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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委办72号

发布时间:2020-03-02 22:19:31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苍委办„2010‟72号

中共苍南县委办公室

苍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开展“五五”普法检查验收

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县直属各单位:

《开展“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的实施方案》已经县委、县政府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紧做好落实。

中共苍南县委办公室 苍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0年6月3日

主题词:“五五普法” 检查验收 印发 通知 中共苍南县委办公室 2010年6月3日印发

(共印200份)

1 开展“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的实施方案

今年是“五五”普法验收总结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和县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各地各单位认真组织实施,使我县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不断深入,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显著成效。为了检验我县普法五年来工作成果,迎接省、市对我县“五五”普法工作的考核,切实保证“五五”普法工作的善始善终,根据中宣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关于组织开展“五五”普法工作总结验收工作的通知》(司发通„2010‟10号)和《浙江省“五五”普法检查验收方案》的相关精神,我县将于近期对各乡镇和县直属有关单位开展“五五”普法的检查验收工作。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和市普法办的指导下进行,由县普法依法治县领导小组组织实施,日常工作由县普法办承担。全县成立4个验收小组开展检查验收,组长分别由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分管领导担任,成员由普法依法治县领导小组部分成员单位相关领导组成。

二、检查时间

从2010年6月14日开始,安排为期一周的检查验收工作,具体时间由各小组组长安排。

三、检查验收方法

(一)检查验收采取以必查为主,适量抽查的方式。36个乡镇、20家县直属单位和挂牌“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的学校为必查对象,此外,龙港镇和灵溪镇分别推荐2个行政村和2个企业作为必查对象。其余县直属单位为抽查对象。

(二)检查验收具体采取以下方法进行评估:

1、听取工作汇报:主要听取近年来普法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

2、查阅档案资料:查看各单位的普法台帐是否规范齐全,各类普法治理工作制度是否健全完善。

3、实地走访考察:主要察看各单位普法工作开展情况;各种普法宣传是否发挥作用。

4、召开座谈会:听取出席代表对学法用法的体会和单位普法工作的评价。

5、问卷调查:调查民众对普法的评价和法律意识。

6、对照检查标准进行评估:检查验收应对照《苍南县“五五”普法检查验收乡镇标准》、《苍南县“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县直属单位标准》进行评估。

验收组对被查乡镇或单位的检查情况作出适当的意见反馈,但不当场打分,不作结论性评价。检查验收结果由县普法办在全县进行通报,并作为“五五”普法先进评选的主要参考依据。

四、人员安排

为了明确分工,顺利地开展本次检查验收工作,现将检查验

3 收组人员及验收单位安排如下:

第一组

组 长:林晓峰 副组长:黄瑞聘 姜祝成 成 员:陈运清 朱为颂

联络员:吴欣欣 电 话:15869464915(564915) 验收单位:

1、必查单位:矾山镇、南宋镇、昌禅乡、凤阳乡、马站镇、霞关镇、沿浦镇、岱岭乡、蒲城乡、渔寮乡;

县规划建设局、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县卫生局、县妇联、县人行(国家外汇局)。

2、抽查单位:县委办、县人大办、县府办、县政协办、县委政法委、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委统战部、县人武部、县直属机关工委、县委老干部局、县史志办、县委党校、县档案局、县总工委、团县委、县科协、县侨联(侨办)、县文联、县残联、县司法局、县国家安全分局、县科技局、县体育局、县文明办、县新闻宣传中心、县台办、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县工商联、九三学社苍南县委员会、民进苍南总支、农工苍南总支。

第二组

组 长:邱华萍 副组长:杨 雷 陈瑞燕 成 员:黄建中 王序荣

4 联络员:蔡耀辉 电 话:13858753068(653068) 验收单位:

1、必查单位:灵溪镇、凤池乡、浦亭乡、藻溪镇、桥墩镇、观美镇、莒溪镇、五凤乡、腾垟乡;

县教育局、县广播电视台、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财政地税局、县海洋与渔业局;

灵溪一中、灵溪九中、县成教中心; 中国南塑集团、水产品市场。

2、抽查单位:县人民法院、县国有资产营运有限公司、县国税局、县人事局、县统计局、县审计局、县民政局、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县风景旅游管理局、县信访局、县级机关事务管理局、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县协作办、县人防办、县信息办、县招商办、县盐务管理局、县供销社、县烟草专卖局(公司)、县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温州矾矿。

第三组

组 长:陈孝沈

副组长:陈朴标 林纯星 成 员:黄新星 张 芸

联络员:虞张微 电 话:13615876676(636676) 验收单位:

1、必查单位:金乡镇、炎亭镇、舥艚镇、大渔镇、石砰乡、赤溪镇、龙沙乡、中墩乡;

5 县环保局、县工商局、县交通局、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县经济贸易局。

2、抽查单位:县检察院、县农办、县林业局、苍南临港产业基地和江南海涂围垦开发建设指挥部、县气象局、县移民办、县公路管理段、县长运总公司、104国道改造工程指挥部办公室、县78省道改建工程指挥部办公室、县康庄办、温州市港航管理局苍南分局、温福苍南段工程建设指挥部、县邮政局、县电信局、中国移动苍南分公司、苍南联通公司、中国网通苍南分公司。

第四组

组 长:于春华

副组长:孙黎明 谢贱恩 成 员:方建村 王 芳

联络员:周中永 电 话:13858702755(665572) 验收单位:

1、必查单位:龙港镇、宜山镇、云岩乡、钱库镇、芦浦镇、望里镇、新安乡、括山乡、仙居乡;

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县国土资源局、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县供电局、县水利局;

龙港五中、钱库高级中学; 浙江新雅集团、中国仪邦集团。

2、抽查单位:县公安局、县农业局、县城管理办公室、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县房产管理局、县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

6 温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苍南分中心、县招标市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招投标中心)、县城新区工程建设指挥部、县行政中心工程建设指挥部办公室、县安居工程建设指挥部办公室、县大渔湾围垦工程建设指挥部 浙江苍南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县引水工程建设指挥部。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检查验收工作是“五五”普法规划的重要内容,是保障“五五”普法工作善始善终、保质保量完成的重要环节。要严格按照《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人大决议的要求,要将检查验收作为本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一项中心任务,切实抓紧抓好。

(二)注重实效,保证质量。检查验收工作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既要检查五年整体工作情况,又要了解今年全县集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情况;既要认真总结经验与做法,又要重视解决问题,对照标准查漏补缺。要转变作风,提高效率,注重实效,严格按照方案规定的时间和内容,保质保量地完成检查验收任务。

(三)总结经验,全面推进。“五五”普法检查验收是一个总结经验、推进工作的过程,是一个互相学习、共同提高的过程,是一个广泛宣传、展示成绩的过程。各乡镇、各部门单位在检查验收中,要注意发现和培养先进典型,及时总结推广好的经验,积极研究探索新思路、新方法,推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深入开展,为我县“五五”普法总结表彰和“六五”普法启动打好基础。

苍委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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