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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局法制建设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2020-03-02 04:03:31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2007年以来,区司法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和十七大精神,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全面发挥司法行政各项职能,进一步提高司法行政工作水平,各项工作呈良好发展态势。

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不断深入

(一)积极推进重点对象学法用

法工作。

1、为切实抓好重点对象的学法用法工作,制订完善了领导干部、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村民、外来务工人员等六类人员的学法用法工作制度。抓好各级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活动。7月,邀请浙江大学法学副教授作《物权法》专题报告。区委中心组成员、区属各部门正股以上干部500余人听取了讲座。9月,组织全区462名科级领导干部进行普法培训及考试。10月,组织全区2194名一般干部职工进行了学法建档考试,对党群和宣传系统及城区四个街道的干部职工进行了集中统一考试,其他单位的干部职工则在完成普法练习册的基础上由本单位自行组织考试。

2、积极开展未成年人普法教育。围绕“两法一条例”的宣传,切实开展系列宣传活动。如6月1日,修订后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开始施行,我们及时编印宣传资料,发放到各中小学校张贴宣传。11至12月,联合区委宣传部、关工委、教育局、团区委在全区青少年中开展了以“读一本法制书籍、看一场法制电影、开展一次法制实践活动”为主题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此外,在**普法网和远程网上设立了青少年学法专栏。联合区教育局,监督全区各中小学做到计划、教材、师资、课时的“四落实”。同时,抓好教职员工的法制宣传教育,7月份,积极配合全区中小学校长、政治教师、法制副校长法律知识培训工作,并组织全区2724名教职员工进行法律知识建档考试,进一步提高教师的法制教育水平。

3、切实加强农民和外来务工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利用“综治宣传月”、“乡风评议”等活动,开展送法律书籍进村入户及法律咨询、组织法制图板展览等活动。在黄村乡陆村及大港头河边村两个试点村开展“守法户”评选活动,并在全区全面铺开。加强对外来务工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主动参与区暂住人口与出租房屋管理工作,及时编印法制宣传资料,分发到各社区、厂区,加大对暂住人口的法制宣传力度。同时,通过开展法律咨询活动、为外来流动党员上法律课等形式,为外来务工人员依法维权提供帮助。

(二)广泛开展“法律六进”和“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活动。

1、“法律六进”是“五五”普法工作的重要内容,我们结合本区实际,在年初制定了实施意见,并认真组织开展了各项活动。在机关,继续坚持和完善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制度、法律知识年度考试制度、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在农村,强化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建设,在乡镇所在村及较大行政村建立法律科普长廓,目前已建立20个长廓,及时向各村赠送法制宣传挂图和资料,定期向农民群众普及法律知识。在社区,认真总结“法律进社区”经验,在原来推行的法制宣传教育“五个一”工作目标的基础上,积极探索社区法制宣传教育新途径。在学校,切实开展了“送法进校园”活动,购买1000余套《青少年法律知识读本》赠送给全区各中小学校的每个班级,组织学生开展读书活动,并通过该书中设计的“心灵对话”平台,组织青少年学生积极参与对话交流和法律知识竞赛。在单位、在企业,积极开展争创“依法办事示范单位”活动,稳步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企”。

2、继续加强对“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活动的指导,今年以来,我区全面开展了村级民主管理规范化工作,村级基层民主管理得到普遍提高,全区100%的村和社区开展了“民主法治村(社区)”建设活动,并积极参与了“民主法治村(社区)”星级达标活动,培养和树立了一批先进典型。按照全面推开、逐年深化、整体推进的要求,今年各乡镇(街道)70%的村达到三星级以上“民主法治村”,60%的社区达到三星级以上“民主法治社区”。

(三)深入开展面向大众的法制宣传活动。

1、积极组织参与各项主题活动。在妇女权益保护日活动、“12.4”全国法制宣传日、送法律政策下乡活动、乡风评议等活动中,积极编印各类宣传资料,下发至各乡镇、街道、村及社区,并开展现场法律咨询服务。5月份,组织了“骑游宣法制”活动,即组织市骑游协会的会员骑自行车到各社区,分发宣传资料,进行法律宣传。

2、编发面向不同对象的各类普法学习资料。如面向全区科级领导干部,制作了2008年法制台历,以图文并茂的形式解读相关法律条文。面向全区青少年编发了《青少年法制讲课稿》,针对青少年犯罪及青少年自我保护问题进行讲解。面向农民,参与区委宣传部组织的《建设新农村——便民实用手册》的供稿和编辑工作,该书共印发5万册,深受农民欢迎。

3、开辟了新的宣传阵地

。在继续做好原有的**普法网、双向集信通法制短信平台,广电新闻中心的“普法天地”专栏建设的同时,从今年起,在农村党员远程教育网上播放有关农村普法的专题片。

二、基层基础工作进一步加强

(一)抓好基层司法所基础设施建设。

按照省厅对基础设施建设分三年逐步落实的要求,对2007年基层司法所办公用房建设,按照计划抓好落

实工作。对乡镇(街道)司法所业务用房建设从项目申报、立项、进度情况进行全面指导和监督,并及时与各乡镇(街道)政府签订了司法所用房调剂使用协议书。同时,根据实际情况,对有条件的司法所先行调剂,分轻重缓急,不同情况区别对待。今年5月和10月,又会同区发改委对2006年和今年的基层司法所基础设施建设进行了抽查,对查找出来的问题,及时进行查漏补缺,做好迎接省司法厅省财政厅和省发改委联合对我区抽查的各项准备工作。经过积极努力,我区去年计划的480平方米建设项目已峻工,2007年6个项目也完成了,还有1个项目正在建设中。基层司法所办公设备明显改善,17个司法所均配备了电话、电脑、打印机、传真机、数码相机、空调等。2008年的最后3个项目也已完成立项。

(二)进一步加强基层司法所队伍建设。

去年,我区因部分乡镇撤并,行政区划和人事有了较大变动。为适应工作需要,今年年初,我们在反复征求各乡镇(街道)党委政府意见后,及时调整了各乡镇(街道)司法所所长、副所长及司法助理员,充实了基层司法行政工作队伍。今年6月,我局又面向全区公开招聘了12名大专以上学历、35周岁以下的司法协理员充实到基层司法所,并选调两名司法行政人员充实到派出司法所,从而进一步加强了基层司法所力量,确保每个司法所有2名以上专职工作人员。

(三)积极推进人民调解规范化工作。

今年,我们按照丽政发(2007)19号《关于转发市司法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精神,争取区府办转发了《区司法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意见的通知》,并成立了区人民调解工作指导小组,人民调解工作的经费保障和组织保障得到加强,进一步推进人民调解规范化水平。全区各乡镇(街道)人民调委会换届后,及时对新上任的调解主任和人民调解员进行了各种形式的业务培训。同时,我们还将人民调解徽章和调解标识发放到各乡镇(街道)调委会和人民调解员手里,要求在调解中佩带标识上岗,并要求乡镇(街道)级调委会做到调解制度、徽章上墙,有条件的建立人民调解庭。还印制了各行政村(社区)纠纷调解登记薄和统一的规范化调解文书格式,发放到各乡镇(街道)调委会。今年以来,全区调委会调解民间纠纷951件,成功923件,成功率达97%,其中乡镇(街道)调委会调处450件,成功439件,成功率达97.5%,防止民间纠纷引起自杀5件,防止民间纠纷转化为刑事案件13件,较好地维护了基层社会的稳定。

(四)开展矛盾纠纷月排查和重点疑难案件调处。

除按照要求每月对各乡镇(街道)矛盾纠纷开展排查,对排查出来的纠纷进行疏理,对可能引起上访和发生群体性的案件,及时反馈给有关部门的同时,对出现矛盾纠纷的乡镇(街道)进行跟踪和督促。该作出建议的,要求及时启动预警方案,落实做好有关人员工作,并将报表上报给主管部门和有关领导,作好参谋。同时,还对“五一”、“十一”、“人代会”等重点时期开展排查。今年,基层司法所协助基层政府调处社会矛盾纠纷190件,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150次,防止群体性上访24件,制止群体性械斗4件,较好地发挥了基层司法行政职能。

(五)切实做好年度基层法律服务所年检及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注册工作。

注销了碧湖法律服务所,法律服务人员兼并到处州法律服务所。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严格执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对专、兼职法律服务工作者区别对待,将处州法律服务所彻底改制成自收自支的中介机构,整合了城区各法律调解室。今年以来,基层法律服务所共代理诉讼事务25件、非诉讼事务41件,调解纠纷158件,解答法律询问359人次,办理法律援助事务29件。

三、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全面展开

(一)认真做好矫正对象的交接和新矫正对象的接收工作。

自去年我区被确定为社区矫正试点单位以来,我们认真贯彻省、市有关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精神,借鉴我省其他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做法,按照依法、规范、有序和积极稳妥的原则,结合**区实际,全面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自去年开始后,从公安移交接受了327名矫正对象,今年,又新接收矫正对象198名,期满解矫144名,重新犯罪被拘留逮捕的4名,因漏罪被收监的2名,被劳教1名,病故1名。目前,全区共有在矫对象373名,其中管制2名、缓刑311名、假释10名、暂予监外执行7名、剥夺政治权利43名。对矫正对象全部建立了矫正档案,分发至全区各司法所,纳入矫正管理。

(二)加强队伍建设,完善组织机构。

**区成立了以常务副区长为主任、区政法委副书记、区司法局局长为副主任,法院、检察、公安、人事、财政等相关部门分管领导为成员的社区矫正工作委员会,并在我局设立办公室、增设社区矫正工作管理科。17个乡镇(街道)也相继成立了以分管领导为组长的社区矫正领导小组。部分乡镇在村级成立了社区矫正工作站,初步形成了三级社区矫正工作网络。全区共有专职矫正工作人员26名(公务员14名,协理员12名)、志愿者153名、村(居)辅助人员369名。全区5个乡镇(街道)派出司法所确定一名干警专职、其他干警兼职,12个内设乡镇(街道)司法所由我局聘用1名司法协理员为专职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由乡镇确定干部为兼职社区矫正工作人员。

(三)制定工作制度,规范工作程序。

根据省、市社区矫正工作要求,我们在原有的《**区社区矫正工作意见》和《**区社区矫正工作实施方案》的基础上,转发了社区矫正对象奖惩考核暂行办法、工作流程、档案管理等制度,在制度层面上形成我区社区矫正工作模式。根据社区矫正的工作特点,制定了社区矫正工作职责、纪律、制度、流程图,并制作镜框发给各司法所办公室挂墙,从而严明纪律,规范程序。7月份,研究制定了社区矫正工作考核奖惩办法,从而激发矫正工作者的积极性,做到奖惩分明,促进工作效率,有效提高全区社区矫正工作质量。

(四)注重业务培训,夯实工作基础。

社区矫正是一项法律性和政策性都很强的工作,为此,我局把业务培训工作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制定了一套有效的培训方案,即“课堂讲解——岗位实际操作辅导——回到课堂讲解”的方法。1月25日,举办了一期全区社区矫正业务培训班,全区基层司法所、公安派出所、社区民警共57人参加了培训。5月上旬,我局又组织人员深入各基层所,开展业务巡回辅导,面对面、手把手的讲解工作程序和实际操作要点。针对实际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我区以农村地区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为主的特点,7月,又组织了一期社区矫正业务培训班,各基层司法所干部和新招聘的司法协理员共34人参加了培训。通过多次集中培训和岗位实际工作指导,全区矫正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得到明显提高,工作能力得到加强,确保社区矫正工作的正常运作和深入开展。

(五)严格执法检查,促进工作落实。

为不断提高我区社区矫正工作的规范执法,进一步完善社区矫正执法工作制度,促进各项工作的落实,今年以来,我们着重加强了执法检查工作。5月下旬,为了迎接省社区矫正办组织的全省执法检查活动,做好自查工作,会同区检察院、区公安分局工作人员,对5个派出司法所和3个乡镇司法所进行了五种罪犯监管工作的检查。8月份,又从组织机构建设、台帐建立、档案管理、工作制度落实上进行了全面检查。此外,积极组织开展年终考核和专项检查。专门成立考核检查组织机构,11月下旬,局考核组会同区检察院工作人员,严格按照《**区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奖惩考核办法》,对全区17个乡镇(街道)司法所开展一年以来矫正工作各项制度和监管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了综合检查与考核,并使用百分制进行评比,同时,对全区矫正对象进行了集中教育。通过一系列的检查考核活动,全面了解和掌握各基层司法所矫正工作的基本情况和存在的问题,指出了整改环节,提出了整改措施,处理了一些疑难问题,有效地促进了基层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

(六)认真开展脱漏管排摸,加大矫正监管力度。

根据中央五部委,中央综治办有关部门开展核查纠正监外执行罪犯脱管、漏管专项行动文件精神,8月中旬,我局与区综治办、法院、检察院、公安联合制定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成立了组织机构,明确职责分工,召集各司法所所长和从事矫正工作的人员召开专项行动动员会。8月底,到全区17个乡镇(街道)检查、指导专项行动。通过基层排摸,并与法院、检察、公安仔细的核对,查清了我区社区矫正对象的人员底数和脱、漏管情况,对脱、漏管原因进行了认真分析,提出专项治理意见,积极向公安、检查部门反映,加大社区矫正监管力度。

四、安置帮教工作稳步推进

(一)认真做好首次帮教工作。

一是向归正人员宣讲国家法律法规、《浙江省安置帮教工作办法》有关规定,开展谈心活动,在思想上进行耐心开导,使他们重新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减少他们对社会的抵触情绪,为减少重新犯罪打下良好基础。二是做好解困帮扶工作,归正人员有些刑期较长,重新回归社会可能有些不适应,而且个别人员因为年龄、身体、家庭等多方面的情况,一时生活上面临着许多困难,我们把这类特困(“三无”)归正人员作为重点帮扶对象,进行重点帮助,以解燃眉之急,实行人性化帮教措施。局里在办公经费紧张的情况下,适当的补助归正人员,起到了良好的帮教效果。如大港头镇杨山毛田村归正人员吕某,家庭生活十分困难,我局领导获知后,非常重视,当场给予500元困难补助,使其回归社会后能吃上“第一餐饭”,并嘱咐他尽快恢复生产,做一个自食其力,遵纪守法的公民。

(二)落实帮教措施,深入开展帮教。

今年以来,共接待办理归正人员登记手续204件。其中刑释人员129名,解教人员9名,缓刑人员51名,假释人员5名,其它人员10名。对以上列管人员全部建立了个人档案,逐个签订了《归正人员遵纪守法责任书》,按规定及时给登记人员所在乡镇街道司法所寄发《通报》,建立归正人员一人一档,落实“一帮一”结对帮教措施,及时移交档案材料,确保基层司法所开展正常的帮教工作。所移交材料登记信息齐全,档案规范、完整。全年帮教率100%,安置率为98.55%,重新犯罪率为1.01%。

(三)积极开展人性化帮教。

在工作中我们主要做好两个方面:一是开展亲情帮教。各司法所在开展“一帮一”结对帮教措施过程中,通过上门走访、归正人员每半年汇报思想工作的时机,及时掌握思想动态,有针对性的开展帮教工作,同时,力所能及帮助解决一些归正人员生活、家庭、就业等方面的实际困难,如在就业安置渠道上建立归正人员技术特长数据库,便于向有关企业推荐就业。同时,积极学习外地的一些成功经验,使归正人员安置工作有新的突破。二是拓宽安置帮教渠道,加强与相关部门联系,积极开展对服刑人员的帮教工作。我们曾与水阁工业园区飞雁羽绒公司、欣和实业公司进行联系,为安置工作拓宽了一定的社会基础。全年与相关监狱联系,开展了五批次可视电话亲情帮教活动。参加帮教活动的服刑人员家属20余人次。服刑人员与亲属面对面的交流沟通,可以起到感化、关爱,感动的帮教作用,使服刑人员安心改造,争取宽大处理,早日回归社会。

五、法律援助服务面不断拓宽

(一)加强援助律师队伍建设。

一是借深化“作风建设年”活动的契机,加强学习,进一步提高援助律师的责任意识、服务意识,以良好的精神面貌为群众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二是重视律师的业务知识培训,积极组织执业律师、援助律师参加省厅举办的培训教育,提高业务水平和办案能力。三是积极加强案件办理流程的规范化管理,进一步完善收派案、档案制度,规范案件的办理程序,提高办案质量。

(二)围绕政府中心工作提供法律服务。

继续推行领导下访援助律师随同制度,在每月15日领导接待日一起参与上访、信访处理工作,利用职能优势,加强预防和妥善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引发的各类事件,引导群众依法合理表达诉求,依法解决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同时,围绕政府中心工作,积极接受政府指派,办理相关案件。今年以来,接受政府指派办理涉法信访、调解纠纷、现场见证等案件7件,如配合张文成资产清算小组协调处理拉芳舍、太平洋酒店等房屋权属,代理张文成经济纠纷案件,使张文成资产寻求最大化。参与处理丽南村综合大楼信访案件、李水洪人身赔偿案等,得到了政府部门的肯定和好评,为维护社会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

(三)畅通援助渠道,努力做到应援尽援。

今年以来,共办理各类案件236件,其中刑事辩护67件、民事代理75件、劳动仲裁1件、非诉讼代理93件,涉及受援对象有未成年人65人、残疾人17人、老年人11人、经济困难152人。接待来信来电来访800多人次,多次至社区、乡镇进行法律咨询,为群众解忧答惑。

(四)加强法律援助工作网络建设。

充分发挥各基层法律援助工作站作用,将服务触角延伸到乡镇、街道,从而使法律援助更加贴近农村和社区,贴近特殊群体,贴近群众。今年以来,各法律援助工作站、法律服务所以调解、和解、诉讼、仲裁等形式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08件。为加强工作联动,对**区维护国防利益法律援助站人员进行调整。在工作程序、服务方式等方面努力以简便、直接的方式和途径服务特殊群体。此外,积极做好处州律师事务所清算、注销等相关工作,及做好新设立的律师事务所注册、申报等工作。

六、队伍整体素质进一步提高

(一)认真抓好十七大精神的学习贯彻和政治业务的学习。

党的十七大描绘了新的时代条件下继续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宏伟蓝图,也为继续推动党和国家的事业发展指明了前进的方向。我们认真抓好十七大精神的学习贯彻,周密安排、认真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学习研读党的十七大文件,学习十七大报告和党章,深刻领会党的十七大的科学内涵、精神实质、根本要求。同时,紧密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和队伍建设的实际,抓好各项学习和主题教育,提高队伍的思想政治素质。今年以来,组织开展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深化“作风建设年”、正反典型案例学习讨论等活动。根据有关部门的要求,及时组织党员干部收看、学习电视教育片,结合正反面典型案例,从宗旨意识、大局意识、服务意识等层面入手,进行深入剖析,开展教育。年初,认真制定安排全年学习计划,落实夜学、每周学制度。进一步健全完善并落实好集体学习、个人自学、检查考核等制度,以确保实效。

(二)积极开展深化“作风建设年”活动。

认真贯彻落实区委深化“作风建设年”活动精神,紧紧围绕司法行政工作任务,专题研究部署开展深化“作风建设年”活动。4月,召开全局干部大会,对深化“作风建设年”活动进行全面动员部署。成立深化“作风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明确工作分工,加强对活动的组织领导。制定实施方案,进行周密安排和部署。同时,提出了抓保障,树形象;谋新招,出实效;固基础,求发展;严管理、建机制;强服务、有作为;练内功、赢地位的具体要求,从而认真贯彻上级要求,全面组织实施,确保深化“作风建设年”活动落到实处。根据区纪委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在各司法所开展民主评议基层站所暨创建“群众满意基层站所(办事窗口)”活动,成立了专门的领导小组,切实加强领导,积极开展以严格依法行政,提高服务质量,优化服务环境为主要内容的创建活动,将该项创建活动与深化“作风建设年”活动相结合,相互促进,推动司法行政工作的更好发展。

(三)切实加强制度建设,进一步强化监督。

为改进机关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我局从加强制度建设入手,深入查找和解决当前干部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在原有的《财务制度》、《物资采购管理制度》、《人事管理制度》、《领导集体决策重大问题议事规则》等制度的基础上,重新制定并完善了《党风廉政制度》、《学习制度》、《机关ab岗工作制》、《考勤制度》等12项规章制度,围绕如何进一步提高效率、优化服务、建立健全机关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从工作作风、制度、纪律、工作执行能力等方面作出具体详细的规定,切实用制度规范干警的行为,进一步强化监督,加强管理,落实责任,推进工作的有效开展。

(四)加强业务调研和信息报道工作。

年初,按照各科室工作实际,确定各科室调研课题,认真开展业务和法学理论调研。按照区委组织部作出的《关于巩固和深化区级领导班子成员蹲点调研成果推动区直机关干部深入基层转作风办实事的通知》精神,5月中旬至6月中旬,我局领导到**区双黄乡贾坑村开展专题调研。对基层民主法制建设的现状和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调研。通过召开座谈会,走访慰问困难党员群众、上门走访等形式,了解社情民意,广泛征求听取意见,同时,撰写了调研文章,对司法行政机关如何更好地服务于新农村建设提出思考和具体的对策。此外,做好信息编发和上报工作,全年编发司法简报22期,其中被省、市司法行政简报录用9篇,被区委、区政府信息录用11篇。

在工作中,我们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然存在着一些不足,主要有:法制宣传教育缺乏系统的评估体系,亮点不多、实效性和针对性仍有待于加强;基层司法所排查回访工作落实还不够好,检查力度不够;社区矫正试点工作机构和执法主体的矛盾还有待于进一步理顺,社区矫正队伍有待于加强、业务水平需要进一步提高;归正人员安置渠道需要进一步拓宽,安置基地没有建立,帮扶解困工作开展不够;法律援助人员紧、硬件滞后,协调农民工维权体系和网络建设等方面有待加强等等,这些都有待于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努力加以改进和提高。

**区司法局

2007年12月26日

司法局年度法制建设工作总结

湘乡市司法局法制建设经验总结

长寿区法制建设工作总结(11月11日交司法局)

法制建设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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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建设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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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建设工作总结

司法局法制建设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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