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财政厅对中西医结合病医院住院部大楼桩基、基坑支护等工程审核的反馈意见
南昌市财政厅:
我单位对南昌市财政厅审核的中西医结合病医院住院部大楼桩基、基坑支护等进行了认真的核对,存在如下几点意见。
一、水冲法引孔桩基部分:
1、工程数量有误,总数量应为629根桩(其中有3根试验桩,12M/根).
2、桩的施工工艺不同导致桩的计价项目的单价不同,审核的单价严重偏离实际。
3、桩的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探桩、管桩顶灌孔、钢板桩尖,锚入承台内的钢筋、钢板及割桩均未计。
二、基坑支护桩部分:
1、支护灌注桩的单价没有按协议进行换算。
2、支护灌注桩的工程造价没有计取间接费、规范等。
3、支护灌注桩的主钢筋没有计算电渣压力焊。
4、冠梁、腰梁的钢筋、模板用量少算。
5、腰梁上的铁件未计。
6、钢管扶手、栏杆的规格为φ50*3.5,审核有误,数量少算。
7、植筋的数量少算,应未236根。
三、机械进出场费项目少算。
《中西医结合病医院住院部大楼桩基.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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