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钱江新城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江干区人民政府四季青街道办事处
廉政文化共建协议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精神,落实“廉洁新城”建设目标,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不断加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确保三堡征迁工作“廉洁、高效、平稳”推进,杭州市钱江新城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与江干区人民政府四季青经共同研究,达成如下廉政文化共建协议。
一、廉政文化共建的目的
充分发挥公司及四季青街道纪检监察部门的职能作用,结合拆迁工作实际,严格落实廉政建设责任,通过共建活动,强化教育,形成廉政文化建设的氛围,形成预防职务犯罪的有效机制,确保不发生职务犯罪,实现三堡征迁工作目标。
二、廉政文化共建的内容
(一)举行共建活动启动仪式。请共建单位领导宣布活动启动,视察“廉廊”,部署共建活动各项具体工作,营造廉政文化共建活动良好声势。
(二)打造标准化活动阵地。设立“廉廊”宣传阵地,制作廉政文化宣传册、设立廉政监督公示牌、设立廉政文化读书角。
(三)开展廉政主题教育。组织开展各种主题鲜明的反腐倡廉学习教育活动,如读书会、参观考察、观看警示教育片、领导讲廉政党课、征迁典型案例剖析专题讲座等等。
(四)健全台账提炼文化品牌。把廉政学习、主题教育等文字、图像、视频资料搜集整理,建立台账,在共建活动实践中不断提高廉政文化建设的水平和能力,逐步形成特色鲜明、富有声势、效果良好的廉政文化品牌。
三、廉政文化共建的工作制度
(一)信息交流与情况通报制度。双方要加强横向联系,交流信息,对于本系统、本部门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性文件和与预防职务犯罪有关的其他材料,应根据工作需要,及时相互交流传阅。有关完善机制、健全制度的有效做法及出台的重大改革举措等,应及时相互通报。对国家工作人员违法违纪案件的特点、规律以及查处和预防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经领导同意后做到互通情况。
(二)廉政文化共建宣传教育制度。双方开展的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情况、做法及成效,应通过各种新闻媒体大力进行宣传,不断形成良好的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社会舆论氛围,取得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参与。可采取共同举办预防职务犯罪培训班、开展专题讲座等形式,加强对国家工作人员的思想作风、职业道德、法制观念和法制意识的教育。
(三)廉政文化共建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双方可根据需要召开共建工作联席会议。其主要内容是分析形势,通报情况,总结交流经验,制定工作计划,研究部署下一阶段工作等。联席会议规模不定,形式多样。
(四)建立廉政文化共建工作档案制度。对共建期间开展廉政文化建设工作的有关情况及资料应记录在案,定期归档。
四、廉政文化共建的责任
共建协议一经签订即行生效,时间为2年。签约双方务必坚持共建目的、探索共建形式、丰富共建内容、履行共建分工、承担共建责任、遵守共建约定,切实搞好廉政文化共建活动。
五、廉政文化共建的领导机构
(一)廉政文化共建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郭鲁军(开发公司) 副组长: 许永豪 (开发公司) (四季青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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