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气象局志愿者服务工作制度
一、志愿服务活动遵循自愿、平等、无偿、诚信、合法的原则;
二、遵守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及志愿者章程,尽职尽责的开展工作;
三、工作时应注意人身安全,仪表清洁整齐,按要求佩戴红袖章、胸卡,文明服务,保护环境、爱惜物品;
四、工作时间、工作地点确定后,如有变动请提前通知局文明办,以便安排替补人员;
五、不得以宣城市气象局志愿者身份从事盈利或其他违背社会公德的活动;
六、建立志愿者服务档案,认真将志愿者队伍服务活动和工作内容的记载、图片、录像等及时收集整理归档;
七、志愿服务纳入本局职工绩效考核。
《宣城市气象局志愿者服务工作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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