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学院
毕业生就业工作目标管理
责
任
书
龙岩学院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印制
龙岩学院2010年毕业生就业工作目标责任书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就业工作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立足海西,服务闽西,坚持“四个创新”,确保“四个到位”,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有效地实施我校《关于进一步加强2010年毕业生就业工作的若干意见》,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全力推动毕业生充分、广泛就业,保证2010年我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目标和任务顺利完成,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毕业生就业工作目标责任人
各院(系)党政主要领导作为本单位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是毕业生就业工作目标责任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毕业生就业工作负总责。
二、责任目标
1、健全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责任制。本单位毕业生就业工作机构健全、定员定岗、职责明确,并把毕业生就业工作列入学期及年度工作目标,做到有部署、检查、考核。
2、建立健全奖惩激励机制,把贯彻落实责任制的情况同责任人的评先评优挂钩。
3、大力宣传、贯彻国家就业工作的政策和规定;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方针、政策;重视和加强毕业生的就业推荐工作,及时向毕业生提供就业信息服务;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积极推荐毕业生就业。
4、积极、认真地配合就业指导中心,指定专门负责人做好毕业生生源信息采集、核对工作,并及时报送有关工作情况和统计表。关心毕业生就业,热情为毕业生提供就业服
务,加强思想教育,做好毕业生安全、文明离校各项工作,确保校园稳定。
5、加强与用人单位的交流与合作,收集用人单位的反馈意见和建议;定期举办多场次、小型化、专业化的专场招聘会,力促充分就业,努力使本单位2010届毕业生在2010年9月1日前就业人数(有用人单位接收)达85%以上,签约率达30%以上。
6、加强创业教育与实践活动,积极帮助、引导毕业生树立新型的就业观、成才观,鼓励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和自主创业。
7、广泛开展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认真实行“就业指导到个人”,掌握求职技巧;积极组织实施好实习实训和就业见习工作,充分建立就业见习、实习基地;积极引导学生参加相关专业的职业技能培训,实行“双证制”,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就业能力,理科类毕业生“双证”通过率必须达90%,文科类毕业生“双证”通过率必须达75%。
8、重视本单位就业工作硬件建设,为就业指导工作创造更好的条件。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严格按国家、省有关文件精神执行,不乱收费。
9、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和就业困难毕业生的就业援助,做到有党员挂钩、帮扶,有“一对一”帮扶,优先推荐就业。
10、规范就业服务日常工作,配合完成好各项就业评估工作。
三、评估考核
为了推动院(系)对就业工作的重视,进一步完善各(院)系的就业工作长效机制,促进就业工作健康发展,学校根据
有关文件精神,于2010年9月15日前对院(系)进行就业工作检查评估,并适时公布。
四、奖惩办法
1、根据检查评估的结果及就业工作创新情况进行全校通报,择优表彰、奖励前四名的院(系)和就业工作创新单位。对工作突出,责任心强的个人,授予“就业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2、就业工作目标与年度考核、评优评先、提拔任用相挂钩。对就业工作主观不努力,工作不得力,没能完成目标责任的单位和个人,当年度第一责任人和具体相关负责人不得评优评先、不得提拔任用,职称评聘推迟一年,经费包干适度削减。
3、就业率与院(系)当年的招生规模、专业设置、学科调整相挂钩。下决心对就业率达不到要求(截止7月1日应达75%以上)的专业通过控制招生规模、暂停招生等整改;适度调整学科和专业设置,对就业率低的学科、专业当年度控制招生规模、暂停招生等整改。
五、本责任书一式二份,责任单位和学校各执一份。本责任书的要求不因责任人的更换而改变,责任人如有变动,接任者继续履行。
龙岩学院责任单位:
校长:负责人:
二0一0年九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