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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园林管理局“五五”普法工作安排

发布时间:2020-03-02 22:52:29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石嘴山市园林局“五五”普法

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计划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转发†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继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第五个五年规划‡的通知‣(中发„2007‟7号)和•全国林业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的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我局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以下简称“五五”普法宣传教育规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以生态建设为主的林业发展战略,按照•国家林业局全面推进依法治林实施纲要‣的要求,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坚持林业法制教育与林业法治实践相结合,坚持林业法制教育与生态道德教育相结合,积极推进“五五”普法规划的实施,为实施市委、市政府建设生态石嘴山的发展战略,推进“平安石嘴山”、“法治林业”建设,促进林业改革和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目标

根据建设“法治林业”,推进依法治林的要求,深入开展林业法制宣传教育,不断增强林农法律意识,提高林农法律素质;不断增强林业干部职工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不断增强各级林业主管部门依法治林观念,提高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水平。通过“五五”普法规划的实施,努力实现由内向型普法向外向型普法的拓展,逐步建立起内外结合、上下互动、运作有序的林业法制宣传教育体系。

三、工作原则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原则。紧紧围绕“十一五”规划林业发展的总体目标,本着林业法制宣传教育服务于生态建设,服务于林业改革,服务于林业发展的精神,全面落实林业法制宣传教育的各项任务。

——坚持以人为本,服务林农的原则。始终坚持从广大林农需要出发开展林业法制宣传教育,从着力解决广大林农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入手,大力普及法律知识。

——坚持与时俱进,广泛宣传的原则。针对林业改革和发展的新形势、新任务,通过组织多种形式的林业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创新工作方式,探索工作的新途径。

——坚持从实际出发,突出重点的原则。根据各地实际情况,针对不同对象、不同单位的特点,确定林业法制宣传教育的内容和方法,突出工作重点,采取切实措施,提高林业法制宣传教育的实效。

四、主要任务

(一)深入学习宣传有关法律法规

1、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进一步学习宣传宪法,提高广大林业干部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宪法意识。加大国家基本法律制度的学习宣传,不断培育民主法制观念、爱国意识和国家安全统一意识。深入开展以“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要内容的法制宣传教育,促进广大林业干部职工和林农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自觉用法律规范行为,形成遵守法律、崇尚法律、依法办事的良好风尚。

2、深入学习宣传促进改革和发展的法律法规。大力宣传•森林法‣、•野生动物保护法‣、•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积极开展与森林资源保护和生态建设相关法规的宣传教育,推进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

3、深入学习宣传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相关法律法规。加强依法维权、依法信访的宣传教育,形成自觉守法的社会风气,依法解决各种矛盾和纠纷。

(二)大力推进依法治林工作

认真落实•国家林业局全面推进依法治林实施纲要‣,推进依法治林。要完善依法行政体制和机制,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严格依法行政程序,强化行政行为监督。不断完善和推广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努力探索建立林业行政执法质量考核评议制度;针对群众特别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林业专项治理活动。

(三)积极开展林业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

以开展主题活动促进学习内容的深化,以学习内容来规范和推动宣传教育活动的开展。大力推进法制宣传教育进林区、进企业、进单位,掀起学法用法的热潮。

1、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促进和谐社区建设。把法制宣传教育纳入社区公共服务的重要内容,开展法制宣传资料、法制信息、法律服务进社区活动,切实提高市民和广大林业职工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开展群众性法制专题活动,扩大宣传教育覆盖范围。充分利用“爱鸟周”、“保护野生动物宣传月”、“防治荒漠化与干旱日”、“湿地节”、“奇石节”等节日,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2、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促进企业依法经营、诚信经营。围绕林业企业生产经营和改革发展,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制教育和法制培训,提高绿化公司管理人员和广大林业企业职工法律素质。

3、开展“法律进单位”活动,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各单位要建立、完善学法用法制度,坚持经常性的法制教育。有条件的单位要建立法制学习园地,利用单位培训场所,开展对所属人员的法律培训,推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开展,提高所属人员依法行政水平。

4、开展“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教育活动。利用法制宣传日,努力拓展法制宣传教育与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相结合的深度和广度,不断提高法制宣传日的实效。

五、对象和要求

林业法制宣传教育的重点对象是各级林业主管部门领导干部、林业干部职工、森林公安、林业行政执法人员和林区林农和广大市民。

(一)加强各级林业主管部门领导干部法制宣传教育,着力提高依法执政能力。继续坚持和完善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制度。加强廉政法制教育,促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二)加强林业干部职工法制宣传教育,着力增强法制意识。林业干部职工都要学习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知识,结合工作、生产和生活实际,自觉学习法律法规,努力做到学法、知法、守法、用法、护法,维护法律权威。

(三)加强林业行政执法人员和森林公安干警的法制宣传教育,着力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培养执法人员依法做到执法有保障、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侵权需赔偿。继续推行执法人员定期法律培训制度,保证行政执法人员每年有一定时间参加法律知识的培训。同时,建立健全林业执法人员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和错案、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以切实加强对执法人员的监督。

(四)加强林农法制宣传教育,着力提高法律素质。要加大林农法制宣传教育的力度,不断拓展广大林农了解和掌握解决矛盾纠纷、维护合法权益的法律途径,为其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增加法律知识。

六、工作步骤和安排

“五五”普法规划从2006年开始实施,到2010年结束。市园林局将根据自治区林业厅、市普法办的要求,制定年度的林业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点。

(一)宣传发动阶段:2006年。各市(市、区)林业局要根据本规划,制定“五五”普法规划,并及时报市林业局普法办备案。做好宣传、发动工作,营造浓厚氛围。

(二)组织实施阶段:2006-2010年。各市(市、区)林业局、各单位要制定法制宣传教育年度计划,突出年度工作重点,做到部署及时、措施有效、指导有力、督促到位,保证“五五”普法规划得到扎实贯彻落实。每年1月,应当将本年度计划报送市局普法办,年底报送计划实施情况总结。2008年开展督导检查活动。

(三)检查验收阶段:2010年。按照自治区林业厅、市普法办“五五”普法检查验收标准,进行总结验收、评比。

七、落实“五五”普法规划的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健全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要根据工作变化及时调整充实普法领导小组,确保一名主要领导担任普法领导小组组长。逐步建立健全领导小组定期会议、联席会议、年度工作汇报、工作督查等制度,要把法制宣传教育纳入林业改革和发展的五年规划。

(二)建立健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机制。普法办事机构要负责拟定和组织实施法制宣传教育规划、年度工作要点(或计划),组织、安排普法学习,普法骨干培训等日常工作,并负责检查验收工作。普法办在局普法领导小组领导下负责指导和协调林业系统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各处室、直属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协调行动,抓好分管业务范围的普法工作。

(三)继续推行普法合格证制度。市、市(市、区)林业主管部门,每年应分层次举办执法人员和普法骨干培训班。要将每年法制培训的情况及考试成绩登记入册,作为被培训人员考核、任职、定级、晋升的依据。

(四)加强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建设。要巩固和发展各类林业法制宣传教育基地,通过电台、电视台、报刊、网络传媒以及林业法制系列讲座等形式,充分发挥大众传媒的作用,及时报道林业系统“五五”普法的有关情况。

(五)对林业行政执法人员进行抽考。通过考试,促使林业行政执法人员掌握必备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行政执法的基本知识和技能,提高林业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

(六)积极开展林业法制理论研究。开展林业立法、执法、执法监督和普法等林业法制理论研究,指导林业行政执法实践。

(七)落实法制宣传教育经费。按照中发„2007‟7号文件•关于“各级政府要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专款专用,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制定地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经费保障标准”‣的要求,把林业法制宣传教育经费列入相应的财政或财务预算,以保证林业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顺利开展。

(八)加强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建设。要培养专兼职相结合的法制宣传教育骨干队伍。开展学习培训活动,提高法制宣传教育者的政治、法律素质和业务能力。

石嘴山市园林局“五五”普法

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总结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转发†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继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第五个五年规划‡的通知‣(中发„2007‟7号)和•全国林业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的要求,和•石嘴山市园林局法制宣传教育计划‣, 石嘴山市园林局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坚持林业法制教育与林业法治实践相结合,坚持林业法制教育与生态道德教育相结合,积极推进“五五”普法规划的实施,为实施市委、市政府建设生态石嘴山的发展战略,推进“平安石嘴山”、“ 生态石嘴山”建设。

一、积极参加“三下乡“活动。元月10日,由市委宣传部等单位联合组织的“三下乡”服务团给惠农区农民群众送来了“精神食粮”。我局的干部共同向群众散发市司法局、市文明委编发的•农民身边的法律顾问‣1500多册以及•物权法‣宣传单300多份。同时耐心地给群众讲解房屋宅地纠纷、竹山纠纷等常见的案例,接受法律咨询80余人。

二、制定年度“五五”普法法制宣传教育和中期督导检查的实施意见。将今年的普法依法治市工作规定六大项,21个小项的任务,文件下发后,制定2008年度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点,发至基层和单位。发出•关于组织开展“五五”普法法制宣传教育督导检查的通知‣,各科室按文件要求开展自查自纠、补缺、补漏。认真贯彻狠抓落实。

三、深入扎实开展法律“六进”活动。一是在法律进机关方面。首先,坚持落实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用法制度。我局领导干部当好学法用法的表率,每年中心组集中学法均达2次以上,先后举办•森林法‣、•林业法‣等专题法律讲座,同时对事关改革发展稳定的重要法律法规,专门组织学习研讨,影响和带动了全市广大干部群众的自觉学法用法。其次,抓好干部职工的学法用法。主要采取各科室自行办班、培训集中辅导、组织考试等形式进行。今年以来,共组织2次大规模集中学法考试。如•森林防火条例‣网上考试等,参考率和合格率均达100%。各科室还自行组织干部职工进行法律知识考试,如•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和•廉政知识‣考试,并将成绩记入档案。第三,组织50名干部参加自治区、市统一培训和法制理念考试,参考率、合格率均为100%。

二是在法律进乡村方面。坚持把开展法律进乡村活动,作为抓好农村普法的重要抓手,充分利用法制宣传日和“三下乡”活动,广泛开展法律知识进农家,有力促进了村民自治。及时编印下发1500册•森林防火条例‣发放到乡村。

三是在法律进社区方面。市普法办同市民政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民主法治社区”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明确规定创建标准,并确定南浦街道民主社区、河滨街道爱民社区为试点社区。试点工作开展以来,多次组织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深入试点社区,为社区居民赠送法律服务便民卡、上法制课等。

四是在法律进校园方面。为加强青少年在校生法制教育,配合市教育局、公安局对全市各中小学在校生进行法制教育,并注重把法制教育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与“八荣八耻”荣辱观教育紧密相结合,各职能部门做到密切配合。发放法制和德育教育教材500册发至各学校,同时派出法制宣讲团成员到全市中、小学开展法制教育,今年以来就深入到各校上法制课就达26场,受教育师生1.6万多人。加强家庭、学校、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制教育网络建设。

五是在法律进企业方面。制定下发了园林绿化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具体实施意见,使之学有方向、有目标、有任务;•森林法‣、•林业法‣、•森林防火条例‣的同时,组织有宣讲能力的干部深入到用人单位开展法律咨询5场次,接受咨询4000余人次,发送“三法”小册子1.5万册。此外,还举办园林绿化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劳动合同法‣培训班5期,受训人员400多人。通过培训使用人单位正确理解并自觉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制定并完善了企业内部的规章制度,努力减少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冲突,为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发挥重要作用。 六是在法律进单位方面。先后在报社、电视台组织开展创建“学法用法示范单位”活动,并取得初步成效。如开辟专栏,积极向社会宣传林业专业法律法规知识;电视台围绕全市林业中心工作,结合部门法律法规,定期在电视台播放法律公益广告。

四、拓展载体,提升法制宣传教育实效

积极创新和丰富法制宣传教育的载体和形式,充分利用报刊、电视、广播、宣传栏、墙报、政务网等载体,采用法律知识讲座、法律咨询、法律知识竞赛、法制图片展览、法制文艺演出等形式,全方位扩大教育层面,真正做到在电视上有影、广播上有声、报纸上有字、网络上有文,营造了全社会普法的浓厚氛围。

一是扎实有效开展今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活动。借助宣传日活动的影响和有利时机,广泛深入开展系列活动,大造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声势。今年在和平广场开展大型法律知识咨询活动,悬挂大幅宣传标语;电视台于12月1日至7日连续滚动播放法制宣传标语口号,并适时播出活动新闻。

二是充分发挥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的宣传引导作用。坚持在各类媒体专设法制宣传栏目或专题节目,进行宣传教育,对提高全民的法律素质起到很好的作用。如“12〃4”宣传日、综治宣传月、社会治安重点整治、法律颁布纪念日等重大法制宣传活动,市报社、电视台均派出记者采访报道。结合科技、卫生、文化“三下乡”活动,为群众送去法律知识,提供法律咨询,深入乡镇(街道)、学校举办法制报告会和法律知识讲座,此外,市园林网今年还通过开设“五五”普法专栏开展林业政策法规宣传,扩大了宣传的影响和效果。

三是充分运用简报信息的典型示范作用。据统计,今年以来共编发•林业法规简报‣6期,向省、市报送各类信息20多篇(条),做到每月有简报信息、每季度有工作大事记。其中,自治区级刊物采用3篇(条),被市级采用8篇(条),较好地提高了我市林业普法依法行政工作的知名度。 四是建立健全法制宣传橱窗。在市园林局设有法制宣传栏,并做到及时更换。同时,按时张贴法制宣传挂图、传单、法制宣传报等。此外,充分借助社会资源和力量开展法制宣传,发挥部门、单位的普法宣传主体作用,积极引导和鼓励采用出资、提供活动场所、人员等方式参与到法制宣传教育中来,形成普法工作的强大合力。

五是创新方法,有针对性的开展“五五”普法。如在今年森林防火期间,发出•森林防火条例‣挂历300份,张贴•林区野外用火管理规定‣500张,为森林防火做出了贡献。

石嘴山市园林局“五五”普法 法制宣传教育推广经验总结

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自治区林业局的具体指导下,通过市园林局广大林业职工的共同努力,市局的法制宣传教育规划,取得了显著成绩。广大林业职工依法治林的意识明显增强,法律常识进一步得到普及,林业行业的依法治理工作蓬勃开展,为推进依法治林,维护林区社会稳定,促进林业可持续发展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一、指导思想

市局“五五”普法工作的指导思想是: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以“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党的方针政策,立足依法治国、以德治国和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基本方略,紧紧围绕全市林业建设,认真实施“五五”普法工作,积极推进依法治林,促进全市林业建设不断跃上新台阶。

二、目标与任务

(一)目标

根据我国宪法原则和新时期林业法制建设的发展进程,广泛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全面提高林业系统干部职工和林区群众的法律素质以及依法管理、依法行政水平。努力实现由提高全民法律意识向提高全民法律素质的转变,由注重依靠行政手段管理林业向注重运用法律手段管理林业的转变。

(二)任务

1、继续深入学习宣传民主法制理论和党的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方略,学习宣传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学习宣传依法行政的基本理论和相关的法律知识。注重培养公民权利与义务对等、干部权力与职责统一的现代法制观念,增强遵纪守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和民主参与、民主监督意识。

2、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密切联系林业改革和发展实际,积极开展林业法制宣传教育。重点宣传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特别是与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有关科技的法律法规,宣传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林业干部职工需要熟悉的法律知识,宣传与维护社会稳定相关的法律法规。同时继续大力宣传《森林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等与林业发展迫切要求普及的基本法律法规,及时学习宣传新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为林业改革和建设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3、继续推进依法行政和林业依法治理。以法制宣传教育为基础,以依法行政、公正执法、司法为重点,以法治管理为目标,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和林业依法治理。

4、坚持控制教育和思想道德教育相结合,把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紧密结合起来,实现全市林业系统民主法制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双丰收。

三、工作要求

一切有接受教育能力的林业系统干部职工及林区群众,都要认真学习国家基本法律知识和林业法律法规,不断增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意识,努力做到学法、知法、守法、用法、护法。森林公安干警和林业行政执法人员,园林绿化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以及国有林场、自然保护区的群众(尤其是青少年),是林业法制宣传教育的重点对象。

坚持学法和用法相结合,积极开展林业依法治理。进一步制定、完善、实施好依法治理规划,逐步推进政务公开,逐步实现林业及林区社会事务管理的法治化。 坚持增强林业职工法治意识和提高依法行政能力相结合。全市林业职工在学习通用法律知识的同时要重点掌握与本部门、本职位相关的法律法规。

着力抓好国有林场、自然保护区、木材检查站、林业工作站等林业基层单位的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按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制定基层单位依法治理实施办法等,建立有效的运作机制,进一步健全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强化基层林业单位的依法治理。 总结宣传典型经验。局属各单位认真总结林业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的经验,宣传本地辖区和基层单位依法治理的先进典型,加强引导,营造法治氛围,在此基础上,全面推进林业事业的依法管理。

建立健全干部职工法制讲座制度、法律培训制度、等各项法律知识培训制度。

四、保障措施

1、针对实际,狠抓落实。结合市林业局各单位的具体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既要兼顾全面,又要突出重点,采取切实措施,防止形式主义,保证法制宣传教育真正取得实效。根据国家林业局的规定,把每年12月作为当年的普法考试、考核期。

2、普治并举,整体推进。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法制实践相结合,以普法促执法,在普法教育和依法治理的内容、方式上不断创新。

3、条块结合,齐抓共管。林业法制宣传教育,涉及面广,任务繁重,因此,在市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人大、政协的支持和监督下,坚持条块结合,联合互动,形成合力,整体推进。其中林业专业法律知识的普及以条条为主,通用法律知识的普及可结合实际逐步进行。

4、推广典型,分类指导。根据对象的特点,有针对性地确定目标,提出要求。使法制宣传教育适应形势的变化与发展,加强调查研究,不断总结经验,善于培养、发现推广典型,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作用。

5、多种途径,广泛宣传。积极利用每年的植树节、爱鸟周及防火期等组织多种形式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开展法律咨询、法律知识竞赛,举办法制图片展览。充分发挥新闻传媒作用,运用电台、电视台、报刊网络等媒体办好法制专栏、专题节目和法制系列讲座。继续发挥法制新闻、法制电视专题和法制文艺的教育引导作用,使广大公民受到形象生动、潜移默化的法制教育。

6、市局建立健全“五五普法”宣传教育领导小组,确定一名领导专抓“五五普法”工作,局机关各股室按照职责分工,协调行动,抓好分管业务范围的普法工作,配备必须的法制宣传设备,列入一定的普法资金,要检查验收各单位的法制教育方案,年度工作计划等工作。同时,局属各单位加强对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的领导和监督,把普法和依治理工作作为精神文明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建立学习制度,保证林业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顺利开展。

落实“五五”普法规划 促进林业健康发展

——“12.4”法制宣传日活动情况

今年是“五五”普法启动年,我局制订了《2006

年“12.4”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方案》,并开展了以下活动:

(一)由我局林业网站管理人员组织策划在网站上办了一期“12.4”专刊,集中报道“12.4”相关内容以及与林业资源管理相关的法律政策、常识,开设林业论坛,营造了浓厚的宣传氛围,让广大干部职工更直观、方便了解《宪法》在林业建设方面的主导作用和影响,进一步提高了自身法律素质。

(二)在第六个“12·4”法制宣传日活动期间,由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牵头,2006年12月6日上午,我局及其他司法和行政执法计21家单位113名工作人员在青山公园,选择人多的有利时机,集中开展了“12·4”送法下乡活动。 在活动现场,各单位冒着严寒摆设咨询点,咨询台前人头攒动,我局人员向广大市民分发《森林法》、《野生动物保护法》、《植物检疫法》及林业科技资料500多份,并热情解答群众的问题,前来咨询的群众络绎不绝,场面异常热烈,使得求知的热潮与寒冷的天气形成了鲜明的对比,气氛相当活跃。

我局分管普法工作的领导、办公室、林政科共5人参加了此次法制宣传活动。

市园林管理局落实廉政风险防范工作

市园林管理局按照全市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安排,结合园林管理工作实际,对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围绕在全局推行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一要认真领会掌握精神实质,抓好落实工作。二要把做好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与争创一流精品园林绿化工程相结合。三要通过查找风险点,增强全局干部的风险意识、责任意识和廉洁自律意识。

2009年石嘴山市园林管理局 “五五”普法工作安排

2009年,市园林管理局普法教育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省委十二届八次全会精神,以弘扬法治精神、服务科学发展为工作主线,紧贴中心抓普法,围绕民生抓普法,着眼和谐抓普法,全面落实“五五”普法规划目标和任务,全力推进林权制度配套改革和“创建森林城市”建设,为促进全市林业又好又快发展、保障社会公平正义、和林市社会和谐稳定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以优异成绩向新中国成立六十周年献礼。

一、坚持服务科学发展,全面推进市园林管理局“五五”普法规划贯彻落实

1、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解放思想,转变观念,用符合科学发展的思想观念、方式方法,来研究、谋化、推进林业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切实加强服务和促进科学发展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把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到林业工作的各环节、全过程。

2、深入开展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的宣传教育。加大宪法宣传力度,把宪法宣传教育纳入年度各项主题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努力提高市园林管理局特别是各级林业主管部门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宪法意识,在全系统形成学习贯彻宪法的热潮,形成崇尚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的良好氛围。

3、深入开展林业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国务院《森林防火条例》于2009年1月1日新修订施行,全市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继续结合林业改革发展的新形势、新要求,围绕社会普遍关心的问题,因地制宜,创新宣传方式,积极开展学习宣传活动,将林业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工作推向新高度。

4、做好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加大《森林法》、《林业法》、《林地管理行政执法》、《合同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复议法》、《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的学习宣传力度,提高林业部门干部职工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促进依法治林。学习宣传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法律法规,为林业产业发展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加强安全生产、森林防火、劳动和社会保障、社会救助等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增强林业行业的安全生产意识和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意识。加强市场经济法律法规、宏观调控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为实现“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战略目标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坚持分类指导,切实加强重点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

1、深入贯彻落实市园林管理局“五五”普法规划,切实抓好面向全社会的法制宣传教育,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强领导干部、公务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农民学法用法工作的指导意见,推进重点对象法制宣传教育的深入开展,推进“法律六进”活动。

2、认真开展公务员学法用法活动,把法制学习作为机关学习的重要内容,结合各部门工作职能,制定学法用法计划,认真组织实施。坚持和完善党委(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法制讲座制度、法律培训制度、考试考核制度,使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用法经常化、规范化。

3、加强对社会各界的法制宣传工作,推进“法律进社市”。利用社市普法广场、法制宣传栏、法制长廊、电子显示屏等法制宣传载体,向人民群众普及林业法律知识,引导社会各界保护林业生态、爱护森林资源、推动生态文明。

4、加大对林业企业的法制宣传力度,推进“法律进企业”。积极引导木竹经营加工企业加强法制宣传教育,重点宣传企业在经营活动中应履行的义务,培养林业经营者树立诚信守法、依法经营、依法办事的观念,提高依法经营的自觉性。

三、深入开展依法治理,积极推进依法治林各项工作

1、加强林业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加大案件查处力度。依法加强对侵犯林农权益、违反林业法律法规的监督检查,持续开展林业严打专项整治行动,严惩各种毁林违法犯罪行为,确保林市社会稳定,为林业改革发展提供保证。

2、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强化对行政行为的监督。对照省林业厅行政许可事项清理结果,重新梳理行政执法依据,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积极探索建立执法质量考核考评制度,提高依法治理的效果。

3、进一步总结推广经验,推进依法治林实施纲要落实。全市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应按照国家林业局《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林实施纲要》(林策发[2004]196号)要求,加强对本地市依法治林工作的指导,总结林业系统依法行政经验,并通过座谈会等形式交流推广,积极推进依法治林实施纲要在我省的贯彻落实。

四、不断创新方式方法,努力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实际效果

1、充分发挥各种媒体的作用。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等传统新闻媒体,利用江西林业网、地方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官方网站等互联网平台,办好林业法制宣传教育栏目。在公共场所建立固定或流动的法制宣传设施,利用移动电视、车载电子显示屏等,不断扩大法制宣传的效果。

2、采取多种方式加强法制宣传。进一步丰富法制宣传的内容,创新宣传形式,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实用性,通过开展法制文艺汇演、法制报告会、法律知识竞赛、法制教育征文、演讲比赛等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切实提高林业法制宣传教育的效果。

3、认真组织开展“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充分利用各种专项法律颁布实施纪念日,组织开展林业专项法律的宣传日、宣传周和宣传月活动。

五、加强领导,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

各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普法工作的领导,进一步健全普法机构,明确普法职责,协调好普法机构与其他科室的工作衔接。加强普法队伍建设,加强法制宣传人员的教育和培训,培养普法骨干。对普法依法治理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和宣传。保障普法经费,安排专项经费用于普法教育和宣传,从机构、人员、经费等各个方面确保林业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2009年是我市全面推进造林绿化和“创建森林城市”的启动之年。市园林管理局普法教育工作一定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使林业法制宣传教育贯穿工程建设始终,切实保护、巩固和提高园林绿化工程建设的成果,保障生态建设和“创建森林城市“规划任务的顺利完成。

二0 0九年一月二十六日

石嘴山市园林局“五五”普法工作总结

根据市委宣传部、司法局关于在全市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的相关要求,结合石嘴山市园林绿化工作的实际,我们以构建和谐园林为主线,以发挥普法依法治理职能为先导,以健全制度为抓手,以促进解决当前社会热点、难点问题为突破口,在开展“五五”普法工作的具体实践中切实做到“一个到位、三个围绕”,圆满地完成了“五五”普法的各项目标任务。

一、“五五”普法规划各项实施工作到位

1、及时调整机构,完善制度。从2006年开始,我们就着手落实“五五”普法规划的各项准备工作。局党委和局行政在研究2006年至2010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时,就明确要求局机关和各基层单位要结合内部人事异动情况,及时调整各单位普法依法治理领导机构,明确相关职责,完善会议、工作汇报和工作督察制度,至2009年4月份,局和各基层单位先后4次调整充实了两级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并明确了兼职工作人员,提供了必要的办公条件。

2、建立骨干队伍。为切实加强法制宣传队伍的建设,我局在四年多的普法工作实践中,结合“五五”普法规划规定的工作任务和学习内容,按1:10的比例明确了全局骨干队伍,并选派相关人员分别参加市普法办和市司法局组织的学习培训。

3、做好“四五”普法总结表彰和“五五”普法启动工作。我局从2006年开始,就认真着手总结“四五”普法工作,树立普法工作先进典型。在全市“五五”普法动员大会后,我局于2007年3月份相继出台了《石嘴山市园林局关于在全局职工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石嘴山市园林局2007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关于调整局依法治理(普法)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中共石嘴山市园林局委员会关于表彰“四五”普法依法治理先进和先进个人的决定》等一系列文件。并于3月底召开了局“五五”普法动员大会。全面总结回顾了我局“四五”普法工作,做出了“五五”普法的总体布置,表彰了我局“四五”普法工作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局长杨占龙同志在大会上作了“五五”普法动员报告,局各基层单位行政负责人与局长签订了“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责任状。按照全局普法工作的总体部署,各单位均于4月底前相继召开了本单位“五五”普法动员大会。

二、围绕当前中心工作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一是联系实际开展“3.12”和“12.4”法制宣传活动。按照一年一度的“3.12”植树节活动总体安排,我们在这几年间分别在青山公园、体育场等几处开展了专项绿化法规宣传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3000余份,展出展板20多块,悬挂绿化法规宣传横幅30余条,并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在现场回答新闻媒体和广大市民关于绿化法规和绿化常识的咨询。按照市普法办的统一安排,我们在每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中,均按照要求指定领导干部,并派出相关人员参加全市的统一法制宣传活动。同时,我们还接受市普法办任务,担任“12.4”普法宣传牵头单位,组织相关单位在青山公园和体育广场开展了五次普法宣传教育活动。

二是抓好基层单位经营管理人员和广大职工的法制宣传教育。几年来我们结合改革形势和园林发展的需要,组织基层单位经营管理人员和骨干进一步学习了《工会法》、《公司法》、《劳动合同法》、《产品质量法》、《安全生产法》、《宪法》、《妇女和儿童权益保障法》、《园林绿化文明执法规范要求》等相关法律的专题学习,举办大型学习报告会10余场,以此推进各基层单位和相关人员提高依法依规办事的能力和自觉性。

三是开展专项法规的宣传活动。我局在2008年开展了一次针对全市街道和社区,为期一个月的园林绿化法规和我市绿化建设“十一五”规划的宣传活动,制作展板14块,共展出12场,接受咨询400余人次,发放《园林绿化手册》3000余份,收到良好效果。

四是结合四城同创和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开展相关法规宣传。在这项工作中,我们结合园林实际,开展了公园、广场服务人员文明用语、机关工作人员礼貌服务、执法人员文明执法教育活动,并对全局100多名在岗职工进行了“争创全国文明城市”知识测试,提高了广大职工对创建工作的认识。

五是结合“绿森林杯”“创森知识竞赛和摄影征文大赛活动,开展以“创森宣传”和《森林法》、《林业法》、《森林防火条例》为主要内容的学习宣传活动。四年多来,我局相继组织了全局70多名职工参加的《森林法》、《林业法》、《森林防火条例》、《安全生产法》学习、测试活动;坚持了每年5月份的安全生产月宣传教育活动;巩固了按照法规规定进行的对安全生产一月一小查,一季一大查,节假日突击检查的传统,有力地促进了全局的安全生产工作。进一步落实了安全生产责任制,在盛夏季节,我们通过减轻劳动强度、避开高温时段、搞好防暑降温等措施,切实维护了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

六是结合“一学三讲”主题教育,搞好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学习教育。四年多来,我们采取党委中心组(扩大)报告会、各单位职工学习日等学习方式,以《公务员法》、《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宪法》、《企业工会工作条例》、《行政许可法》、《城市绿化条例》和《劳动合同法》等为主要内容,组织了有千余人次参加的10多场专题宣讲活动,加强了对新颁布的法律法规知识的了解和掌握,为下步开展相关工作奠定了基础。

三、围绕重点对象开展专项普法教育

我局针对各级领导班子和专业执法队伍这一普法重点对象对普法教育的需求,制定了年度普法教育计划。三年来,我们按照一年一个重点的普法教育思路,组织了有全局副科以上干部和普法骨干参加的《宪法》、《劳动合同法》、《文明执法规范》等专题学习教育活动;工会组织以一年一次培训班的形式开展了《企业工会工作条例》、《湖北省企业民主管理条例》、《新会计制度》学习活动;绿化监察中队先后派出近百人次参加市、市两级专业部门组织的建设工程绿化配套监察和行政许可培训班、《行政许可法》、《城市绿化条例》、文明执法等专项学习培训活动。基层单位的“一月一法”活动开展得比较正常,职工依法维护合法权益的工作得到了加强。《工会法》、《劳动合同法》、《公司法》等适用法律法规较深入人心,并得到广泛应用。尤其是在2008年开展的文明执法教育活动中,局领导班子高度重视,除对此项工作专题研究外,还对局内部相关执法人员的学习、培训、教育作了系统安排,于当年6月上旬举办了2期有局机关全体人员、基层单位党政领导和班组骨干参加的文明执法教育专题培训,由市森林公安分局、市法制办主任分别授课。四年多来,我们共制发宣传“五五”普法的内部刊物30余篇,并通过报刊、电视台刊发了10余篇有关依法治绿的新闻稿件,有力地配合了全局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的开展。

四、围绕工作实际搞好依法治理

我局森林公安分局和林政科是代表市政府行使园林绿化执法管理的主体单位。从“四五”普法开始,我们就以该单位为主要对象,全面落实园林绿化的依法治理工作。

森林公安分局和林政科自建立以来,不断完善执法责任,实行规范化管理,相继建立了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行政监察制和行政过错追究制,有力地促进了依法行政。近几年来,林政科启动预警机制,主动到开发建设单位摸清植物、园林设施、花坛现状,并认真宣传园林法规,在此基础上,开发单位和建筑单位积极到园林窗口办理砍伐等许可,有效地杜绝了乱砍乱伐的现象发生,这几年来因建设开发大规模的违章砍伐现象明显减少。四年多来共受理许可百余件,无一例超时现象,未发生一例行政投诉和行政复议案。近年来,他们结合开展创建群众满意站所队活动,在“110”联动方面,几年来共接警100余起,出警率100%,群众满意率95%。四年多来,他们免费接受街道社市死危树砍伐、修枝申请200余件,共砍伐死危树、修枝近340余株,妥善处理了期间发生的百余起危树、倒树等事件,由于措施得当,处理及时,受到广大市民好评,为建设和谐石嘴山、平安石嘴山作出贡献。

首先,我们从熟练掌握法律法规武器入手,强化相关人员的专业法律法规知识培训。为此我们组织局党政领导干部和各基层单位和信访有关人员认真学习《信访条例》,统一认识武装思想。其次,根据上级要求,我们建立健全了局领导接待群众来访制度,从2006年开始,每月分两天安排班子成员做好信访接待工作。再次,我们下发了《关于在全局进一步开展〈信访条例〉学习宣传活动的通知》,对全局各单位学习宣传《信访条例》工作进行了统一布置。

五、强化保障措施,促进“五五”普法工作顺利进行

1、依据《石嘴山市2006年“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目标管理考核标准》文件精神,我局通过定期召开单位的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的会议和下发相关的各单位年度普法工作考核自查通知,依法保障“五五”普法工作的顺利进行,促进了各单位普法工作的开展。

2、制发责任目标,严格按年度验收。我们每年除制发当年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意见外,同时制发当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责任书,在全局党政目标大会上与基层单位逐一签订。为落实年度目标计划,我们在半年、全年局党政目标工作的检查过程中,将普法工作目标任务一并检查,从而保证年度目标计划的落实。

3、依法制定普法工作经费保障机制,促进“五五”普法工作顺利实施。一方面加强普法工作人员的培训,增进普法者的整体素质和普法意识。另一方面做到培训费用、发放的普法资料以及制作普法宣传展板、横幅等经费开支都有明确记载,使各项开始明细、清晰,为普法工作作好了强有力的保障。

4、制发局内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简报、信息及相关资料,并及时将局内开展的各大型活动和普法事件进行宣传报道。

5、加强对基层单位的普法工作的指导和督促。主要通过“三有”落实基层单位的普法工作。即首先要有年度普法规划和措施,其次是要有实施过程中的资料记载,最后要有年度普法工作小结和自查报告以及自测评分,保证了单位普法工作的落实。

二0 0九年十二月十八日

五五市城市管理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

五五普法 工作安排(5)

市园林管理局汇报

市园林管理局材料

“五五”普法工作计划安排

房产管理局五五普法规划

市五五普法工作计划

市安监局五五普法工作总结报告

五五普法工作

中卫日报社“五五”普法工作安排意见

市园林管理局“五五”普法工作安排
《市园林管理局“五五”普法工作安排.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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