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出生医学证明》告知书
尊敬的新生儿父母:
《出生医学证明》是证明婴儿出生状态,血缘关系以及申报国籍、户籍取得公民身份的法定医学证明。是“人生第一证”,具有十分重要意义。真诚希望各位新生儿父母在办理《出生医学证明》前认真阅读以下内容并签字。
一、起好名字。 (1)、父母在给新生儿起名时要仔细考虑,新生儿姓氏应当选用父姓或母姓。取名除了姓氏可以保留异体字外,应使用国务院公布的简化汉字填写,禁止使用繁体、异体、冷僻字登记姓名。 (2)、名字起好后应征求爷爷、奶奶、外公、外婆的意见,确保所取名字家庭成员、亲戚、朋友的一致同意,避免引起家庭纠纷。
二、按时办证
住院期间需提供新生儿父母身份证及结婚证原件、复印件。 (1)、新生儿父母应在新生儿出生后1个月内必须完成《出生医学证明》办理。超过1个月做为遗留问题办理《出生医学证明》。 (2)、无结婚证者需在3个月内提交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DNA亲子关系鉴定书,办理《出生医学证明》。超过3个月的做为遗留问题办理《出生医学证明》。 (3)、领证人必须是新生儿母亲本人或获得其书面授权委托(必须在医院填写)的人。如领证人是新生儿母亲书面授权委托的人。还须出示领证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核对授权委托书。
三、办证时所需证件
(1)婴儿父母的结婚证(登记日期必须在婴儿出生前),原件及复印件。
(2)婴儿出生前父母没有登记领取结婚证的,需要到省人民医院、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以及具备司法鉴定机构的单位办理亲子鉴定。
(3) 父母双方的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
(4) 在我院出生的孕产妇产前必须建立围保手册,已开出《出生医学证明》的婴儿姓名不得修改。
(5) 以上证件齐全者办理双亲《出生医学证明》。
(6) 婴儿出生前,父母没有登记领取结婚证,没有通过司法部门做亲子鉴定的,只能办理单亲《出生医学证明》。 (7) 办理单亲《出生医学证明》婴儿姓只能随母亲。《出生医学证明》不显示父亲信息。
(8) 领证时间:一般要求出院前后办理,最迟30日内。特殊情况需提交亲子鉴定证明的方可延长至3个月内。
新生儿母亲签字:
新生儿父亲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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