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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农田水利十三五规划

发布时间:2020-03-01 18:39:10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第一章 浙江省农村水利“十三五”发展思路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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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水利是指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改善农村生态环境与农民生活条件服务的水利措施,是抗御自然灾害,改善农业生产、农民生活、农村生态环境的基础设施,是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美丽乡村建设的物质保障条件,具有很强的基础性和公益性。

一、“十二五”以来工作回顾

“十二五”以来,我省农村水利工作以农田水利标准化建设、农村饮水安全为主题,以小型农村水利工程建管体制改革为动力,以骨干渠系改造、“四小工程”、高效节水灌溉、圩区治理、农村供水工程为主要建设内容,强建设、重管理、求实效,农村水利发展势头强劲,各项工作一直走在全国前列。农田水利方面:在国内率先开展农田水利标准化建设,四年间共完成骨干渠系改造1664公里、田间渠道22711公里,综合整治万方以上山塘5875座,发展高效节水灌溉155万亩,综合整治杭嘉湖圩区174万亩,至2014年末,全省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579,大幅度高于全国0.52的平均水平。2014年国家发改委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全国稽查排名第一;2011年~2014年,水利部、财政部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绩效评价连续四年优秀。率先制定出台了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定额。农村饮水安全方面:2003年启动实施“千万农民饮用水工程”建设,比全国其他省份起步早、行动快。在国家统一部署“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后,2009年率先下放工程建设方案审批权限,至2014年末全面完成建设任务,提前一年完成国家“十二五”规划内工作,全省农村自来水覆盖率提高到98%。并且,2014年,率先实施“农村饮水安全提升工程”进一步提升全省农村饮水安全水平,率先制定出台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维修养护定额、维修养护经费编制细则。农村水利改革方面:2012年我省为加快水利工程建设和管理体制改革、建立健全基层水利服务体系两项水利改革任务的全国试点省份。“以大带小、小小联合”的农田水利设施区域化集中管护模式,汪洋副总理在2014年~2015年全国冬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中要求积极推行。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建设国家验收优秀,评选“首席水利员”并送往台湾进行培训交流为国内首创。

二、“十三五”期间工作思路

当前,我省农村水利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必须清醒地看到,我省农村水利建设还相对滞后、标准偏低,重建轻管未得到彻底改变,设施老化和功能弱化等问题突出,农村水利设施薄弱仍然是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短板。“十三五”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不断加强农村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对保障我省粮食安全,促进现代农业发展,提升农村基本服务均等化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十三五”时期我省农村水利工作思路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发展旱涝保收农田和高效节水灌溉为核心,以粮食生产功能区和现代农业园区为重点,加快推进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着力完善管护运行长效机制,进一步改善农业生产条件、促进农业旱涝保收和高产稳产,为现代农业发展和粮食安全提供有力的水利支撑和保障;深入推进“农村饮水安全提升工程”建设,全面提高农村集中供水率、自来水普及率、水质达标率、供水保证率和工程运行管理水平,建立“从源头到龙头”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和运行管护体系,进一步改善农村生活条件,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二)重点工作

1.大力开展农田水利建设,不断完善农田灌排体系。

一方面,继续做好大中型灌区骨干渠系建设,畅通灌溉输水大动脉;继续做好小沟渠、小堰坝、小山塘、小泵站等“四小”田间工程建设,完善末级配水毛细血管;继续做好高效节水灌溉建设,提升农业科学灌水水平。另一方面,继续做好大中型排灌泵站更新改造,增强区域排涝能力;继续做好杭嘉湖圩区整治,增强区域防洪排涝能力;继续做好农村水系连通和河沟池塘整治,增强调蓄能力和改善农村生态环境。具体建设内容如下:

(1)骨干渠系工程建设:大型灌区方面:渠首工程、流量不小于1m3/s的干支渠(沟)及干支渠(沟)系建筑物进行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中型灌区方面:水源及渠首工程、泵站(总装机功率不超过5000kW)、流量不小于0.1m3/s的干支渠(沟)及干支渠(沟)系建筑物进行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更新改造。(2)“四小”田间工程建设:包括山塘(容积在500~10万m3)、小堰坝(设计引水流量小于1m3/s)、小泵站(单座泵站总装机功率小于1000kW)、小沟渠(小型灌区渠系及渠系建筑物,以及大中型灌区除骨干渠系及渠系建筑物以外的渠系及渠系建筑物)进行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更新改造。(3)高效节水灌溉建设:以省政府高效节水“四个百万”工程为示范引领,带动面上高效节水灌溉发展,进一步扩大喷灌、微灌、地下管道灌溉面积。(4)大中型农业排灌泵站改造:根据泵站实际情况,采用局部改造、改扩建、拆除重建三种方式,对总装机功率5000KW(含)以上大中型农业排灌泵站进行改造。改造内容包含:进出水建筑物,泵站主机组、机电设备、金属结构,以及计算机监控和信息自动化建设。(5)杭嘉湖低洼易涝圩区整治:按照服从流域总体规划布局,上下兼顾、嵌套设防、分级控制、分步实施的原则,将圩区治理与骨干排水工程有机结合起来,新建或加固加高圩堤,扩建或改造圩区排涝泵站,新建和改造水闸。(6)农村水系连通和河沟池塘整治:对流域面积50km2以下的河道,平原区河宽小于10m的河道(不与中小流域综合治理规划内容重复),有水系连通功能的池塘或小型湖漾(不与山塘治理、湖漾整治等项目重复)进行整治。

目前,《浙江省农田水利“十三五”发展规划》正在编制,各项重点农田水利工作建设任务正在梳理统计,预期9月份完成编制工作。

2.着力实施农村供水工程改造,提升农村饮水安全水平。

突出“规模化、标准化、规范化”导向,稳步推进“农村饮水安全提升工程”。一方面,按照能延则延、能并则并、能扩则扩的原则,发展规模化集中供水、城乡供水一体化。另一方面,对于偏远、分散、规模小的村级供水工程,实施标准化提升改造。具体工作内容如下:

(1)联村并网与管网延伸工程:充分发挥城镇水厂优势,管网向农村辐射延伸;加大单村供水工程整合力度,推进联村并网集中供水。(2)农村供水管网改造工程:对2003年以前建设的和部分2003~2006年兴建的农村供水工程的老旧不符合建设标准的管网进行改造。(3)小水厂制水工艺改造:对于偏远山区村级供水工程,重点实施小水厂制水工艺改造工程,因地制宜进行制水工艺改造,配套完善水处理净化和消毒设施。

目前,《浙江省农村饮水安全提升工程建设方案》已联合省发改联合印发,计划2014年~2020年提升全省484万人饮水安全水平。同时,水利部正在开展全国农村饮水工程现状与需求调查工作,计划编制全国农村饮水安全提升工程“十三五”规划,我省将积极配合此项工作,争取有关建设任务列入国家规划内容,争取中央资金支持。

3.积极加快小型水利工程改革,强化农村水利管理工作。

一是深入推进小型农村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体制改革:积极探索相对集中与农民自治相结合等有效管用的建设管理模式,以把握工程质量、效益、资金三要素为原则,从实际出发研究制定农村小型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方式,从程序管理向目标管理、形式要求向实际需求转变,调动群众参与小型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的积极性。推进小型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理清小型水利工程产权归属,落实工程管护主体和责任。将公益性小型水利工程管护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落实工程维修养护经费。推进运行管护模式创新,探索财政资金购买公共服务和专业化物业管理的做法,确保工程能够长期良性运行。二是努力提升基层水利服务机构服务能力与水平:以优化人才队伍、改善基础设施、强化技术装备、健全管理制度为重点,开展基层水利服务机构能力建设,规范基层水利服务机构的建设与管理,切实提升基层水利服务机构服务能力和水平。三是切实加强农村水利信息化建设:加快完善农村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信息系统。建立有效的工程项目实时信息报送沟通机制,努力实现项目完工销号管理功能;将涉及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的重要农村水利工程(屋顶山塘、重点农村供水水厂、排涝泵站)实现信息化管理。

(三)具体措施

(1)继续开展农田水利标准化建设

坚持节水优先、灌排兼顾、统筹骨干与田间工程的原则,连片建设、规模化推进,建一片成一片发挥效益一片。一是实施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衢州碗窑等5个大型灌区已填报中央预算内固定资产水利投资三年滚动规划(2016年~2018年),改造骨干渠系及建筑物;依托农业综合开发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开展中型灌区骨干渠系建设。二是实施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县建设:根据水利部印发的《南方地区节水减排高效节水发展总体方案》,下一步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将包含:田间“四小”工程建设、高效节水灌溉、农村水系连通和河沟池塘整治三块内容。三是实施高效节水“四个百万”工程建设:我厅为“四个百万”工程总牵头部门,并直接负责“百万亩坡耕地旱粮喷灌工程”、“百万亩水稻区地下管道灌溉工程”建设。四是实施大中型泵站改造:嘉兴南排盐官排涝泵站、湖州吴兴区郭西湾排涝泵站、绍兴诸暨浦阳江排涝站已填报中央预算内固定资产水利投资三年滚动规划(2016年~2018年)。五是实施杭嘉湖圩区整治工程:杭嘉湖圩区整治工程也已填报中央预算内固定资产水利投资三年滚动规划(2016年~2018年),希望能够得到中央财政支持。

(2)稳步推进“农村饮水安全提升工程”

“浙江省农村饮水安全提升工程”是从“源头”到“龙头”,从工程建设标准到管理水平,全面提升我省农村饮水安全一项系统工程。以“规模化、标准化”为目标,一是实施“千厂万村工程”建设:加快推进城镇管网延伸和联村并网,以及农村供水管网改造建设。“十三五”期间计划建设城镇管网延伸和联村并网工程300处,农村管网改造800处。二是小水厂制水工艺改造:对初期低标准建设的偏远山区村级供水工程,受地理环境制约不能延伸或扩并的,因地制宜进行制水工艺改造,配套完善水处理净化和消毒设施,提高供水水质,实现标准化供水。“十三五”期间计划建设800处。

(3)全面加强农村水利管理工作

一是抓好开化等四个农田水利设施产权制度改革和创新运行管护机制国家试点县工作。用3年(2015年~2017年)左右的时间取得突破和成效,形成一批覆盖不同工程类型、不同自然和社会经济条件,产权明晰、管理规范、运行良好的示范工程。通过先试先行,积累成功经验。二是抓好面上深化农村小型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体制改革工作。根据省水利厅、省财政厅、省发改委《深化农村小型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意见》,要求各市除纳入国家有关部委试点改革范围外,至少确定一个试点县,围绕小型农村水利工程建设实施方式、工程产权制度、运行管护方式三要素进行探索。三是抓好基层水利服务体系服务能力提升工作:继续开展浙江省首席水利员遴选工作,开展基层水利服务机构标准站所建设,继续加强基层水利员培训工作。四是抓好农村水利信息化建设。不断完善浙江省农村水利信息平台建设:补充开发大中型灌区、大中型泵站、圩区整治等项目报送模块,实时掌握工程进度;升级浙江省基层水利服务体系信息系统,实现基层水利员换证、培训报名、首席水利员评选网上办理功能。同时,继续推进圩区整治、万方以上山塘图上标绘工作,计划新增重点农村供水水厂、排涝闸站上图工作。

三、进一步加强农村水利工作有关建议

(一)研究制定农田水利地方性法规

目前,我省农民家庭收入并不主要依赖于农田产出,农户参与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和管理热情不高。农田水利工程实质上主要依靠政府投入来建设管理。由于农业产值占地方经济总量比重很小,一些地方政府没能把农田水利建设管理摆到议事日程,停留在主要依靠国家或省安排资金搞些建设。虽然我厅已将农田水利建设情况纳入“五水共治”考核、粮食安全考核、国土耕保考核之中,但威力、效果、作用十分有限。建议研究制定我省农田水利相关条例,以法律形式使我省农田水利事业发展有法可依;落实农田水利建设行政首长负责制,健全部门分工协作制度,推动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支持、受益主体参与的农田水利建设管理工作格局。

(二)完善小型农田水利公共财政投入机制

小型农田水利投入多渠道、多部门,水利、国土、农业、发改、农业综合开发等都有支持,缺乏统一协调机制,未能形成统一的建设标准和补助标准以及系统的规划指导,一些地方相关部门各念各的“经”,投入绩效不理想。一是存在着多头申报、重复申报、虚报冒领政府补助的隐患;二是由于不同部门在项目建设内容存在重复和交叉,存在着竞争项目实施区域、争夺项目建设地点现象;三是由于不同部门协调配合难,县级农田水利规划权威性不足,成片推进策略很难实现。建议加大涉农资金整合力度,完善资金使用方式。

(三)切实改变中央资金项目管理方式

农水项目小、涉及面广,看起来简单,实施起来复杂;而又大多属中央项目、辈分大、要求高;既要干的人努力,又要老天爷帮忙。当前,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规模化节水示范县等项目进度滞后,其制约因素主要在前期工作上,一是前期工作程序复杂,基本按照发改委先批复年度可研,再批复实施方案的程序,在中央年度计划未明确前不批复可研,而中央年度计划往往要到下半年才下达,因此可研和实施方案的批复一般都到年底才能完成,使得项目建设到第二年年初才能实施,错过了冬春修水利的大好时机。二是前期工作环节多,灌区改造工程多属原址改造,但可研批复前仍需规划选址及土地预审,水保、环评等环节,导致前期工作时间较长。加上土地征用、政策处理、天气变化等不可预测因素的困扰,进度更加迟缓。建议切实改进有关中央资金项目管理方式,放管结合,简化审批,提高行政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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