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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指数测评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0-03-02 21:15:21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泉山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2年 城市文明指数测评工作实施方案

为提高城市文明程度和提升市民文明素质,全面促进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深入开展,解决我区食品药品安全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根据《关于组织开展徐州市城市文明程度指数测评的通知》(徐文明委[2012]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根据《关于组织开展徐州市城市文明程度指数测评的通知》的精神,以《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为导向,以《徐州市文明程度指数测评标准及责任分工》为依据,坚持标准,全面推进,努力完成市、区赋予我局的各项工作任务,扎实推动市、区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的全面发展和城市文明水平的整体提升。

二、工作目标

巩固、发展已有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成果,严防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发生,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饮食用药安全,力争有关指标达到全国文明城市要求。

三、主要工作任务

(一)分解工作任务,落实达标责任。按市、区要求,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组织、协调、督导其负责内容达到标准,掌握各项目的达标情况,并对在自查自检中暴露的问题及时加以整改。

(二)开展集中整治,提升达标水平。针对测评责任内容的薄弱环节,组织开展食品安全、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大力抓好党政机关效能建设主题实践活动,进一步提升创建工作项目达标率。

(三)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舆论氛围。围绕创建工作主攻方向和重点,认真抓好新闻宣传、社会宣传以及主题宣传活动,要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开展创建工作宣传活动,进一步提高全体干部对创建文明城市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使创建文明城市工作深入人心、家喻户晓。

四、成立城市文明指数测评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叶冬梅 局 长 副组长:张 宜 副局长

王建树 副局长

蔡 靖 副局长

刘 力 副主任科员

成 员:孙 敏 副所长

林昭海 科 长

张艳芹 科 长

张玉林 科 长 刘建东 科 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城市文明指数测评工作中的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指挥、协调与督察工作。办公室设在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刘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联络员王建康(联系电话:85602960)。

五、工作步骤

(一)组织动员阶段(2012年2月)

制定城市文明指数测评工作方案,将达标责任分解下达到各科室,启动材料起草、相关宣传墙报及宣传画册制作、资料建档等工作,组织召开全体人员会议传达上级相关文件精神。

(二)自查和整改阶段(3月-9月)

集中力量抓好测评项目的达标升级和整改,全面自查测评项目达标升级状况,全面完成城市文明指数测评工作的各项材料起草和宣传画册、墙报的制作,高质量完成资料建档工作,持续升温创建达标升级工作、整改工作、宣传报道工作。对辖区餐饮服务、涉药、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单位进行全面检查,对查出的问题要限期整改,达到相关标准。

(三)巩固和总结阶段(10月至12月) 大力整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抓好成果巩固工作,建立长效机制,推动测评工作继续深入开展。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科室要充分认识到创建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完成各项任务。各科室要指定一名工作联络员,具体负责创建工作的信息收集、材料报送以及资料的整理、归档、移交等工作。

(二)明确分工,落实责任。拟定具体工作措施,将工作项目责任落实到人,确保按时按质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各科室以填写《城市文明测评工作进度表》形式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工作情况,综合评析本科室当月任务完成情况,并提出整改措施。

(三)加强沟通,协调推进。要加强部门之间、部门与区局之间的沟通,相互支持,相互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城市文明指数测评工作的开展,为顺利完成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目标努力奋斗。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七日

文明指数测评实施方案

文明指数测评实施方案

文明指数测评

城市公共文明指数测评工作实施方案

全国公共文明指数测评

电视台贯彻文明指数测评

文明程度指数测评提示

文明指数测评会议通知

文明指数测评宣传标语

党员先锋指数测评实施方案

文明指数测评实施方案
《文明指数测评实施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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