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做好学生放寒假相关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本学期学生于2013年1月8日起放寒假,下学期于2013年3月2-3日报到,4日按课表上课,3月9-10日为本学期期评成绩不及格课程补考时间。现将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生原则上于1月10日前离校,后勤处将于11日上午对各宿舍停水停电。原则上学生寒假不能留校,确因特殊情况需要留校的学生必须写出书面申请,经所在学院审核同意并签订安全协议书后,报学工部批准方能留校,经批准同意留校的学生,各学院要指派安全责任人。
二、凡批准留校的学生由学工部统一安排住宿,严格遵守校纪校规,严禁在宿舍内生火、点蜡烛、私接电源、使用大功率用电器。凡违反学校纪律者,将按照学校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三、学生离校时必须将贵重物品如电脑、贵重衣服、现金等带离寝室,存放在安全、稳妥的地方,如放在寝室而引起丢失、损坏,学校概不负责。学生离校前,各学院要认真组织学生彻底打扫寝室卫生,关好门、窗、水、电,贴好封条,各学院1月10日要对本学院学生宿舍进行检查。
四、1月11日上午,学工部、保卫处、后勤处将对学生宿舍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进行通报。
五、寒假期间,同学们要遵纪守法,遵守公民道德规范。要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树立良好的大学生形象。学生在离校、返校途中及寒假期间,要特别注意安全。
六、各学院要对本学院学生进行去向登记,填好寒假学生去向登记表并签名,学生原则上2月25日后方可返校。
祝全校学生春节愉快,身体健康!
湖南文理学院学生工作部 2012年12月24日
《关于认真做好学生放寒假相关工作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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