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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干部任命制度

发布时间:2020-03-03 10:31:48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德兴集团干部选拔任命制度 (草稿)

第一条 总则

为了规范公司干部任用管理,加强干部梯队建设以保证公司战略的顺利实施,促进公司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目的

1、配合公司的发展目标,提升人力绩效,开发内部管理人才;提高管理者素质;加强管理者团队建设;

2、增强管理者对本职工作的认知与能力以及对企业文化的了解,并有计划地充实其知识技能,发挥其潜在能力,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进而发扬本公司的企业精神,

3、作为各级管理人员培训实施与晋升管理的依据。 第三条 适用范围

1、凡本公司管理岗位的晋升与职位任命、考评等,均须依本方案办理。

2、公司外聘管理人员由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决定,本方案只适用于公司管理岗位员工的内部选拔,不作为公司外聘管理者依据。 第四条 原则

1、公平、公正、竞争、择优原则

2、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

3、民主集中原则

4、依法办事原则 第五条 管理人员任职资格

1、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精神,为人正直诚恳;

2、公司正式员工,具有正式合同档案手续,合同末期时间超过半年以上;

3、具有公司承认的大专(含)以上学历;

4、在公司工作中无重大失误,未受过处分;

5、必须为公司的技术或业务骨干,有较丰富的本岗位工作经验;

6、具有较强的专业理论知识, 有较强的科研能力或业务能力;

7、熟悉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8、所有备档人员皆须定期参加公司组织的内、外部培训的相关课程;

9、在本岗位工作时间超过半年以上,并需有担任过项目经理或行政经理下一级负责人的经验; 第六条 管理岗位人员任命管理

一、按公司需要,管理岗位人员因晋升、调离、解聘岗位出现空缺或因公司结构调整新管理岗位产生,按本方案选拔并予以任命。

1、视公司情况由综合办组织干部选拔会议,各级管理人员储备由公司各部呈报,综合办审核确定人选,领导小组评审,作为干部人员储备

2、干部选拔会议由下列人员参加: (1)领导小组成员;(总经理、副总经理及总监)2)机关、基层各部门相关人员;

3、综合办针对确定人选建立干部个人档案。

4、综合办组织不定期的管理人员培训并实施考核,将结果记入档案。

5、当公司管理岗位出现空缺,或出现新的管理岗位时,由综合办调取个人档案进行人员初步选定提出候选人名单,拟订人员接替方案上报总经理。

6、由综合办对候选人员实施考核(任前考察)并记录在案,客观汇报结果。主要包括:( 1)与相关领导进行考察谈话,收集意见,( 2)与候选人员进行个别谈话; (3)对候选人员的工作进行必要检查及民意调查 (4)对考察谈话中反映出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

7、综合办向总经理汇报相关情况,总经理办公会议综合评审通过后,由公司统一发文进行任命。自公司发文任命之日起任命生效,公司授予骋书,候选人即时上岗。

8、自任命之日起,任职人员按所在岗位的标准调整其工资待遇,享有所在岗位的各种福利待遇,公司发文有特别规定的除外。

9、任命文件在全公司传达,并报董事会备案。

10、任命文件存入个人档案以备查询。 第七条 操作流程:

1、在公司内选拔由相应人员提名

2、根据提名建立档案;

3、对被提名者优先培训,培养;

4、当职务空缺或新职务产生时选择并确定人选;

5、岗位试用期前由综合办通过组织民主评议、访谈、重点观察等方式进行考核(2-3个月);

6、岗位试用期内由综合办组织培训、锻炼、培养(2-3个月)并实施考核;

7、在岗位试用期内,公司制度与企业文化掌握作为重点考核内容;未通过考核人员公司有权对其解聘,并另拟人选。

8、正式聘用后纳入公司考核体系考核(从初选到正式聘用最长6个月)。

第八条 有下列情形的不得选拔任用为候选人员

1、组织原则不强,道德水准低下的

2、个人利益看的过重的

3、作风武断,群众基础不好的

4、工作业绩平庸的 第九条 管理人员解聘辞职制度

1.解聘辞职形式:

(1)自愿辞职:因个人或者其他原因,本人可提出辞职,写出书面申请,任免部门收到申请书之日起一个月内予以答复,未经批准不得擅离职守,擅自离职的,给予纪律处分;

(2)引咎辞职:由于工作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是恶劣影响,或者对重大事故负有重大领导责任,不宜再担任现职,由本人主动提出辞去现任职务;

(3)责令辞职:任免部门根据干部任职期间的表现,认定其已不再适合担任现职,通过一定程序责令其辞去现任领导职务;拒不辞职的,应当免去现职

2.当发生下列情形时,公司对管理人员解聘:

(1) 任期届满,公司不在继续聘用;

(2) 调离到其它岗位工作;

(3) 岗位绩效未达到考评合格要求;

(4) 因离职辞去公司职务,经劝阻无效;

(5) 严重违反公司规定有渎职行为发生;

(6) 产生重大经济问题;

(7) 有违法乱纪行为。

3.解聘流程:

(1)解职属(1)—(3)条情形时,当事人任期结束,综合办即时停止原岗位待遇及福利,进入综合办人力资源体系重新规划(参见本条第一部分)

(2)解职属4条时,当事人应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提交辞职报告、由主管领导或由综合办代表公司对当事人进行规劝工作,经协商无效,由综合办报总经理批示。总经理批准后综合办发解聘通知,解除职务,即时停止原岗位待遇及福利。其余事务依据当事人与公司的劳动关系处理。

(3)经反应发现公司管理人员有5—7中所规定之行为,由综合办协同督察部查实后,报总经理审批解除当事人职务,即时停止原岗位待遇及福利视其情节按照引咎辞职或责令辞职办理。

(4)当有以上第7条情形发生时即时暂停当事人职务及公司工作,暂停当事人享有的公司所有待遇及福利,各部门协助政府机关作好相关调查工作。经核实后另行处理。

(5)不在规定情形内(如:退休、事故等)的干部解职,由综合办视情况办理。

第十条 本制度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讨论通过,自颁布之日起执行。第十一条 本制度解释权在公司综合办。

公司干部任命制度

干部任命

干部任命通知书

干部任命讲话

公司人事任命

干部考察任命管理办法

干部任命管理规定

公司干部廉洁自律制度

【公司干部值班制度】

公司干部值班制度

公司干部任命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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