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人范文网 范文大全

普法宣教工作方案修改1

发布时间:2020-03-02 00:49:12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2018年度普法宣教工作方案

结合市高法院及市五中法院2018年度工作要点,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以下简称少审庭)制定了2018年度少审庭工作要点,现就2018年度审判延伸工作中的普法宣教工作方面初步方案汇报如下:

一、主要内容

(一)“小公民法律课堂”建设

“小公民法律课堂”着眼于在校中小学生法治素养普及提高,针对10至18周岁的青少年,根据青少年成长过程中的心理特点、智力发展水平和社会化程度,再划分为10周岁以下、10至15周岁、16至18周岁三个阶段分别开展符合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活动。

1.“校园课堂”

(1)针对10周岁以下年龄较小的小学生,聘请专业设计公司重新设计PPT教学课件,增强趣味性和动画感,将知识与乐趣融合为一体,形成内容的个性化、模块化、全面化。授课内容主要围绕公民意识、规则意识、法律意识展开,目的是普法宣传,引导同学们建立公民意识、规则意识、法律意识,培养同学们对规则、法律、人民法院的尊崇感。

(2)针对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法律课堂内容结合社会热点并考虑学校需求,采用法律知识与案例结合的方式进行讲解,引导中小学生理解法治的核心要素—规则意识,自觉遵守法律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远离不良行为和违法犯罪,同时引导中小学生树立对法律的崇尚和敬仰,自觉遵纪守法,提高法律素养。

(3)“职教普法”。针对16至18周岁阶段的职业教育青少年,设置以“教”与“学”为主的法律专门知识普及活动。有针对性的讲授与其职业学习相关的法律知识,针对其即将走上工作岗位的特点和其特定的年龄段,着重讲解常见的劳动法律知识,未雨绸缪,让其在步入社会前有足够的职业法律知识储备。活动地点目前暂定在职高较为集中的永川区(市教委打造的职教城),2018年进行调研并进行初步活动。

以上教学课件设计完成后,统一提供给辖区各法院,由各法院指派专人负责“小公民法律课堂”的“校园课堂”工作,定期培训,形成较为固定的授课模板。

2.“法院课堂”

针对10至15周岁阶段的青少年设置以感受为主的“法院开放日—走进法院”活动,让“小公民”建立对法院的“第一印象”,引导中小学生形成对法院、法官、法律的感性认识,对法院工作充满敬畏和向往。荣昌区法院作为试点法院,已初步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模板,2018年拟在已设立独立建制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的辖区基层法院进行推广,力争在建制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的基层法院全面普及,全面覆盖在辖区基层法院所在的行政区划内的中小学,活动频率达到每周一次。

3.“小公民法律课堂”信箱

为了加强与中小学生的直接联系,及时准确的开展普法宣教和引导工作,拟在市五中法院各辖区中小学校设置“小公民法律课堂”信箱,由市五中法院同意制作并提供给辖区基层法院,由基层法院与辖区内中小学校联系设置,鼓励中小学生将心中困惑和压力通过信件方式传达给少审法官,少审法官定期开启信箱,根据具体情况开展“小公民法律课堂”的相应活动。

(二)家事案件普法

2018年继续与市高院、市妇联、团市委等单位联合,借助网络平台面向社会公众进行专题普法宣传。

(三)失足青少年回访帮教

针对正在服刑、缓刑期间、刑满释放的未成年人开展回访帮教活动;正在服刑人员定期回访2-3次;缓刑期间的未成年犯择期回访帮教1-2次;刑满释放人员择期回访1-2次。

(四)制作微电影《离婚不离爱》

在华龙网拍摄的“离婚不离爱”法制宣传片的基础上拍摄制作微电影《离婚不离爱》,宣传家事审判中的未成年人保护理念。

(五)制作微电影《成长》

总结宣传五中院辖区各级法院少审刑事审判及回访帮教工作成效。

二、活动组织

(一)工作主体

1.“校园课堂”以市五中法院和辖区法院的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为组织主体,由各单位团委倡导青年干警参与,办公室、司法行装处予以必要的配合。

2.“法院课堂”活动的工作主体为市五中法院和辖区法院的成年人案件审判庭、法警支队,办公室、司法行装处予以必要的配合;

3.“家事案件普法”以五中院少审庭为组织主体,协请辖区法院参与,办公室、司法行装处予以必要的配合。

4.“失足青少年回访帮教”以五中院少审庭、党办为组织主体,协请辖区法院参与,办公室、司法行装处予以必要的配合。

5.微电影制作以五中院少审庭为组织主体,协请辖区法院参与,办公室、司法行装处予以必要的配合。

6.“法院课堂活动”以辖区基层法院为主体。活动开展前,辖区两级法院应高度重视同级及上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党校宣讲团成员的沟通工作,及时通报活动内容,邀请联系各级人大代表参与活动。

(二)协作主体

协请各级教委、团委、妇联、媒体予以配合。

三、活动保障

(一)活动经费支持

1.“校园课堂”需聘请专业设计团队设计制作教学课件,所需经费预计5万元;

2.“法院课堂”由各基层法院安排活动,所需耗材设备由各基层法院自行安排;

3.“小公民法律课堂”信箱的制作费用预计100元每个, 4.“失足青少年回访帮教”活动涉及的各项费用由各法院自行解决。

5.微电影制作需要聘请专业影视制作公司进行制作,预计每部制作费用10万元,共计20万元。

6.因“校园课堂”和“法院课堂”两项活动需授课人员进行备课,拟给与一定的授课费用,普通常规活动300元/人/次,大型活动500元/人/次。

(二)考核奖励机制支持 1.工作目标考核

考核主体为市五中法院,组成考核小组于年终对辖区两级法院进行工作考核。

(1)已设立独立建制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的辖区基层法院每年举办“法院课堂”不少于6次;建议将未设立独立建制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的荣昌法院和綦江法院纳入考核范围。

(2)“校园课堂”两级法院每年开展不少于12次活动,各法院应保存活动音像资料。

(3)各法院应保存活动音像资料作为考核依据。 2.表彰奖励

年终由市五中法院安排考核组,根据普法宣教工作情况和社会效果对辖区两级法院进行考核,评选出先进集体和个人,分别给与记功或嘉奖表彰,并体现在年终考核中,以提高参与活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方案(修改)

民主法制宣教工作方案

普法工作方案

普法工作方案

公证业宣教工作方案

乡镇禁毒宣教工作方案

环保宣教工作方案工作计划

伊宁市元宵夜焰火晚会工作方案修改1

中学六五普法规划工作方案1

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方案

普法宣教工作方案修改1
《普法宣教工作方案修改1.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编辑。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点击下载本文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