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溪口镇开展创建“双优”示范村活动的
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提升我镇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水平,促进农村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勤政为民、廉洁奉公,确保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各项政策措施得到落实,根据省、市、县安排部署,结合我镇农村基层实际,决定开展创建“双优”示范村活动。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中央和省、市、县关于反腐倡廉建设的总体部署,紧紧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目标,努力发掘和培植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先进典型,进一步推动全镇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为我镇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政治和纪律保证。
(二)工作目标。经过三到五年的努力,使全镇80%以上的行政村达到沅陵县级“双优”示范村的创建标准
二、标准要求和方法步骤
(一)标准要求
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示范村应达到以下“六个好”的标准要求:
1、遵守党纪国法好。认真学习宣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
表”重要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觉践行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市关于“三农”问题的重大决策部署,认真抓好各项惠农政策的贯彻落实,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增收,维护农村稳定,积极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2、落实廉政责任好。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自觉执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认真完成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任务,党风廉政建设群众满意度高。
3开展廉政教育好。廉政教育重点突出、内容丰富、制度健全。廉政教育形式多样,方法灵活,针对性和实效性强。廉政文化活动开展经常,群众参与度高,崇尚廉洁氛围浓厚。
4、执行廉政制度好。认真执行规定,各项民主决策与监督制度健全完善。认真执行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配套文件规定,村级组织选举工作依法进行,村级党务、村务公开与民主管理制度健全完善,农村“三资”管理科学规范。
5、勤廉双优形象好。村级组织健全,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发挥好。村干部思想解放,开拓创新,求真务实,廉洁自律,公道正派,“双强双带”能力强。村级有较完善的便民服务组织体系和代理服务平台,便民和代理服务事项明确,渠道畅通,操作流程规范,工作效率较高,运作公开透明。
6、廉政建设效果好。村“两委”班子作风民主,干净,干事,村经济发展思路明确,措施得力,集体经济不断壮大。村容
整洁,村风文明,环境优美。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实行“一票否决”,不得推荐为各级党风廉政建设示范村:
(1)村“两委”成员近两年内有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的;
(2)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落实不到位,出现违法生育,或在省、市人口和计划生育调查中发现有严重问题的;
(3)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方面出现重大问题,社会影响恶劣,群众反映强烈;
(4)落实中央和各级强农惠农政策不到位,引发群众集体上访,造成恶劣影响的;
(5)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
(6)出现其他影响示范村推荐因素的
(二)方法步骤
这次“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示范村”创建活动,采取行政村自评、逐级推荐表彰的方法进行。
1、各级行政村按照创建示范村的标准要求,结合自身实际,积极开展创建活动,向所在社区进行申报。
2、创建乡镇级示范村,由社区于9月下旬之前验收确定,具体数量由各村(居)根据各自情况确定。
对各级达到创建标准要求的行政村,分别由沅陵县、镇政府授予“双优”示范村荣誉称号,并颁发奖牌、证书。
三、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实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措施。开展示范村创建活动是我县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各村要高度重视,把创建示范村活动作为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推进农村改革与发展的重要措施,有组织有步骤地抓紧抓好。
(二)加强引导,务求实效。开展示范村创建活动要坚持标准、严格要求,及时总结经验,充分发挥示范、带动和辐射作用,全面提升全镇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水平。
(三)严格要求,动态管理。“双优”示范村称号实行动态管理,有效期为两年,期满后经复评合格者继续有效。对授予称号的村,凡发现有否决条件之一的,市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和镇政府负责进行审核,情况属实的,报经联席会议研究后,取消其称号,收回奖牌、证书。被取消称号的行政村,不得参与下一次示范村评选。
中共明溪口镇委员会
二0一0年六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