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实验学校初中部科任教师安全工作责任书
为加强学校安全防范工作,强化学校管理,消除不安全隐患,杜绝危害事故发生,创建良好、安宁的教育教学环境,做好学生安全管理工作,特拟订科任教师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
1、科任教师上课期间或自习看班期间为本班级的直接负责人。
2、每节上课时任课教师要了解班级学生的出勤情况,对无故缺勤的学生要及时了解缺勤的原因,及时查找,若有异常,与班主任取得联系,班主任应积极配合查找,及时通知学生家长。科任教师要写书面材料经班主任签字后向校长或安全副校长汇报,严防学生在校时间到社会发生不安全事故或违法犯罪。
3、在任何情况下,科任教师不得讽刺、挖苦、辱骂、殴打学生、不得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侮辱学生人格、把学生赶出班级。
4、科任教师要科学地布置课后作业,不得以任何名义向学生收取有偿补课费。
5、科任教师不得让换心脏病、高血压等疾病或体质虚弱的学生参加剧烈体育、劳动技能活动,在体育、劳动技能活动中要时刻关注学生的身体健康。不得组织鼓励学生参加未成年人体能难以承受的、与教育无关的活动。
6、体育老师上课前严格检查体育锻炼场地、器材。管理好铅球、标杆、铁饼等体育器材,高危器材要在体育教师的指导监督下使用。
7、课余时间,教师不得让学生为自己办私事,谋私利。
8、完成学校安排的安全值班任务。
9、教师发现有违纪违规或未成年人组织参加实施不良行为的团伙,应当及时予以制止,发现该团伙有违法犯罪的,应当及时向班主任或校长报告;教师发现有人教唆、胁迫、引诱未成人违法犯罪的,应当及时向班主任或校长报告。
10、教师发现学生逃课在外、不遵守交通规则、骑车载人、打架斗殴、赌博;攀爬校舍、围墙、校门等高危物体;吸烟、玩耍、私自下河游泳、滑冰;到陡坡边坡危险地带玩耍;携带管制刀具,进入网吧等,要及时制止,加强教育。
11、教师要保管好学校的钱、财、物。如发现闲杂人员进入校园,要留心盘问,并动员其离开校园,做好防火、防盗、防事故、防破坏等“四防”工作。
12、注意用火、用电安全,不得违章牵拉电线,在砖木结构屋内或有严禁烟火警示的屋内,严禁抽烟,使用电炉、电热棒、蜡烛、明火等。
13、不观看、不传播淫秽书刊、录象、光盘等。不拉帮结派,聚众闹事,结伙斗殴。不能罢课、闹事、非法集会和示威游行,不能越级上访。
14、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学校和安保人员各执一份。签字日起正式生效,有效期壹年。
学校盖章: 科任教师签字: 校长签名: 身 份 证 号: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