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阳中心小学科任教师安全责任书
为切实做好学校安全防范工作,进一步落实“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形成
人人、事事、处处想安全、抓安全的良好氛围,杜绝安全隐患事故的发生,保护广大师
生的人身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 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社会稳定,特签订本责
任书。
一、责任内容:
1、科任教师应对课堂纪律、安全全面负责,上课应认真清点学生人数,体育课、微机
课、课外活动,科任教师要做好安全教育和预防保护工作,严防安全事故发生。
2、任课教师有义务结合学科特点,渗透对学生的安全知识教育。
3、活动类课老师应事先准备工作,对场地、器械进行检查,活动过程有保护措施。
4、各专用教室教师在专用教室授课前,应对实验仪器设备进行检查,具体指导学生正
确操作,严格操作程序,严防安全事故发生。严禁学生将仪器等带出专用教室。
5、严防因体罚、变相体罚,违反教育法规等造成的学生致死、致伤残等学生伤害事件
的发生。
6、严格执行上课制度。上课时间教师不得随意离开教室,接听电话;更不允许擅自让
学生离开教室或学校。发现学生缺课要及时与班主任联系,发现学生有病痛或发生意外
伤害的须及时送医院,并立即与班主任和监护人取得联系。
7、参加各种竞赛、考试、校外活动必须报学校批准,并制定出安全预案;需租乘车辆
的,租乘的车辆必须证照齐全,经过车检,车况良好,不得超载。
8、放学后,不得以任何理由滞留学生。
9、对于安全事故发生的地点,实行首问责任制,即在事故现场的教师无论是否是自己
的工作,均有责任对安全事故进行积极稳妥的处理,并及时向值班领导汇报。
10、受班主任委托代理班主任工作的教师,在代管期间履行班主任职责,并负有班主
任工作的安全责任。
二、责任追究:
1、实行安全工作岗位责任制,即每一位教师在自己的工作范围内都是安全工作第一责
任人;科任老师是所在课堂的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出现的安全事故负总责。
2、对首先到达事故现场而没有进行稳妥处理的教师,视为失职,并追究相应的责任。
3、因失职造成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学校将取消该教师当年评优晋级资格;情节、后
果特别严重的,学校将移交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进行处理。
学校:夏阳中心小学教师:
2012年9月2日
有乱串或起哄与斗殴等安全事故的发生。
12、需要对学生课外辅导、补课或组织活动,要征得学生与家长同意,教师不能离开学生,保证学生人身安全。责任人签字:主管领导签字:中心小学 2006年3月6日
有乱串或起哄与斗殴等安全事故的发生。
12、需要对学生课外辅导、补课或组织活动,要征得学生与家长同意,教师不能离开学生,保证学生人身安全。责任人签字:主管领导签字:中心小学 2006年3月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