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编号:
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同
(2010版)
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 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制定
使用说明
一、本合同文本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的示范文本,供双方当事人约定采用,合同签订前请仔细阅读。
二、填写本合同时,文字符号必须规范、清晰、工整,填写内容准确齐全,力求合同条款约定具体、严密。
三、本合同签订后应报有关部门备案。
四、本合同可在上海市工商局网站(www.daodoc.com)或上海建筑建材业网站(www.daodoc.com)下载。
五、本合同示范文本自2011年 1月 1日起使用,今后凡未制定新的版本前,本版本延续使用。 合同编号:
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同
甲方(建设单位): 乙方(审查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信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
二、报建编号:
三、工程建设地点:
四、总建筑面积:
平方米。
五、建筑类型:□住宅
□公建 □工业 □其它 。
六、工程总投资: 万元,其中建安费: 万元 。 (注:建安费未包括基坑围护及降水工程、民防工程(战时)、室内精装修、生产型设备、工艺设备、室外绿化景观、道路、广场等工程及措施费)
七、勘察单位:
八、设计单位:
第二条 审查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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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乙方及时编制审查报告,并报有关部门备案。
(二)乙方向甲方提供施工图审查意见告知书、审查合格书和节能登记表。
(三)甲方收到审查合格书后的 3 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提供 4 套审查合格的施工图,经乙方审核无误后在施工图上加盖审查专用 章。
二、审查不合格的:
(一)乙方向甲方出具施工图审查整改意见,并报有关部门备案。
(二)甲方负责对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修改,并及时将修改的施工图设计文件交由乙方重新进行审查。
(三)乙方收到修改后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后应及时告知有关部门。 第七条 审查费用及支付方式
一、审查总费用为: 审图费计算方法见“报价单”。
二、支付方式:
(一)审查合格的,在乙方出具审查合格书时,甲方一次性支付上述审查总费用。
(二)审查不合格的,乙方出具施工图审查整改意见书后的 10 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审查费用总额的 80 %。当重新审查时,双方约定按以下方式处理:甲方按乙方的整改意见书整改后重新送审,审查合格后出具审查合格书后,10天内甲方再向乙方支付审查费用总额的20%。
- 3设强制性标准的问题,给建设单位造成损失的,乙方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四、其他违约责任: ∕ 。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
∕ 。
第十二条 争议解决方式
双方发生争议的,可协商解决,或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也可提请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不愿意仲裁而选择向法院提起诉讼的,请双方在签署合同时将此仲裁条款划去)。 第十三条 附则
一、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可另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应与本合同一并报有关部门备案。
二、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肆份,其中甲方 贰 份,乙方 贰 份。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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