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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化品管理制度1.0

发布时间:2020-03-02 17:36:04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危化品安全管理办法 版本:1.0

危化品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目的

为加强公司危化品管理,规范公司化学品在使用、储存、运输、废弃等环节的管理行为,建立危化品采购、运输、使用、储存规定,减小安全风险。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范围

本制度中危化品为易制毒化学品及非易制毒化学品的总称。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危化品安全管理及采购。

第二章 职责

第三条 工程管理部职责

(一)负责危化品的整体管理并危化品管理制度及相关安全使用、保管说明书。

(二)负责对危化品合格供方名单进行评审。

(三)负责对危化品安全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规避安全事故发生。

(四)负责组织使用、保管、化验等危化品部门人员进行相关知识教育培训和安全培训,让相关人员掌握必要的应急知识,会使用火灾报警电话和灭火器材。

(五)负责与政府相关部门进行对接,落实国家、地方政府、公司相关制度的落实到位。

(六)负责建立公司危化品清单。

(七)监督入库全过程,逐日巡视易制毒化学品仓库以

1 危化品安全管理办法 版本:1.0 及周围环境,严禁明火、电气设备防爆,消除事故隐患,遇有意外情况,及时向公司领导汇报。

第四条 事业部职责

(一)负责通知经营管理部联系德缆公司质量管理部或国家指定的检验单位对到厂(场)危化品进行检验。

(二)负责根据检验结果办理入库手续,卸完货后将实际过磅数量、车号、供货单位记账做好保管,并根据需求发放危化品。

(三)负责建立、规范危化品台账,及时登记出入库数据,做到账物相符,发现差错,及时查明原因并予以纠正。

(四)严格执行易制毒化学品出入库手续,规范管理易制毒化学品台账,及时登记出入库数据。

(五)负责对本部使用的危化品的保管及使用管理工作。

(六)负责提出危化品的采购需求。 第五条 经营管理部职责

(一)负责危化品合格供应商的管理工作。

(二)负责公司危化品的采购工作。

(三)负责建立危化品的购买流水台帐。

(四)负责办理危化品的退货相关工作。 第六条 使用项目部责任

(一)负责提出危化品的采购需求。

(二)负责本项目部使用的危化品的保管及使用管理工作。

第三章 程序及要求

第八条 危化品供应商资质要求及确定

2 危化品安全管理办法 版本:1.0

(一)选择的危化品销售厂家必须有资质,各种证件齐全(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证明等)。

(二)经营管理根据公司要求及国家相关资质要求提交危化品合格供方候选名单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后由工程管理部、事业部进行评审,总经理批准后确定危化品合格供方名单。

(三)易制毒化学品采购时,采购员联系的厂家必须与我公司办理的易制毒化学品备案证明供货单位相一致。

第九条 易制毒化学品的采购

(一)危化品需求部门根据需求打危化品购买申请报告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后,由工程管理部审核使用出处及数量并明确是否为易制毒化学品,总经理对危化品申请报告进行审批,经营管理部根据申请报告在危化品合格供方名录中查找对应的供应商并比价。

(二)经营管理部在确定供应商后,按照公司相关流程与供应商签订合同。易制毒危化品由采购员将合同扫描后转交至公安局进行备案、审批;非易制毒化学品由采购员直接通知供应商发货。

(三)经营管理部根据易制毒化学品的备案及审批进度通知、跟踪供应商发货。

第十条 危化品到厂验收及入库

(一)危化品到厂后,由事业部(项目部)通知经营管理部关检,检验合格后事业部(项目部)对数量进行确认并办理入库手续。

(二)易制毒化学品运抵单位后,必须由安全管理员在场监视卸货、入库,数量核对无误后,由送货人、安全管理

3 危化品安全管理办法 版本:1.0 员、保管员分别在易制毒化学品出入库登记簿上签名。安全管理员同时做好合格证、说明书等材料的备案工作。

第十一条 危化品的领用及发放

(一)非易制毒化学品由需求项目部填写领料申请单至事业部,事业部根据申请单发放物资至需求项目部。

(二)易制毒化学品领用时,各使用项目部须开具易制毒化学品领用单,经使用事业部负责人审核及工程管理部批准后,仓库管理员方可发放易制毒化学品,领用人、安全管理员、仓库管理员核对数量后分别在易制毒化学品出库登记簿上签名。出库后由安全管理员陪同领用人将易制毒化学品送到使用部门。易制毒化学品领用项目部应建立登记台帐,单独装订成册备查。

(三)使用项目部应按当天使用计划合理领用易制毒化学品,原则上谁使用由谁领用,负责领用人下班时易制毒化学品还有剩余即视为不能使用完。使用项目部负责人应安排人将多余的易制毒化学品送回仓库。仓库管理人员应对送回的易制毒化学品进行称量后作为入库原料进行登记,送回人、安全管理员、仓库管理员分别在登记簿上签名。

(四)不得将易制毒化学品暂存在其他库房。使用项目部不得私自存放易制毒化学品在本项目部,需再次领用已送回的易制毒化学品,应按第四条规定重新办理领用手续。

(五)危化品出入库台帐登记清楚、全面、准确。无关人员不得进入易制毒化学品仓库。仓库管理员和安全管理员应每月盘点当月的使用数量和库存数量,核对无误后,将盘点情况提交工程管理部。如在盘点中发现存在数量不对应,应立即报告,由事业部和使用项目部进行复核。如发现被盗的应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4 危化品安全管理办法 版本:1.0 第十二条 危化品的装卸与运输

(一)危险品的装卸人员应按装运危险品的性质,佩戴相应的防护用品,装卸时必须轻装轻卸,堆放稳妥,严禁摔拖、重压和摩擦,防止包装破损。

(二)运输化学危险物品,必须按照国家有关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对不符合规定的,不得运输。

(三)装运易制毒化学品过程中,必须安排责任心强、做事细心的员工进行装卸。

(四)禁止无关人员搭乘装运易制毒化学品的车。

(五)运输危险品的车辆,必须保持安全车速,保持车距,严禁超车、超速和强行会车。

第十三条 易制毒化学品的使用

(一)使用部门及个人应认真学习关于危化品的知识,掌握危险物品的安全防护知识,严格遵守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二)使用剧毒物品场所及其操作人员,必须加强安全技术措施和个人防护措施:

1、配备专用的劳动防护用具和器具,专人保管,定期检修,保持完好。

2、严禁直接接触剧毒物品,不准在使用剧毒物品的场所饮食。

3、正确穿戴劳动防护用品,工作结束后必须更换工作服,清洗后方可离开作业场所。

(三)盛装易制毒化学品的容器,使用前后,必须进行检查,消险隐患,防止火灾、爆炸、中毒等事故发生。

(四)使用部门必须配备医药箱,发生意外可做简单处理,严重者立即送医院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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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化学危险物品的包装与标志必须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包装必须坚固、完整、严密不漏,外表面清洁,不粘附有害的危险品,危险品的标志清晰。

第十四条 危化品的报废处理

(一)易制毒化学品的废弃处理,必须制订周密的安全保障措施,并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处理。

(二)使用过程中产生的易制毒化学品,如废水、废气、废渣等必须经处理,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后方可排放,凡能互相互起化学反应成新的危害的废物不能混在一起排放。

(三)剧毒物品用后的包装箱、纸、袋、瓶、桶等必须严加管理,由企业统一回收处理。

(四)凡拆除的容器、设备和管道内带有危化品的,必须清洗干净,验收合格后方可报废。

(五)企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处置固体废物。

第十五条 危化品的贮存保管

(一)易制毒专用仓库应设立专人管理,管理易制毒化学品人员应由责任心强,经培训考核,熟知危险物品的性质、安全操作方法和安全防护知识人担任。

(二)易制毒化学品必须贮存在专用仓库,应当符合有关安全、防火规定,并根据物品的种类、性质,设置相应的通风、防爆、防火、防雷、灭火、防晒、消除静电等安全设施。仓库内和储存区要保持干燥通风,物品码放整齐,取用方便。仓库内和储存区消防设施要安全有效,库房管理员要熟练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根据需要规定危险品的存放的时间、地点和最高允许存放量,性质相抵触的生产备料不得放在同一区域,必须隔离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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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盛装腐蚀性物品的容器应认真选择,具有氧化性、酸性类物品不能与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燃烧物品装,酸类物品严禁与氰化物相遇。

(四)易制毒化学品的贮存要求严格执行危险品的配装规定,对不可配装的危险品必须严格隔离。

1、放射性物品,剧毒物品不能与其它危险品同存一库。

2、氧化剂或具有氧化性的酸不能与易燃物品同存一库。

3、盛装性质相抵触气体的气瓶不可同存一库。

4、危险物品与普通物品同存一库应保持安全距离。

5、遇水燃烧、易烧、自燃液化气体等危险物品不可在低洼仓库或露天场地堆放。

(五)进入化学品仓库人员,必须配备相应劳动保护用品。

(六)化学品包装应单独标识存放,收集到一定量时让售给生产单位,不允许卖给私人和个体单位,并严禁流失到厂内其他部门。

第三章其他要求

第十六条 各部门应积极响应和落实国家关于易制毒化学品储存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的管理制度,秉着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将责任落实到人,严防流入非法渠道给国家和公司造成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

第十七条 各使用部门需认真学习和严格遵守《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易制毒化学品公司管理制度及相关规定,执行易制毒化学品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不违章作业。对本岗位的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管理负直接责任。

第十八条 易制毒化学品由使用部门领出后,一切责任

7 危化品安全管理办法 版本:1.0 由使用部门负责。各使用部门必须合法使用易制毒化学品,严禁挪用或转让、转借他人。因人为原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造成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由责任本人承担。

第十九条 各使用部门应精心操作,严格执行工艺纪律,做好各项记录,交接班时必须交接安全情况。工作中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现场。

第二十条 各班组及化验室领用易制毒化学品后应准确记录每天的消耗,填报《危险化学品试剂使用统计表》,做好采购计划,正确分析、判断和处理各种事故隐患。如发生被丢、盗、抢等方面安全事故,要及时地如实向公司报告,保护现场,作好详细记录。

第二十一条 各部门应经常性的开展安全自查、自纠和巡查工作并做好登记,做好安全隐患的整改落实工作。做到文明生产,保持岗位及环境整洁。

第二十二条 各使用部门领用易制毒化学品后未使用完必须的应当班退回易制毒化学品库房,严禁留于车间过夜。

第二十三条 化验分析用易制毒化学药品、试剂前出库前均应按出库单进行检查核对,核对内容包括:商品数量、包装、危险标志、合格证或检验报告。经核对后方可出库,当商品性质未弄清时不得出库。

第四章附则

第二十四条 本制度由工程管理部归口管理,自下发之日起开始执行。

危化品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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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化品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

危化品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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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化品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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