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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宣传重点专题

发布时间:2020-03-03 03:58:42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省民政厅:民政工作宣传要点

时间:2005-1-26 15:24:07

来源:海南人大网

“省人大三次会议”期间

民政工作宣传要点

2004年,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和民政部的指导下,我省民政工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和省委四届四次、五次全体会议精神,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的宗旨,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依法行政,规范管理,创新务实,推动了我省民政事业稳步、协调、全面发展,为我省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做出了新的贡献。

(一)建立和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帮助困难群众解决生活困难

救灾救济工作。全省共核发《农村特困户救助证》14.1万张、灾民救助卡32万张,安排救灾救济资金5859万元,救助灾民36万人。积极开展灾民危房改造,帮助特困群众解决住房难问题。研究制定我省民政系统自然灾害救灾应急预案,为规范救灾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城市低保工作。启动了农垦森工的低保工作,农垦系统困难职工已全部纳入低保范围,基本做到动态管理下应保尽保。及时采取措施缓解了物价上涨给低保家庭生活带来的影响。积极推行“分类施保”,对重病、重残和无经济收入等低保家庭给予重点救助。规范了低保工作程序,特别是借助人大对低保工作的监督,确保低保制度有效实施和低保金按时足额发放。全年共安排低保资金1.14亿元,全省有6.2万户、13.5万人享受低保;全省平均低保标准127.61元,人均补差每月54.93元。农村五保供养和特困户救助工作。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五保供养工作的通知》,规范了五保供养工作,明确了五保供养资金由地方财政转移支付解决,使2.05万名五保户的供养经费得到保障。在文昌市和保亭县探索建立农村低保制度。截止2004年底,全省共投入农村低保资金1200万元,享受农村低保3万户、4.7万人;全省农村低保标准52.5元,人均补差每月28.6元。医疗救助工作。在琼海、五指山市开展农村医疗救助试点工作,并总结推广经验做法。全省已有1.3万名五保户、特困户得到医疗救助。老区工作。认真落实卫留成省长有关老区建设“六条”批示精神,投入2000万元重点帮助老区人民解决生产生活中面临的人畜饮水、乡村道路、小型水利维修、学校危房改造等实际问题。充分发挥了省老促会的作用。

(二)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和村务公开工作顺利实施,婚姻登记体制改革成效显著

第四届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全省共有2945个村(居)委会完成了换届选举工作,占全省村(居)委会总数的99.6%。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全省17个市县成立了村务公开领导小组或相关机构。省村务公开领导小组在琼海市和陵水县开展了进一步规范村务公开示范工作。出台了一系列有关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方面的政策性文件。婚姻登记体制改革工作。广泛宣传新的《婚姻登记条例》,完成婚姻登记体制改革。培训了婚姻登记员,开通了政务公开咨询热线。加大婚姻登记执法检查力度。加强婚姻登记信息化建设。全省有2个婚姻登记机关和5名登记员受到全国的表彰。此外,还与有关部门联合举办乡镇长培训班和开展争创“民主法制示范村活动”,开展我省第一期和第二期万家社区图书室援建工作,组织指导海口市美兰区代表省参加全国社区文明风采电视大赛并获得一等奖。

(三)积极培育、依法监管,促进了民间组织健康快速的发展

按照总量控制,提高质量,布局合理,重点培育的原则,重点培育发展行业协会和农村专业经济协会。特别是针对海南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大力发展热带高效农业的特点,与有关部门配合,重点培育发展了一批瓜、果、菜等行业协会,全省共新批准登记各类社会团体29个,总量达到908个;新批准登记民办非企业单位74个,总量达到547个;成立登记基金会5个。做好《基金会管理条例》的贯彻实施工作。抓好民间组织的监督和管理工作。通过年检,进一步了解掌握民间组织遵守法律法规、开展业务活动、经费收支等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督促整改,促进民间组织健康发展。全省有9个民间组织被民政部授予“全国先进民间组织”称号。成立了海南省民间组织促进会,强化民间组织的自律管理,促进其健康发展。

(四)建立抚恤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推进安置工作改革和双拥工作的深入开展

双拥工作成效显著。认真贯彻全国双拥工作会议精神,筹备召开了省双拥工作领导小组第十九次全体会议、省双拥工作会议和省双拥办主任会议。发布了《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军人参观旅游场所免收门票的通告》。研究制定了《海南省双拥模范城(县、区)创建命名管理办法》、《海南省双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修订完善了《海南省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规则》。全省有6个市县被民政部、总政治部命名为全国双拥模范城(县);2个单位和2名个人分别被命名为爱国拥军模范单位和爱国拥军模范个人。优抚政策进一步得到落实。认真做好节日期间的拥军慰问活动,密切军政军民团结。调整提高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尤其是着力抓好建立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全省共支出抚恤事业费4915万元,保障了2.6万名重点优抚对象的基本生活。城镇退役士兵和军休人员得到妥善安置。好安置计划的落实,特别是深化安置制度改革,全面启动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海南省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暂行办法》(送审稿)已列为省政府立法研究项目。有20个市县(区)推行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政策,妥善解决了安置难问题。2004年,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人数占城镇退役士兵总数的68.9%。认真做好第五批军休人员安置工作,并抓好军休干部“两个待遇”的落实。2004年我省共接收军休人员76人。省军供站大力推行人事制度改革,较好地完成了年度工作任务,被国家“四部一局”评为全国军供工作先进单位。

(五)抓好“星光计划”建设项目收尾和“明天计划”启动工作,努力推进社会福利社会化

积极实施第三批“星光计划”建设项目收尾工作。及时下拨社会福利资助金600万元,做好第三批“星光计划”项目收尾工作。研究制定《海南省第三批“星光计划”项目检查验收方案》,并组织实施。完成“残疾孤儿手术康复明天计划”启动前期工作。成立了实施“明天计划”工作领导小组,全面开展孤残儿童情况调查,制定“明天计划”工作方案。据调查,2004年可进行手术治疗的在院孤儿为163人。对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进行救助。积极沟通与协调,抓好机构、编制和经费的落实。全省共成立救助管理站6个,积极实施救助管理工作。此外,多渠道筹集资金,加快省少年儿童救助保护中心建设。切实加强行风建设,省救助管理站被民政部授予全国民政基层单位行风建设先进集体。

(六)抓好宏观研究和总体规划,推进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

开展行政区划调整专题研究工作。与中国行政区划研究中心合作,开展《海南省行政区划调整规划》和《海南省政区层次结构研究》等课题调研。同时结合我省实际,就部分市区划调整问题开展调研。开展行政区域界线勘定有关工作。加强对市县界线联检工作的指导,联检任务基本完成。下大力气抓好乡镇界线勘定工作,其中海口、三亚、东方、屯昌、白沙5市县已完成乡镇勘界任务。切实抓好省级地名数据库建设,其中第一期建设项目已基本完成。

(七)扩大发行、强化管理,推进彩票事业快速、健康发展。

2004年,全省共销售福利彩票1.34亿元,筹集社会公益金4600多万元,是建省以来我省福利彩票销量最好的一年。同时,认真抓好福利彩票发行管理,先后制定了《福彩信息通报与反馈制度》、《市县发行销售奖励制度》等9项制度,使福利彩票发行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日趋规范。

(八)抓好老龄工作先进县(市、区)创建活动,不断推动老龄工作发展

加大了保障老年人权益工作的力度。调整充实省老龄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明确成员单位职责,健全老龄工作制度。完成《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起草和送审工作。加大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宣传力度,努力营造敬老、爱老、助老的社会氛围。开展全省老龄工作先进县(市、区)创建和“敬老爱老助老”主题教育。各级老龄办充分发挥作用,深入、扎实开展创建活动,城乡老年社会保障工作成效显著。全省有6个市县(区)被评为省老龄工作先进县(市、区);有11人受到全国敬老爱老助老主题活动组委会表彰,昌江黎族自治县十月田镇敬老院管理员豹爱芳获得“中华孝亲敬老楷模”提名奖。

2005年,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关键一年,也是完成“十一·五”规划、衔接“十一·五”规划的重要一年。今年我省民政工作的主要目标是:初步建立城乡社会救助体系;推进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创新;开创慈善事业新局面;完成乡镇勘界工作任务;启动城乡低保、地名等信息网络建设;完成1.5亿元福利彩票发行任务;争取省人大、省政府出台2-3个民政工作法规。

(一)围绕建立城乡社会救助体系,继续加强各项为民解困工作

救灾工作。全面落实《海南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我省民政系统救灾应急预案,提高灾害紧急救助能力和减灾救济综合协调能力。力争建立省级救灾储备仓库,并指导市县不断加强救灾物资储备系统建设,抓紧做好救灾物资储备工作。加强灾荒救助管理,完善灾民救助卡管理制度。完善灾情信息管理机制,提高灾情报告的时间性和准确性。

社会救济。逐步建立和完善以城市低保、农村五保、特困户救助制度为基础,临时社会救济为补充,专项救助相配套,各项优惠政策相衔接的社会救助体系。城市低保工作要做好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推进和完善“分类施保”。根据省委四届四次全会和《海南省农村改革方案》的要求,力争2005年底前全面建立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通过稳定资金来源,加强资金管理,解决五保供养对象“应保未保、不按标施保”问题。认真搞好农村医疗救助与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的衔接,完善大病救助办法,力争今年建立起覆盖全省所有乡村的农村医疗救助制度。在海口市开展城市医疗救助试点,探索建立城市医疗救助制度。加快全省城乡低保网络建设,加强城乡低保业务骨干培训。协调有关部门积极推进住房、教育、司法等项救助工作。

慈善事业。健全我省各级慈善机构,创新慈善组织形式,充分发挥省慈善总会和各市县慈善会的作用。在做好经常性社会捐助活动的同时,积极组织和引导社会各界广泛开展有声有色、有势有效的慈善活动。探索建立“慈善超市”、“爱心超市”,营造全社会扶贫济困、团结互助的慈善氛围。

老区工作。落实好卫省长有关老区建设的“六条”批示精神,切实帮助老区人民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问题,加快我省老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步伐。

(二)围绕加强社会建设和管理,发挥城乡群众自治组织和民间组织作用

村民自治工作。认真落实《中共海南省委办公厅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贯彻落实的通知》。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落实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决策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督促全省各乡镇组建村务公开领导机构,完善各级村务公开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督促县乡两级出台具有可操作性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实施意见,完善各村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各项制度。做好《海南省村务公开办法》出台的前期准备工作,并做好出台后的宣传和贯彻落实工作。推广琼海市和陵水县进一步规范村务公开示范经经验。举办全省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培训示范班、乡镇长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专题培训班。

社区建设工作。以社区服务为核心,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区为目标,完善居委会工作制度,强化居委会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功能。继续抓好第二期和第三期万家社区图书室援建及万家社区读书活动,争取年内在全省425个社区居委会全部建立起社区图书室,为社区广大居民开展读书活动打下良好的基础。推广海口市美兰区、东方市等社区建设示范单位的先进经验,积极开展第二批 “全国社区建设示范城”创建活动。合理整合和充分利用现有社区资源,鼓励和引导卫生、劳动、教育、法律、科技等服务进社区,加速社区服务社会化进程,为开发社区就业岗位、促进社区再就业作出贡献。

民间组织管理工作。以培育发展、监督管理、发挥作用为重点,着力抓好民间组织自身能力建设。要科学规划,注重培育符合海南经济和社会发展要求的民间组织。适应政府机构改革和部分行政职能转变的新形势,注重行业协会的培育和发展。继续贯彻落实民政部《关于加强基层农村专业经济协会培育发展和登记管理工作指导意见》和“山东会议”精神,结合海南建立热带高效农业基地和海洋大省的实际,集中精力培育和发展一批适应市场经济需要,对当地经济发展有影响的农村专业经济协会。坚持开展对民间组织的全面年度检查,加强对民间组织的监督管理。要完善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方式,确保民间组织在法律法规范围内自主开展活动。坚决依法查处违法、违纪的民间组织。要按照控制发展、从严管理的方针,严格实行由省民政厅和省社科联双重负责的属地化管理体制,切实加强民办社科研究机构的管理。加强指导,抓好民间组织的思想、组织和作风建设。指导行业协会加强内部管理,健全自律机制,使之依法按章运作。

(三)围绕服务国防和军队建设,落实政策,深化改革,做好双拥工作

完善落实抚恤优待政策。把着眼点放在《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的宣传和贯彻落实上,做好《海南省军人抚恤优待办法》的修订工作。建立健全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及时提高抚恤补助标准,确保优抚对象的生活水平达到或略高于当地群众的生活水平。按照“四个结合”的原则,将重点优抚对象优先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农村新型合作医疗体系、医疗救助体系,使其得到特殊的照顾和优待,力争出台《海南省重点优抚对象医疗优惠办法》,使优抚对象医疗难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建立科学、规范、高效的优抚经费发放管理制度,防止违规、违法现象的发生。加强光荣院、烈士纪念建筑物等优抚事业单位建设,落实人员编制和经费,强化管理和服务。

实现退役士兵安置改革突破。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自谋职业优惠政策,引导和鼓励退役士兵自谋职业。力争出台《海南省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暂行办法》,以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工作。切实加强退伍兵职业技能培训,以增强其社会就业竞争力。按照“科学筹划部署,合理调配力量,抓住关键环节,严格落实责任制”的要求,认真做好军休干部安置工作,确保军休干部“两个待遇”的落实。抓紧办理军休干部医疗保障有关手续,抓好军休服务管理社会化改革。

广泛开展双拥创建活动。认真贯彻落实新的《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和《海南省双拥模范城(县、区)创建命名管理办法》,确实解决好军人及其家属生活中的实际困难。积极开展双拥创建活动,并采取重点抽查和普遍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强化双拥模范城(县、区)创建和管理。充分发挥双拥办的职能作用,加强对基层双拥工作的指导力度。

(四)围绕进一步完善社会福利服务体系,大力推进社会福利社会化

组织实施“明天计划”。加大宣传力度,动员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多种形式募集资金,为孤残儿童实施康复手术。严格手术申报计划,落实地方配套资金,确定医疗机构,保证手术成功率。努力将“明天计划”做成实施效果好、社会影响大的善事善举。

推进社会福利社会化。认真落实敬老院、光荣院、福利院“三院合一”建设三年规划。采取“民办公助”、“公办民营”等办法,探索和鼓励社会力量兴办社会福利事业。采取社会收养、集中供养、公民助养、家庭寄养等多种形式安置孤残儿童。充分发挥 “星光老年之家”的作用,加强现有老年福利服务机构建设管理,开展养老服务社会化示范活动,探索多种养老途径。

加强福利彩票发行管理。加强领导,健全机构,充实人员,完善制度,科学规划,从严管理,在巩固发行成果的基础上,力争稳中有升。重点抓好技术系统建设、营销体系建设、管理制度建设、销售组织建设,力争2005年福利彩票销售实现1.5亿元。切实加强资金管理,确保安全发行。

认真做好老龄工作。以农村老龄工作为重点,进一步加强基层老龄工作机构的建设,建立健全农村老龄工作体系。进一步推进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加强老年人维权工作。要积极抓好老龄协会的建设,加强农村老年协会的指导和扶持。要组织和动员老年服务机构积极参加中国老龄事业基金会发起的“老年休闲养生服务网络”,推动我省老龄事业的发展。

(五)围绕提升专项社会事务管理水平,加强依法行政、规范管理、文明服务

区划地名工作。继续搞好行政区划调整规划和海南省政区层次的课题调研工作。根据民政部有关文件要求,从2005年开始,用2年时间建立起海南省市、县(区)级行政区域界线信息管理系统,实现勘界成果信息资源共享,提高行政区域管理水平。从2005年起,用2年时间完成对我省无居民海岛的测绘、命名、更名和名称标志的设立,以及海岛资源相关信息调查工作。继续加大对乡镇勘界工作的督促和指导力度,力争2005年全面完成我省乡镇勘界工作任务。努力完成第二期省级地名信息数据库建设。进一步加大城市设标工作力度,力争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我省城市设标工作。

婚姻(收养)登记工作。以有关法规政策为依据,推动登记工作规范化建设,提高婚姻(收养)登记服务水平。加强婚姻(收养)登记员培训,努力提高登记人员的素质和业务水平,增强其依法行政和为民服务意识。抓好各项制度建设,严格规范婚姻(收养)登记员行为,抓好婚姻(收养)登记窗口的文明建设,树立良好的民政形象。

救助管理工作。创新工作方式,破解工作难题,制定配套政策,抓好队伍建设,搞好部门协调,切实做好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加强流浪儿童救助保护工作,加快省流浪儿童救助保护中心建设。加强救助管理设施、队伍和信息化建设,提高救助管理水平。

殡葬管理工作。大力推进殡葬改革,推行火葬、改革土葬,引导、规范群众殡葬行为,倡导骨灰处理多样化。修订起草《海南省殡葬管理办法》,不断推进我省殡葬改革与管理工作。

(六)围绕民政事业改革与创新,认真抓好“三院合一”和乡镇办公用房规划建设

实施“三院合一”建设。计划用三年时间(2005-2007年),建设“三院合一”项目18个(其中新建5所,扩建9所,改建4所),总投资3326.6万元,总占地面积440亩,总建筑面积26395平方米,可新提供床位1490张。2005年实施“三院合一”建设重点市县是:文昌、万宁、五指山、屯昌、临高、澄迈、乐东等。

制定乡村办公用房建设规划。一方面要进一步做好乡(镇)村办公用房及乡镇干部住房的核查工作,特别是对无房、危房的单位和个人的调查统计;另一方面要认真做好整体规划,研究提出解决的政策措施,为基层办一件实实在在的好事、实事。

关于做好2011年民政宣传工作的通知

来源: 湖南株洲民政

时间:2011-03-28 13:39

各县市区民政局、机关各科处室、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2011年全省民政宣传工作,充分发挥民政宣传工作在“四化两型”建设和民政事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民政宣传工作的重要性

民政宣传工作是民政工作的公众舆论渠道,是民政对象的代言人,是民政事业的促进者,进一步加强民政宣传工作意义重大。民政宣传工作通过信息公开、新闻发布、政策解读,传播党和政府的民政政策决策,展示民政工作业绩和新时期民政人风采,塑造民政工作良好形象;通过信息收集、舆情分析、下情上达,反映群众疾苦和呼声,推进决策参考,维护民政对象的合法权益;通过褒扬先进典型,推介成功经验,激励鞭策民政工作者,感染社会公众,赢得各级党委、政府和社会对民政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各级民政部门要切实把民政宣传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一手抓民政业务,一手抓民政宣传工作,努力推动民政事业科学发展。

二、认真做好2011年全市民政宣传工作

2011年全市民政宣传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全省民政工作会议和全市民政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做好民生保障工作、推进福利事业发展、加强社会管理与建设等方面进行深入宣传报道,服务全市民政事业发展。

根据上述指导思想,2011年主要抓好五个方面的宣传:

(一)提高保障水平的宣传

1、做好完善城乡社会救助制度的宣传。重点宣传城乡低保和农村五保分散供养水平提标、城市四区和云龙示范区城乡低保统筹、社会救助“阳光行动”和“一帮一”活动成果、农村敬老院设施建设和规范管理、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建设和临时社会救助制度长效机制建设情况。(四季度完成,责任科处室:救助处,办公室配合)

2、做好民政优抚对象帮扶工作的宣传。重点关注新型优抚医疗保障制度建设和以“四帮”为主要内容的“关爱优抚对象”活动,继续做好创建2011年全国双拥模范城的宣传。(三季度完成,责任科处室:优抚科,办公室配合)

3、做好救灾减灾工作的宣传。围绕重大自然灾害紧急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建设,结合重大自然灾害救助、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和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做好宣传,突出做好《湖南省实施办法》实施工作的宣传报道。(四季度完成,责任科处室:救灾科,办公室配合)

(二)发展福利事业的宣传

4、加大对儿童福利工作的宣传。重点宣传报道落实保障政策,切实解决好孤儿基本生活、教育、医疗、就业、住房等方面困难的情况。继续关注“重生行动”、“明天计划”等项目实施情况。(三季度完成,责任科处室:福利科,办公室配合)

5、加大对老年福利工作的宣传。重点宣传报道《株洲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养老服务业的意见〉》的制定实施工作和认真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老年人优待工作的意见》的具体做法,同时,继续关注高龄老人津补贴制度建设、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建设和农村老年福利服务中心建设示范工程。(三季度完成,责任科处室:老龄办、福利科,办公室配合)

6、加大对福彩慈善工作的宣传。以《湖南省募捐条例》实施为契机,加大对福彩公益金和慈善募捐款物管理、使用情况的宣传,策划和组织实施品牌公益活动,提升株洲福彩和株洲慈善的公益品牌形象。(四季度完成,责任科处室:募捐办、慈善办、福利科,办公室配合)

7、做好民政福利服务设施建设的宣传。邀请新闻媒体深入到福利院、敬老院、救助站进行深度报道,展示近几年民政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成果。(三季度完成,责任科处室:相关业务科处室和政工科,办公室协调配合)

(三)规范社会管理的宣传

8、关注社会组织发展长效机制建设实践。重点宣传社会组织党组织和党员创先争优活动、创新社会组织党的建设模式和登记制度,宣传探索政府建立购买社会组织服务机制和社会组织评估机制、开展“社会组织孵化器”试点工作情况,宣传社会组织服务社会、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的典型,。(四季度完成,责任科处室:民间组织管理处,办公室配合)

9、关注区划地名管理和社会专项事务管理创新实践。配合长株潭(3+5)城市群“两型社会”建设,推介县城管理体制改革和地名公共服务工程建设的做法和经验,同时,做好婚姻登记、殡葬管理和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创新实践的宣传。(三季度完成,责任科处室:区划地名办、殡葬管理办公室、市救助站、婚姻登记处,办公室协调配合)

(四)加强基层自治的宣传

10、加大对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实践的宣传。结合第八次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宣传新修订的《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宣传各地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创新和“难点村”治理的做法和经验。(四季度完成,责任科处室:基政处,办公室配合)

11、加大对城乡社区服务功能建设的宣传。做好“四有一化”建设、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和“农村社区建设实验全覆盖”创建活动的宣传,重点宣传各地推动社区综合服务机制和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建设;着力改善农村社区公共服务设施的做法。(四季度完成,责任科处室:基政处,办公室协调配合)

(五)创新体制机制的宣传

12、结合建党90周年系列活动,深入开展向湘潭市社会福利院“板凳妈妈”许月华等民政系统系列典型学习宣传活动,进一步深化陈声伟同志先进事迹学习宣传活动成果。各单位要注意发现和总结本单位最具代表性、最具推广意义的先进典型,每年有计划地树立几个先进集体和个人典型,特别是要树立基层一线的先进人物和先进集体,引导广大民政干部职工勤政务实、爱岗敬业,形成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风气,在民政系统营造争先创优、奋发向上的良好氛围。(四季度完成,责任处室:机关党委、政工科、办公室,有关科处室配合)

13、在社会媒体和民政媒体上进行系列宣传报道,重点关注各级党委、政府领导重视、支持民政工作及落实民政工作经费,完善民政事业发展经费保障机制,加强基层民政队伍及其能力建设,加强民政基础设施建设的决策和部署,表扬先进,鞭策后进。(四季度完成,责任科处室:办公室)

14、注重宣传各单位落实全省、市民政工作会议精神,出台有关解决民生问题的重大政策举措,总结交流各单位的成功做法和经验,引导各单位工作的不断创新。(四季度完成,责任科处室:办公室)

民政重点

宣传重点

农业机械化宣传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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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民政对象清理核查情况汇报

民政政策法规析论重点复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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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思想重点工作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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