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事项审批提交材料明细
1、申请人填写的《建筑工程消防设计防火审核申报表》或《建筑内部装修工程消防设计防火审核申报表》。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包括公民身份证的复印件,法人、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证书的复印件)。
3、联系人或者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包括个人身份证明的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法人、联系人或者代理人的消防安全专门培训合格证)。
4、建筑工程消防设施配套费的缴费证明。
5、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图纸。
①规划全套图纸(包括规划位置示意图及规划说明书、总平面设计图、竖向图、管线规划图、拆迁图,同时加盖规划局行政审批专用章)
②全套施工图(结构图除外)。(土建平面、立面、剖面图等其他部分图加盖规划局建筑审图专用章、建筑灭火器配置图、以及有关设计书、计算书等)。
6、装修工程消防设计图纸。
装修设计效果图、平面图、天花板图、剖面图、消防设施图(平面图、天花板图、剖面图注明所选用装修材料)等有关资料。
7、消防设计专篇。限于国家、省级重点工程和设置自动消防设施的建筑工程。
8、工艺流程、仓储物品种类、物理及化学性质等设计图纸或资料。
9、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消防审批事项办理时限
1、建筑(含内部装修)工程消防设计、变更审核,5个工作日办结。
2、建筑(含内部装修)工程竣工消防验收,8个工作日办结。
3、公众聚集场所开业或使用前的消防安全核准,3个工作日办结。
4、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前的消防安全核准,即时办结。
《消防审图明细.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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