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12年江西文化旅游形象大使选拔赛的通知
各设区市文化局、旅游局及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文化部、国家旅游局《关于促进文化与旅游结合发展的指导意见》及“第二届中国国际文化旅游节”活动的安排部署,为迎接十八大胜利召开营造和谐稳定社会氛围和良好文化环境,同时,为展开我省文化旅游结合发展的成果,推动文化与旅游的深度结合,促进文化旅游市场的繁荣发展,进一步弘扬江西丰富的人文历史,提升江西文化旅游的品牌知名度,扩大江西文化旅游的影响力,推动全省文化旅游事业的快速发展,经研究决定,江西省文化厅、江西省旅游局共同举办2012年江西文化旅游形象大使选拨赛活动。基本思路如下:
一、活动宗旨
举办江西文化旅游形象大使选拨赛活动旨在展示具有浓厚地方特色的赣鄱文化,挖掘江西丰富的生态资源、历史人文、民族民俗文化底蕴,突显江西文化旅游的独特魅力,推介江西文化旅游的丰富资源,昭示江西文化旅游的广阔前景,展现江西青年佳丽的时代风光,引领文化旅游消费趋势,创建魅力生活空间,使更多的人了解江西、认识江西、走进江西。
二、活动安排
(一) 大赛全称:2012年江西文化旅游形象大使选拔赛
(二) 大赛主题:“魅力、时尚、开放、崛起”
(三) 大赛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江西省文化厅、江西省旅游局
协办单位:各设区市文化局、旅游局
承办单位:南昌市湾里区人民政府
运营单位:江西创古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四) 赛程安排
活动将于四月正式启动,活动分为报名、初赛、复赛、决赛及颁奖晚会,同时举办首届梅岭小姐选拔赛。
(五) 参赛要求
1、报名时间:2012年4月25号-2012年6月25号。
2、报名地点:各设区市文化局及江西省创古文化有限公司(南昌市阳明路440号卫生局大厦11楼)
3、报名条件:年龄在16-28周岁,身高1.60以上的女性青年;身心健康,形象气质佳,亲和力强,高中或中专以上学历;普通话流利、具有一定语言表达能力、才艺水平和文化素质;关心江西文化旅游发展,热爱江西,热爱生活;遵纪守法,无不良记录。
4、报名材料:选手个人免冠彩照2寸2张;验证本人身份证并提交身份证复印件1份;验证本人学历并提交学历证明复印件1份;填写报名表。
5、报名方法:个人报名和地方、单位选送相结合;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相结合;携带本人身份证及近期二寸免冠照片两张、学历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报名地点填写表格办理手续,免收报名费用。
(六) 比赛内容
参赛选手通过形体展示、才艺展示、文化旅游知识问答等方式进行比赛。
(七) 奖项设置
主奖项设置:冠军、亚军、季军及十佳选手
十佳选手为:最佳才艺、最佳潜质、最佳表达、最佳音质、最佳修养、最佳活力、最佳人气、最佳魅力、最佳上镜、最佳仪态奖(其中最佳人气、最佳魅力、最佳仪态、最佳活力、最佳上镜由网络投票产生)
以上获奖选手同时对应获得首届梅岭小姐冠、亚、季军及十佳选手称号。
三、组织领导
本次活动,成立活动组委会,全面负责本次活动组织领导工作。由省文化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汪天行省旅游局副局长李瑞峰担任本次活动组委会主任,中共湾里区委副书记、区人民政府长王建平和湾里区委常委、区人民政府副区长李晓勇担任活动组委会副主任,省文化厅市场局、省旅游局旅游促进与国际合作处、各设区市文化局、旅游局、湾里区文化旅游局及江西省创古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和负责人担任组委会委员。
四、有关要求
2012年江西文化旅游形象大使选拔赛是今年我省文化、旅游领域的一项重要任务,是我省文化传承和旅游推广的重要举措。由于本
次赛事工作量大、涉及面广、时间紧、任务重,届时,组委会将派专人赴部分设区市联系设立分赛区事宜。请各设区市文化局、旅游局大力支持和积极配合大赛组委会做好相关工作,要安排专人负责此项活动并转发此项通知,分赛区活动经费由营运单位负责。
特此通知。
联系人:南 辉省文化厅市场处调研员
电话:0791---86268335
联系人:张 斌省旅游局旅游促进处
电话:0791---86213020
联系人:徐 达江西省创古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电话:0791---86807016(传真)
2012年4月1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