贴10元。

第三章 工资确定与调整

根据不同岗位、工种、对个人能力的要求和发挥因素,实行等级工资制,各岗位的工资级别标准见工资等级表。

新员工入职前,根据工资等级表,用人部门与其共同商讨对转正工资

达成初步意向,其中试用发转正工资的80%,报人力资源部审核、相关领导审批。双方对转正工资所达成的初步意向不作为转正工资的依据,只作为参考。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用人部门应根据试用情况在给定的级别范围内确定其定级工资,如定级工资与转正工资所达成的初步意向一致,报人力资源部审核备案后执行,如因特殊情况确需突破给定工资范围的,需事先报人力资源部审核,并经相关领导批准后方可执行。

根据奖优罚劣,贡献为主,效率优先的原则随时对员工工资进行调整,员工工资上浮或下调,原则上一年不超过三次,一次不超过两级。如因特殊情况确需超过范围的,需经总经理批准后执行。员工因职务变动或内部调动引起的工资调整,由用人部门填写《人事变动表》,并会同人力资源部提出工资级别调整建议,报相关领导审批。

第四章 工资结算

于每月10日前将上月税后的岗位工资和技能工资总额存入个人银行帐户,遇节假日顺延;效益工资和质量奖以现金的形式发放。员工可在三日内查询,如有疑问,请及时与人力资源部联系。

根据酒店的行业性质,实行轮休制,员工可在季度内跨月调休,但不能跨季度调休,各部门必须根据经营管理情况作好每月排班表并认真审核,季度内可调休的,一律调休。如经部门经理审核确因工作需要不能调休的,以加班工资的形式支付加班工资。人力资源部每月审核、检查部门加班汇总情况,于季度末累计计算本季度加班费,于下季度第一个月随工资一次性发放,特殊情况除外。

员工迟到早退的扣款办法按《奖惩细则》执行。

员工缺勤按以下方式计算:

假种

岗位工资

技能工资

效益工资

质量奖

年终沉淀效益工资

法定假

&nb

sp;发

年休假

婚假

不发

不发

不发

产假

不发

不发

不发

计划生育假

不发

不发

不发

不发

慰唁假

不发

不发

不发

不发

病假

不发

不发

不发

不发

事假

不发

不发

不发

不发

不发

旷工

旷工1天=事假3天,以此类推。一月连续或累计旷工3天(含)以上,视为员工个人自动解除劳动关系,大厦不支付任何费用。

离职结算:离职工资自批准员工离职之日起开始冻结,待员工办好工作交接和离职手续后方可发放。离职的员工需在规定日期内办理离店清退的手续,逾期未办理且未事先声明原因者,一律按旷工处理,如因未办理离店清退手续造成经济损失的,由员工本人承担,从工资中扣除。凡被开除的员工,除接受相关罚款等处分外,只结算其岗位工资和技能工资,不发放质量奖、效益工资及其他奖项。

第五章 福利

为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方便员工的工作和生活,解除员工的后顾之忧,设置以下福利:社会保险、全员劳动合同、全员免费午餐、带薪年假及其他假期、员工宿舍、生日贺礼、免费工服、提供保护用品等福利政策,具体见相关的管理制度。

除特殊说明外,本管理办法不适用季节工、试用期员工、兼职、实习和外聘员工。

薪酬体系体现了大厦的经营发展思路,是大厦企业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酒店发展壮大,薪酬体系也将不断调整,日趋完善。

本管理办法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如有相关规定中与本管理办法相冲突的,按本管理办法执行。

附件:工资等级表、部门经理以上人员月度管理评审制度、

员工月度绩效考核制度、员工技能等级表

本办法自签发之日起试行

岗位职责及薪酬管理办法
《岗位职责及薪酬管理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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