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服务区警务室 协警员管理规定(试行)
根据****局《关于进一步做好高速公路服务区警务室交通协管员管理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们的实际,特制订本规定。
一、交通协管员工作职责
交通协管员在交通民警的指导下,严格按照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省高速公路服务区警务室管理规定》,可以承担如下工作:①维护服务区内交通秩序,劝阻交通安全违法行为。②维护发生在服务区内的交通事故现场秩序,保护事故现场,救助受伤人员。③及时报告发生在服务区内的道路交通、治安情况和其他重要情况,提供有关线索,协助公安机关做好处置工作。④忠于职守,勇于同在服务区内发生的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确保服务区和谐平安。⑤协助交警进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司乘人员的安全意识。⑥接受群众的求助。
二、交通协管员业务学习内容
1、交通协管员要实行岗位前培训。培训内容主要是《警务室管理规定》《交通安全法》、《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治安处罚法》及交通事故,治安现场维护,协助接警处警等技能,经过集中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交通管理协勤证)。
2、日常学习可以自学和集中学习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结合辖区高速公路的巡逻安排,把警务室的管理纳入日常工作中,交警中队领导每半月至少要组织一次学习,工作交流会,听取情况汇报,检查、督促指导各项工作的开展。
三、交通协管员的考勤制度
结合服务区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协警考勤制度。制订日常上下班交接登记和工作巡查日志,把日常工作内容,请假、迟到、早退、好人好事和群众意见登记在册。每天交警值班民警都要到服务区警务室了解情况,检查指导警务区工作,真正做到勤务前移,把巡逻工作延伸到服务区。大队、中队值日领导要督导警务室各项工作的开展,对于工作积极、受到群众表扬的协警员建议上级给予表扬和奖励,对于有违法犯罪嫌疑、严重违纪行为或违反规定制度屡教不改的协管员,建议服务区领导给予辞退。
四、协管员的容貌风纪要求
1、仪表端正,不得披衣敞怀、挽袖、卷裤管,戴歪帽,穿拖鞋打赤脚,头发要整洁,不得留长发和蓄胡须。
2. 在执勤工作中,不准打闹嬉笑,自卫棍不准乱挥乱舞,语言文明礼貌。
3.要统一服装,佩带标志,不得穿着警察制服。 4.上班时间禁止喝酒、醉酒、酗酒。
五、交通协管员的合法权益
对阻挠交通协管员正常工作,侮辱、漫骂甚至殴打交通协
管员的,要及时进行批评和制止,不听劝阻,情节严重的,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同时,要关心爱护交通协管员,努力为他们创造有利的工作条件。调动和发挥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对于交通协管员中事迹突出的先进典型,要及时报告上级给予表彰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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