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院患者健康教育相关制度
为有效发挥健康教育在疾病治疗和康复中的作用,为病人及其家属提供健康管理相关信息的教育,以提高病人、家属自我护理能力,改善健康状况,制定本制度: 一.为健康教育按评估病人及家属实际需求进行,由医务人员、病人、家属共同确定完成; 二.各病区建立健康教育手册,为病人提供健康教育资料; 三.出院教育内容,主要包括如下列各项:
1、告知患者出院时间,交代出院流程
2、带药的指导
出院后需要连续服药的患者,应告知病人严格按医生规定的时间给药途径方法,定期复查服药的效果,用药后如有异常的反应要及时到医院复查。
3、活动与休息的指导
4、营养方面的指导
5、教会病人自我保健与自我照顾的能力
6、告诉病人复诊的时间与地点
7、征求患者意见
四、出院病人健康教育的书写记录: 1.在护理记录单上记录; 2.健康教育评估单; 3.在出院病程记录及出院小结上记录
手术或外伤患者的健康教育:出院当人随访患者,了解患者住院期间的治疗情况、愈合程度、心理状态、家庭状况后,再指导患者出院后注意事项,如伤口的卫生、营养及饮食、康复锻炼及注意休息等,并告知患者复杳时间和联系电话。
慢性疾病患者出院时健康教育:出院当天随访患者,了解患者住院期间的治疗效果、用药情况、心理状态及家庭状况后,再指导患者出院后注意事项,如用药、饮食、肢体功能锻炼指导以及增强抵抗力的方法等,井告知患者联系电话。
老年患者的健康教育:根据老年患者的心理、生理以及社会特征的改变(如各器官的反应性和敏感性减退,新、老疾病的困扰和社会地位、人际关系变化而带来的负而影响,产生焦虑、孤独、忧郁和失落、怀旧等心理特征)和文化索质水平的不同,采取亲切性、礼貌性、保护性、艺术性、通俗性语言进行交流,了解和满足患者需要,及时铁得其临床和心理资料。详细做好出院后用药指导、饮食指导、肢体功能锻炼方法以及学习、生活方式的指导。
出院患者随访、预约管理相关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积极推行医院倡导的院前、院中、院后的一体化医疗服务模式,将医疗服务延伸至院后和家庭,使住院病人的院外康复和继续治疗能得到科学、专业、便捷的技术服务和指导,医院特制定出院病人随访、预约制度。
第二章 随访 第二条 随访范围:凡在我院住院出院后的患者均需进行出院后随访。 第三条 职责:各病区负责对本病区出院后的患者进行出院随访。随访责任人:实行主管医生捆绑住院医生开展随访工作,以“谁主治、谁手术、谁负责”的原则。
第四条 随访时间与频次:原则上一般病人一周、慢性病人二周、肿瘤病人三周。
第五条 随访方式包括电话随访、接受咨询、家庭随访等。 第六条 随访的内容包括:了解患者出院后的治疗效果、病情变化和恢复情况、如何康复、何时回院复诊等。随访后应做好登记。
第七条 临床医生应认真完整书写出院记录,并保证信息准确。复诊时间应根据病人病情和治疗需要而定。
第八条 随访时,随访医师应仔细听取患者或家属意见,诚恳接受批评,采纳合理化建议,做好随访记录。
第九条 随访中,对患者的询问、意见,如不能当即答复,应告知相关科室的电话号码或帮忙预约专家。
第十条 随访后对患者再次提出的意见、要求、建议、投诉,及时逐条整理综合,与相关部门进行反馈,并有处理意见和处理结果。
第十一条 当患者有无理言行时应尽量容忍,耐心说服,晓之以理,动之以情,不以恶言相待,更不允许与患者发生争执。
第十二条 各科均要建立出院病人随访信息登记电子档案,内容应包括:患者姓名、性别、年龄、病历号、职业、科室、经管医生、入出院日期、入院诊断、出院诊断、联系电话、家庭详细地址等内容,由病人本次住院期间的经管医师负责填写。
第十三条 各病区必须建立随访登记本,随时记录随访情况,对随访中顾客有意见或建议时,必须事实记录。
第十四条 院部考核小组及医教科负责随机抽查考核核实,考核结果纳入科内平时管理工作,对应院部《奖惩条例》处理。
第三章 预约
第十五条 门诊服务中心负责出院病人的电话预约,保证电话预约通畅。及时与专家门诊沟通,了解专家出诊情况。
第十六条 预约时需核实(复述)患者实名身份信息。 第十七条 预约采取分时段,参考患者平时就诊时间,尽可能满足患者就诊需要。
第十八条 预约成功后应告知患者相关就诊注意事项。
第十九条 接到专家停诊通知须在第一时间告知患者并帮忙预约其他时间或安排其他专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