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化工大学机电工程学院学生党支部(北区)与
北京市昌平区亢山社区党支部合作
协
议
书
北京化工大学机电工程学院学生党支部与昌平区亢山社区党支部
共建协议
甲方:北京化工大学机电工程学院(北区)学生党支部
授权代表:任峰
职务:北京化工大学机电工程学院北区学生党支部书记
地址:昌平区亢山路15号北京化工大学邮编:102200
电话: 010-80104016转802
乙方:北京市昌平区亢山社区党支部
授权代表: 王水梅
职务:昌平区亢山社区党支部书记
地址:昌平区学府路16号邮编:102200
电话:010-69723616
北京化工大学机电工程学院学生党支部(北区)与北京市昌平区亢山社区党支部自愿结成共建关系。双方将本着“团结友好,服务大家”的原则共同致力于志愿服务,全面推进对社区的和谐建设与团结互助。
双方同意合作将围绕以下三方面进行:
(一)加强双方党支部建设和开展交流活动;
(二)共同创造居民社区志愿服务氛围;
(三)服务于社区建设,发展与社区居民的需求。经友好协商,双方针对具体合作形式达成如下协议,以供遵守:
甲方:1.定期为乙方提供力所能及的共建服务;
2.为乙方提供品质高尚、训练有素的党员、积极分子开展小区共建活动;
3.所提供的党员、积极分子要在乙方同意之下举行活动且不得侵害乙方的权益;
4.不得侵害乙方的肖像权、隐私权;
5 不得向乙方索取服务的劳务费用。
乙方:1.作为甲方的实践基地在重大的历史时期或事件中为甲方提供有利于大学生成长
成才的实践交流机会;
2.为甲方提供服务项目的详细资料,以便活动的顺利开展;
3.在开展活动期间乙方有义务为甲方提供安全服务的环境;
4.在乙方有服务需求情况下,甲方在同类院校系统中有优先享用乙方的服务机会和活动的权利;
5.不得侵害甲方的肖像权、隐私权;
此协议自签字之日起有效,有效期两年。
此协议最终解释权归甲乙双方共同所有。
甲方:北京化工大学机电工程学院北区学生党支部(印章)乙方:昌平区亢山社区党支部(印章)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年月签订时间:年月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