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志愿者的注册
第一条
注册志愿者的基本条件:热心于公益事业,不怕困难,具有奉献精神;具备与所参加的志愿服务项目及活动相适应的基本素质;年龄16周岁以上(16周岁以下的可以跟随监护人或在有组织情况下参加志愿服务)均可到社区志愿站申请。
第二条
注册志愿者的申请程序:
1、凭本人有效证件到所在社区志愿者组织提出注册申请。
2、填写注册登记表。
3、所在社区志愿者组织对申请人情况进行审核,对审核合格的志愿者建立志愿者档案并登陆浉河区志愿服务进行网上注册。
4、领取“志愿者服装和帽子”。
5、进行宣誓。
6、申请人参加社区服务站开展的志愿服务活动项目。
第二章 工作流程
第一条 采集需求、设计项目。坚持以需求为导向,组织社区工作人员、志愿者、党员到空巢老人、留守儿童、残疾人等困难群众家中,了解他们的志愿服务需求,并以此为依据,有针对性地设计志愿服务活动项目,为社区居民关爱他人、奉献社会搭建平台。
第二条 发布信息、招募注册。志愿服务活动项目确定后,社区及时发布招募信息,明确志愿服务所需的条件和要求,吸纳社区居民报名参加。依托全国志愿者队伍建设信息系统等志愿服务信息平台,为有意愿、能胜任的居民进行登记注册。登记注册时,由居民提供个人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服务技能、服务时间和联系方式。
第三章 志愿者服务人员培训制度
第一条 新志愿者培训
(一)新志愿者在完成登记后,必须经过最基础的培训。
(二)培训时间按新志愿者登记累计数确定,就近安排时间进行培训。
(三)培训内容:
①志愿者组织性质、任务、组织架构。
②进行有关规章制度、纪律等方面的教育。
③重点介绍志愿者组织目前开展的项目活动。
④介绍优秀志愿者的先进事迹。
第二条 项目专业培训
(一)志愿者开展项目活动前,原则上都要经过项目培训,即使是没有专业技能要求的,也要通过培训把项目意义、活动内容、时间、地点、要求、注意事项等讲解明白,保证让每名参与该项目的志愿者有一个全面的了解。
(二)对专业性较强的项目,须聘请有关方面的专业人员或有培训资格的志愿者,使项目开展过程中能够保证按要求做细做好。
(三)在项目进行中,如有需要强化培训的,须及时组织好。这样一方面可以使参加培训的人员进一步得到提高,另一方面也可以使培训进一步深化,使之跟得上项目的深入发展。 第三条 志愿者全员培训
(一)全体志愿者每年都要参加一次全员培训。
(二)培训以党办授权各志愿者服务团队为单位。
(三)每年培训后要重新确认所参加的项目,确保项目的时效性。
(四)对因故不能参加培训的志愿者要安排补训。
第四章 社区志愿服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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