赔偿协议书
甲方:
乙方:
2011年 8月 日下午 17.:40分,甲方因在焊接工具使用时和
乙方发生口角后,甲方用脚踢向乙方腹部,致使乙方腹部受伤,受伤后甲方送乙方在福安市闽东医院治疗。现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同意一次性支付医疗费及各种人身损害赔偿费用人民币元(大写:元整)给乙方。
二、乙方黄成通今后出现其他问题甲方刘安东不在承担任何责任。
三、本协议得双方签字生效,乙方日后不得以任何理由,再次提出增加或提出任何补偿事宜,此事一次性终结,双方别无纠葛。
四、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见证人:
2011 年 8 月 26 日
《赔偿协议书.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编辑。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